有夫之婦偷情染梅毒 為送情夫入獄稱寧做賣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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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報道】 “我願意做賣淫女!隻要能把他送進監獄!”昨日上午,淚流滿麵的孕婦梅麗在玄武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室內賭咒似地喊道。因為一時放縱,自己、丈夫均染上了梅毒,而肚裏的孩子也極有可能染病。梅麗喃喃自語:“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速配情人   30歲的梅麗是江蘇南通人。6年前,大學畢業的她來到南京發展。經南京的親戚介紹,她於2001年和南京本地人杜華結為夫妻。梅麗告訴記者,由於其性格較為開朗,而大其3歲的丈夫比較內向,她很少與丈夫有來電的感覺。   ツ?月,梅麗在單位聚會中認識了同事的同事張強。活潑英俊的張強在聚會上的幽默表現立刻吸引了梅麗的目光,而張強也有意無意與梅麗套近乎。在那次聚會的速配情侶遊戲單元中,張強和梅麗被公認為最佳“情侶”。“我當時有一種和張強相識恨晚的感覺。”梅麗承認自己對愛情一直充滿幻想。   最後一次換來性病   從此,梅麗與張強開始了地下情人的生活。今年元月,梅麗發現自己懷孕了,根據日期推算,肚裏的孩子應屬於自己和丈夫的。   懷孕三個月後,梅麗找機會向張強表達了自己想分手的決定。出乎梅麗意料的是,張強沒有太多的留戀,而是直接提出了“最後一次就不再相互打擾”的要求。   與張強最後一次的第三天,梅麗感到下身異常癢,以為是常見婦科病的她口服了一次消炎藥,期間症狀時斷時續,而梅麗與丈夫在此期間發生了兩次性關係。三周後,梅麗的下身出現不適,結果確診為一期梅毒。梅麗的丈夫也隨即被確診染上了梅毒。醫生告訴梅麗,她肚裏的孩子也很有可能染上先天性梅毒。   在老實本分的丈夫的逼問下,梅麗講出了自己偷情的經曆。梅麗告訴記者,張強在電話中承認自己也有病,稱自己為“不幸的人,被太多的女人包圍,自己也是被別人傳染的。”梅麗又問張強“為何明知自己有病,還和我發生關係”,張強的回答是“太愛你了”。    想送情夫進監獄   據梅麗介紹,如今梅麗的丈夫已明確表態,在梅麗懷孕期間,他將盡力幫助梅麗治好梅毒,而之後孩子的出生日就是他與梅麗離婚的日子。昨日上午,她來到玄武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我能否以“傳播性病罪”的名義將張強告上法院呢?梅麗目前隻想將張強送進監獄。(本文當事人均為化名)   律師觀點   江蘇南京利德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宏誌告訴記者,我國《刑法》第360條第1款規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罰金。此款罪名被規定為傳播性病罪。   從罪狀對主體的要求來講,罪狀要求犯罪主體為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賣淫、嫖娼者本人。因此盡管按照梅麗的說法,張強明知自己有性病還和她發生關係,但由於梅麗與張強不屬於賣淫、嫖娼關係,而是僅受道德約束的情人關係,因此張強不能構成傳播性病罪的犯罪主體。□通訊員玄司法 金陵晚報記者洪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