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魔再爆隱情:吃人腎是因女幫凶人流需進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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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食人魔庭審惡魔當庭謝罪   本報訊(記者廖明郝冬白陳霞)5月20日11時20分,經過一天半審理,震驚社會的沈氏兄弟殺人食人案結束了庭審,庭審再爆隱情:食人腎是因幫凶李春玲做了人流要“補身”。沈氏兄弟對自己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當庭謝罪:愧對父母、愧對社會。杜素容、關某某、趙美英三被告深深悔罪,並希望法庭能再給她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法庭組成   公訴人:蘭州市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程磊,蘭州市檢察院檢察官韓培盛、李斌代表國家出庭支持公訴。   法庭組成人員: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彤擔任審判長,張鋒、嶽龍擔任審判員,李金梅擔任書記員。性質特征   給本案被告趙美英擔任辯護律師的甘肅太平洋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向東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本案是以搶劫財物為目的的殺人案件,有兩個明顯特征。   一是強拉入夥脅迫作案。沈長銀、沈長平每到一地,都是先從娛樂場所物色一名坐台小姐,威逼利誘、控製住坐台小姐,脅迫其去誘騙有錢的坐台小姐,再讓前者殺掉後者,前者被迫“入夥”,繼續參與作案。   二是為防發現專殺“小姐”。張向東律師結合沈長銀、沈長平的供述和其犯罪事實分析說,坐台小姐作為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一個特殊群體,流動性大,被殺後、特別是連屍體都被處理掉後,很難引起人們的注意,以致沈長銀、沈長平在很短的時間內連續殺掉11名坐台小姐後才被抓獲。   本報記者李海生張鐵梁法庭傳真   指控沈長銀:搶劫、故意殺人。   辯護:認罪(沒有辯護人)。   指控沈長平:搶劫、故意殺人。   辯護:食人腎髒並非沈氏兄弟提出,而是第三被告李春玲提出的,當時她剛做完人流,提出食人腎髒“補身子”。   指控李春玲:搶劫、故意殺人。   辯護:李春玲是在沈氏兄弟的脅迫下才殺人的。如當時不按照他們說的去做,她自己也性命難保。希望從輕處罰。   指控杜素容:搶劫、故意殺人。   辯護:杜素容是被沈氏兄弟脅迫參與犯罪行為的,是他們讓杜素容幫助誘騙坐台女的。當時在蘭州市城關區甘南路犯下的殺人案,就是沈氏兩兄弟抓著杜素容的手殺了被害人。請求法庭能對杜從輕處罰。   指控關某某:搶劫、故意殺人。   辯護:關某某是在完全不知沈氏兄弟真實意圖的情況下參與作案的,所以不構成故意殺人;另外,關某某也沒有實施搶劫行為。沈氏兄弟用極其殘忍的手段脅迫關某某參與作案,其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請求法庭能夠輕判。   指控趙美英:搶劫、故意殺人。   辯護:對趙美英應以搶劫罪定罪,趙美英在這起案件中也是受害者,而且趙美英有立功表現。當時趙美英跑出來後去公安機關報案,人家還以為她精神有問題,建議她到醫院去作個精神病鑒定。張向東律師說:“試想一下,如果沒有趙美英的報案,這麽大的案件又怎麽能偵破?不知有多少人還會遇害?”請求法庭對趙美英減輕或免除處罰。   本報記者廖明郝冬白陳霞   兄弟食人魔縱深 “幫凶”報案立功   5月20日晚7時許,本報記者在定西南路一個不起眼的小飯店采訪了本案第六被告趙美英的辯護律師———甘肅太平洋律師事務所張向東律師。