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嫖娼砍價被人譏笑 男子春心變狠心踢死嘲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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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訊(記者 黃珊 通訊員 譚力) 一男子夏夜問價“企街女”被人嘲笑,駕車離開後被對方追打。互毆中,召妓男子踢中對方車尾,對方失控摔死。此舉是故意還是過失?此案經肇慶市兩級法院審理,日前,法院認定該男故意傷害罪名成立,判其坐牢11年,同時須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20萬餘元。   召妓被嘲笑 離去遭追打   今年24歲的李某昌家住廣東高要。去年8月11日淩晨1點左右,無所事事的李某昌駕著摩托車來到肇慶市體育路,看見街邊妖嬈的暗娼,春心大動,準備召妓。他停車後走到“企街女”跟前問價砍價,一旁的兩男子溫某、葉某瞥見,臉上露出嗤笑的表情。李某昌感覺受了嘲諷很不爽,回敬了一句“望什麽啊”,便駕車離開了。溫某、葉某頓覺李某昌太囂張,立即與同行的謝某等一幫弟兄提出追打李,“給他點顏色看看”。   溫某隨即駕摩托車載著葉某朝李某昌追去,行至城中路肇慶電影院門口,兩人追上了風馳電掣的李某昌。葉某操起一把防盜鎖,朝李的背部狠狠打了一下,同時溫某加速至80公裏/小時,超過了李某昌。李被偷襲,十分惱怒,加大馬力追上了溫、葉兩人的摩托車,與高速行駛中的溫某兩人互踢“飛毛腿”。   踢倒摩托車 一死一輕傷   打鬥中,李某昌踢中對方摩托車的尾部,摩托車失控撞到了路邊一根大柱子,溫某、葉某當場倒地昏迷。兩人後被送往醫院搶救,溫某因頭部受傷過重,沒被搶救過來;葉某則受了輕微傷。   事發後李某昌即被刑事拘留,去年11月,肇慶端州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李提起公訴。溫某摔死時還不到20歲,他的父母中年喪子,分外悲痛,對李某昌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兒子死亡的經濟損失近30萬元。   被判11年刑 賠償20.5萬   庭上,盡管李某昌的辯護律師提出李的行為屬於“過失致人死亡”。法院審理後,仍認定李某昌屬故意傷人,但認為事發前是溫某一方提出追打、教訓李某昌並超速駕車持防盜鎖打了李,因此,被害人溫某對事發有一定責任。去年12月,端州區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昌有期徒刑11年;同時判決他賠償溫某死亡的經濟損失20.5萬元。李某昌不服,提出上訴。日前,肇慶市中院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了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