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縣級幹部與囚犯妻通奸 怕報複自曝風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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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縣一位副縣級幹部於某日前突然找到自己所在單位的領導,並“交代”:我“幹女兒”的丈夫宋某剛剛刑釋回家,他揚言要弄死我,原因是我與幹女兒有不正當關係。青神警方獲悉此事後,對宋某進行開導並打消了他的過激想法。目前,眉山市紀委已介入調查於某的“作風問題”。   老宋,你老婆給你戴“綠帽”了   青神縣糖果廠職工宋某因犯貪汙罪,於1995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2004年11月中旬,獲減刑3年的宋某被釋放,回到青神縣家裏。   宋某滿以為等待自己的是妻子何某溫柔的港灣,哪知剛到家門口,便聽到一些閑言碎語:你老婆恐怕給你戴了“綠帽子”哦!“你老婆與縣上某部門的領導於某有關係,那人還常到你家”……宋某越聽越惱火,回到家便質問何某:你與於某相好究竟是真是假?外麵的風涼話都快把我給“淹”死了。經不起丈夫的再三追問,何某含淚承認了自丈夫入獄後,這些年來她與青神縣某部門調研員於某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的事。   於某向組織主動交代“風流事”   其實,宋某一家在宋某入獄前,與於某一家來往密切,關係一直不錯。為此,宋某的妻子何某還拜於某為“幹爹”。宋某聽說於某與妻子的風流事後,氣得咬牙切齒。他找到於某論理,於也承認了與“幹女兒”有不正當關係。宋某一氣之下說,你不仁,我不義,我決不放過你!   於某的妻子給了宋某數千元欲“消災”,可宋某仍不領情,表示決不放過於某。為防萬一,於某主動找到自己所在單位領導侯清富,向其“交代”了自己與何某的風流事及怕遭報複的事。侯清富馬上向縣紀委、縣公安局反映了此事。   警方打消了宋某的過激想法   為防止宋某采取過激行為,青神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於上月1日找到宋某了解情況並對其進行勸導。與此同時,民警獲悉宋某剛刑滿釋放回家,其妻何某家在農村,夫妻倆經濟拮據,沒有生活來源,於是主動與民政等部門聯係,很快為宋某辦妥了臨時低保手續,解決了宋某生活上的後顧之憂。麵對民警們熱情的幫助和政府部門的關心,宋某當即表示:“我說要弄老於,隻是想嚇一嚇他,我剛從監獄裏出來,政府又那麽關心我,我咋能幹傻事呢?”   是不是包養情婦還在調查中   6日,我們把電話打到於某家欲采訪於某,一女士稱於某不在家,然後匆匆掛了電話。再將電話打到於某所在單位,一同事稱他已很久沒到單位上來了,估計回內江老家了。   據青神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徐啟明介紹,於某的事是於某所在單位領導向我們反映的,鑒於於某係眉山市市管幹部,我們接到反映後,立即向市紀委作了匯報。從目前的情況看,於某顯然不是嫖娼,那他究竟屬於包養情婦還是生活作風上的問題,要等調查結果出來以後才能認定。現在,市紀委正在對此進行調查。 本報記者廖興友   ■相關鏈接   包養情人開除黨籍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150條規定,“與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重婚或者包養情婦(夫)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