張律師說,在本次庭審中,他為當事人趙美英作了罪輕辯護。有重大立功表現 記者剛一問他為趙美英辯護的情況,他就非常激動地說:“沒有趙美英的及時報案,沈長銀、沈長平犯罪的事實就不會這麽早地暴露出來,也就不會引起公安部的重視和通緝。在公安部門破獲這個案件,抓獲沈長銀、沈長平兄弟的過程中,趙美英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她的悔罪態度和立功情節,我認為應該在3-10年的範圍內給她量刑,並適用緩刑。” 9元存款招禍端 趙美英,女,漢族,1979年2月9日生,山西省五台縣靈鏡鄉灣子村人。 趙美英在太原賣鞋的過程中,認識了“兄弟食人魔”的幫凶李春玲。李誤將趙美英9.37元錢的存折看成了9萬元並告訴了沈長平,沈長平和沈長銀商量後,決定對趙美英下手。 2004年4月9日,趙美英被騙到 “兄弟食人魔”租住的房子並被控製起來,“兄弟食人魔”將趙美英的存款折子盜竊回來發現該存折隻有9.37元錢時,就采取用手鉗子夾趙美英的手指、毆打等方式,威逼趙美英找個有錢的人來。 楊誌玲之死有分歧據沈長銀供述,趙美英一刀捅死了楊誌玲。但趙美英卻說,當時沈長銀抓著她的手拿著一把尖刀在楊誌玲的身上捅了一刀,楊誌玲叫了起來,刀掉在了浴缸中,因沈長平害怕窗外施工的民工聽到,就殺了楊誌玲。但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沈長銀、沈長平、李春玲同時指認是趙美英一刀捅死了楊誌玲。   楊誌玲之死,真的如沈長銀、沈長平、李春玲所說,還是沈長銀、沈長平、李春玲對趙美英報警的報複,因楊誌玲的屍體已被沈長銀、沈長平溶掉,真相不得而知。   殺了楊誌玲後,“兄弟食人魔”讓李春玲監視趙美英到商城轉讓鞋攤,並限定在當晚7時將轉讓款拿回來。趙美英來到鞋城,趁機把自己遭綁架的情況告訴了同在商城的男朋友劉某,劉某以“自己女朋友的事不用別人管”為由趕走了李春玲。報案被疑精神病下午2時許,趙美英和她的朋友馬上來到太原市公安局找局長報案,門衛擋住不讓進去。找到大案處,大案處讓他們到案發地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區分局報案。   此時,李春玲又打來電話說,務必要將轉讓鞋店的款子在當晚7時送到“兄弟食人魔”的手裏,趙美英以鞋攤還沒有轉讓掉為由拖住了“兄弟食人魔”。   3時許,接警後的刑警們看到趙美英蓬頭垢麵,所說作案手段又極其殘忍,都認為她是個精神病患者。建議她到醫院去作個精神病鑒定,如果沒有精神病,公安局再立案。   趙美英為了說服警察,就帶著刑警們到化工市場去找銷售硫酸、鹽酸的賣主。一核實,果然有這回事,太原警方才決定組織力量,抓捕“兄弟食人魔”。   沈長平掛彩脫逃當晚8時許,太遠警方才來到沈長銀、沈長平、李春玲居住的出租屋,沈長平發現持槍敲門的警察後,用腳踹開房屋窗戶(1樓)上的防護欄,和沈長銀跳窗脫逃,警方開槍打破了沈長平的毛衣,沈長平隻是擦破了一點皮。沈長銀、沈長平挾持出租車逃出太原城。刑警隻抓獲了幫凶李春玲。   全國通緝“食人魔”太原警方雖然沒有抓住“兄弟食人魔”,但抓獲幫凶李春玲後,“兄弟食人魔”的犯罪事實被暴露出來,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公安部發出B級通緝令,開始在全國通緝沈長銀、沈長平兄弟。   律師作罪輕辯護張向東律師說,在本次庭審中,我為當事人趙美英作了罪輕辯護,理由有三:第一,趙美英被沈長銀、沈長平脅迫的程度非常嚴重,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她才被迫騙來了楊誌玲;第二,她受到了沈長銀、沈長平的欺騙,沈長銀、沈長平讓她叫楊誌玲時說,隻劫財,不害命。第三,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現,趙美英報案後,不能因為太原警方沒有抓住沈長銀、沈長平,就降低趙美英的立功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