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與同事關係曖昧 丈夫製土炸彈誤殺情敵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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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發生爆炸案後,警方立即封鎖事故現場展開調查。(資料圖片)龍成關 攝 時報訊 (記者 黃珊) 一枚土炸彈從天而降,打工夫妻淩晨時分橫遭厄運:女的炸死,男的受傷。誰人下此毒手?警方調查揭開層層懸念:男方與女同事關係曖昧,遭其丈夫報複,孰料炸彈沒長眼,沒炸死情敵卻將情敵無辜的妻子送了命。情敵活了下來,自己卻眾叛親離。一邊感歎造化弄人,嫌疑人羅某偉昨日被指控犯爆炸罪,上庭聽審。   事件回放:淩晨被扔炸彈妻死夫傷   去年9月11日淩晨4時許,住在番禺區大石鎮禮村北約街一出租屋的劉林(化名)剛下夜班,回到出租屋,見妻子小雨(化名)已熟睡。進屋不到兩分鍾,便聽到“啪”的一下,緊接著是“轟”的一聲巨響,劉林感覺像是爆炸!再看床上的妻子,渾身血肉模糊,一條腿沒了;地上被炸出一個坑,房門被炸出一個大洞,滿地都是碎玻璃,真的是爆炸!   爆炸聲驚醒了附近居民的酣夢,有人報警後,110、120均疾馳而來。警方初步確定,這是一起投自製土炸彈蓄意傷人的案件。經搶救,妻子因主動脈被炸至破裂,失血過多死亡;劉林頭、腿被炸成輕傷。   警方調查:關係曖昧慘遭其夫報複   警方經過排查,發現劉林和女工友阿梅(化名)關係曖昧,時有搭肩、拉手的親昵行為,甚至有親戚看見過他倆“抱在一起”,已為人夫的劉林還在旁人麵前稱呼已為人婦的阿梅“老婆”。警方立即訊問阿梅,並搜查了其與丈夫羅某偉的住處。   據阿梅供述,其夫羅某偉在事發當晚淩晨一兩點與她同房後,離開家一會兒,淩晨5時,羅某偉再次返回與她同房,次日一早便去上班了。   警方判斷,因懷疑妻子與劉林有染,羅某偉心生報複的可能性極大。案發3天後,羅某偉因涉嫌爆炸罪被抓獲歸案。警方審訊時,羅某偉承認自己從老家購買炸藥、回穗自製炸彈並引爆炸彈的事實。   庭審直擊   檢方指控 自製土炸彈引爆奪人命   為證實羅某偉就是凶手,檢察機關拿出證據,證實羅去年8月曾借回湖南老家接孩子的機會,向當地一售賣開礦炸藥的譚某購買了兩枚炸藥、一個雷管和一條導火索。譚某承認,他確實把這批炸藥賣給羅某偉。   另一個關鍵證據是,警方在阿梅和羅某偉的家中發現了炸藥成分,由此可見羅某偉把炸藥帶回番禺後,就自己用泥巴、椰汁易拉罐、鐵絲鐵釘等物品炮製了土炸彈。根據這兩點和羅某偉曾作的有罪供述,加上旁證,公訴人認為,已足以形成證據鏈,證實羅某偉有犯罪動機、完成了犯罪預備、有作案時間,此後罔故公共安全實施爆炸,並導致了劉林夫婦一死一傷的嚴重後果。   家屬心聲 “請判‘恐怖分子’一死”   去年12月22日,廣州市檢察院以爆炸罪對羅某偉提起公訴。昨天上午,廣州中院在番禺沙灣開庭審理這起爆炸案。   庭上,劉林、兩個孩子及小雨的母親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對羅某偉提出了共計72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劉林說:“我沒讀過多少書,但我知道殺人償命,懇請法官判凶手一死!”宣讀民事訴狀時,他因情緒過於激動,不得不求助他的姐姐讀下去。   劉姐讀畢訴狀後,另讀了一封專門寫給法官的信。信中說,“被告人羅某偉處心積慮,不遠千裏從湖南買來炸藥,心狠手辣地在9月11日炸死劉林夫婦,懇請法官嚴懲這個‘恐怖分子’!”   被告翻供 仔細看證據卻否認犯案   麵對指控和索賠,羅某偉否認了原來在公安機關作過的供述,認為那“不是事實,不必賠償”。他表示自己跟劉林夫婦並無宿怨,兩家關係不錯,“我不知道我老婆跟劉林有曖昧關係,也沒聽過傳言”。舉證時,法警將血淋淋的現場照片出示給羅看,他一頁一頁,很是仔細。   之前的有罪供述怎麽解釋?羅某偉的理由聽起來荒唐可笑:“是公安機關給我300塊錢讓我承認的。”   公訴人一聽立即拿出了證據反駁:“經我們查實,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確實給過羅錢。那是因為被告人當時很合作,並稱在看守所經濟困難,無錢買牙膏、手紙等生活用品。出於人道主義,幹警以個人身份給了羅某偉300元錢,並登記在冊。”   庭審後,記者注意到旁聽席有人發出議論:“搞爆炸又炸錯了人,現在自己也要死,這不是成全了那一對嗎?”聽來頗耐人尋味。   法庭宣布,中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