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受害”少女翻供:不是強暴是戀愛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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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尷尬相對 本報記者 劉忠 攝 前日下午,17歲的曉慧(化名)在母親的陪同下來到站前分局報警,稱她先後3次被火車北站公交路一家飯館的楊老板強奸……(本報已作報道)昨日上午,事情突生變故,曉慧在飯店老板楊某的陪同下,向站前分局遞交了一份“說明”:“我和楊某是戀愛關係,是父母強迫我說楊某強奸我……” (本報記者 孫鵬報道) “受害”少女 突然翻供:愛上有婦之夫 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在五塊石沙河邊見到了17歲的曉慧及楊某。曉慧稱,去年8月,她來到楊某的餐館做服務員。兩個月後,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她知道楊某和老板娘已經有了一個6歲的女兒,但楊某卻說“沒和老板娘辦結婚證,沒有真正的感情”。曉慧一直以為楊某真正愛的是她,兩人保持著單純的戀愛關係。 楊某租了一套二的房子,楊某和老板娘住一間,曉慧和另外兩名女工住一間。4月30日早上6時許,老板娘去了餐館,曉慧來到楊某的臥室,兩人正聊天,老板娘突然出現了。曉慧覺得很“丟麵子”,立即起身離開,從此再沒回餐館幫忙。 被迫斷絕來往 5月10日傍晚,曉慧騎電動自行車載著楊某兜風時,不慎栽進路邊水溝摔傷了臉,而非前日報警時所說的“被楊某打傷了”。 11日上午,曉慧回家。父母拿出楊某的照片及兩人的戀愛書信,罵曉慧不爭氣,並勸曉慧立即和楊某斷絕來往。曉慧不答應,受到父親的踢打。 12日下午,曉慧在父親的“安排”下,打電話約楊某見麵。楊某赴約時,見到的卻是曉慧的父親,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楊某答應支付3000元錢。 次日,曉慧到銀行取錢時,發現楊某給的卡上隻剩下50元錢。曉慧第一次感到楊某“戲耍”了她,心裏有點失望,加上父母多次罵她“傻”。她心裏發堵,買了安眠藥準備自殺,但被及時發現、阻止。 謊稱被人侮辱 前日,曉慧的母親帶曉慧來到某調查公司。曉慧稱,路上母親一句一句教她撒謊,說多次被人侮辱。調查人員信以為真,遂帶著曉慧到站前分局報警。 站前分局值班警官連夜展開調查,楊某隨後也被帶至分局配合警方調查。警方發現曉慧的說法有諸多疑點,在進一步追問下,曉慧終於透露了實情。前日深夜,真相敗露後,曉慧的母親生氣地離開了派出所。 前日晚,沒敢回家的曉慧幾乎徹夜未眠,她覺得自己的處境非常尷尬:如果繼續違心撒謊,就對不起楊某,畢竟她還愛著他;但如果說實話,又背叛了父母……經過一番思想鬥爭,昨日,她和楊某再次來到站前分局,向警方遞交了“說明”。 父母:最丟人的事 昨晚7時許,記者與曉慧的父親取得了聯係。“這是我一輩子中遇到的最丟人的事!”曉慧的父親稱,他們並非真的想“陷害”楊某。他認為楊某有妻子有女兒,對曉慧的感情肯定不是真心的。得知兩人關係已經很密切時,他感覺到了“莫大的恥辱”。加上女兒的臉部摔傷縫了3針,醫生稱可能會永遠留下傷疤。他非常擔心女兒,就找到楊某希望“討說法”。不料楊某出爾反爾,他征求了女兒的意見,所以就報了警。 楊某希望女兒盡快平安回家,並向記者承諾“不會再打曉慧”。 楊某:處境很尷尬 楊某是宜賓人,今年32歲。他稱自己和老板娘確實以夫妻相稱,而且有了女兒,但兩人並沒有辦結婚證,而且關係時好時壞。此前他確實是真心對曉慧好,不料曉慧竟向警方撒謊,這讓他“丟盡了顏麵”。得知曉慧是被父母逼的後,他又原諒了曉慧。他覺得曉慧為了愛情受了很多委屈,但是他現在的處境也非常尷尬,暫時還不能給曉慧承諾什麽,隻希望曉慧能幫自己證明清白。 目前,他把曉慧安排在一個朋友處暫住。至於以後該如何了結這段感情,他稱“現在還不好說”。 楊妻:希望他就此打住 昨晚,楊某的“妻子”告訴記者,即使楊某背叛了她,但考慮到兩人過去的感情及女兒,她會原諒楊某。她惟一的希望是楊某能“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