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多次以零食誘奸同事6歲女兒 被其父抓到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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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網-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毛梓林 通訊員梁光福)奸淫同事6歲的女兒,被同事撞見並報警。日前,48歲的陳某因強奸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陳某是柳州市某廠車隊的臨時工,他的鄰居是和他同在車隊裏的同事,家裏有一個年僅6歲的女兒。自從2004年7月到9月,陳多次在同事的家中,趁四下無人,采取買雪條、用兒童玩具哄騙的手段,多次奸淫了女孩。年少的孩子曾告訴媽媽隔壁的叔叔欺負自己,她的媽媽沒有往心裏去,認為陳某對孩子不會有什麽惡劣行經。直到9月4日當天,孩子的父親從外麵回來,當場撞見了陳某欺負女兒的現場,震驚之餘,上前一把揪住他,隨即撥打110報了警,陳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2004年12月7日,檢察機關依法對陳提起公訴,日前,法院在審理後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