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幼女遭少年強奸染上嚴重性病 無錢治流落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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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被判三年 受害人未得分文 可憐女童無錢治療與母親流落街頭   3月8日,來自永登縣秦川鎮的張某帶著自己6歲的女兒芳芳(化名)流落街頭之際,一位熱心市民聞聽母女倆的遭遇後撥通了本報新聞熱線8113000。   待記者見到母女倆時,母親張某哭泣著向記者講述了女兒芳芳的遭遇。 夢魘般的回憶淚流滿麵的張某斷斷續續地告訴記者,2004年農曆四月的一天,張某帶著女兒在地裏種洋芋。   這時,同村16歲的青年王某來到母女倆麵前提出要張給其幫忙,被張推辭。隨後,王某又提出要芳芳給他幫忙。接著,芳芳便跟著王某離開了洋芋地。不久,芳芳回到了洋芋地,張某發現芳芳渾身是土,便掄起巴掌要打芳芳。芳芳被母親的舉動嚇得號啕大哭,驚慌之際說出了實情。張某細問之後才得知,王某將芳芳騙至自家地頭後對芳芳實施了強奸。   幼女重病纏身   張某告訴記者,她怕孩子的父親知道這件事後打孩子,就沒有將此事告訴丈夫。事發後,她將此事偷偷地告知了王某的母親。王某的母親聞聽此事後怒不可遏地稱要“打死他(王某)”。張某忙勸說:“他(王某)還是個娃娃,說說就算了,以後千萬別幹這樣的事。”孰料,隨後不久,張某在為芳芳換洗衣物時才發現了事情的嚴重性。芳芳內褲上的滿是血跡,而且下身已經開始潰爛。張某最終還是將孩子的遭遇告訴了丈夫。隨後,兩家衝突驟起。    少年兩次施暴   為了給孩子看病,張某和丈夫幾乎傾其所有。但是芳芳的病已經到了難以治愈的地步。張某告訴記者,起初給孩子吃消炎藥,後來注射青黴素。可孩子的病非但沒有好轉,反而開始加重。來到甘肅省婦幼保健院治療後,病情雖有所好轉,但主治醫生稱:“很難除根。”由於家境貧困,芳芳的父親來到王某家協商,要求王某的母親給予經濟補償為孩子治病。沒料到,協商變成了武鬥。芳芳的父親一氣之下來到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永登縣公安局隨即介入調查此事,在接受警方訊問時王某供認,早在2003年,他就強奸過芳芳一次,2004年農曆四月是第二次對芳芳實施強奸。   沒有得到賠償   2004年9月30日,王某因涉嫌強奸被永登縣公安局逮捕。張某和丈夫希望法律能給女兒一個公道。   2005年1月14日,張某從永登縣公安局得知,此案已經在2004年底宣判。   聞聽此言,張某幾乎癱倒在地。因為她作為受害人的監護人,根本就沒有得到法院任何形式的開庭通知。隨後,張某又從永登縣法院得知,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賠償受害人損失1400元。   但事實上,芳芳卻沒有得到任何賠償。目前,由於沒有及時提出民事賠償,張某夫婦希望得到民事賠償為孩子治病的希望成了泡影。   3月9日,記者來到張某家,張某說,不管付出多大的代價,她一定要為女兒討回公道。   本報記者莊坤羅社宏實習生田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