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醉酒意外死亡 屍體停在飯店餐桌上八個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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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月8日,50多歲的曹老漢“躺”在位於林州市繁華地段——人民街上的一家“快餐城”飯桌上已8天了。老漢是元旦那天在這裏酒後出事的。昨天記者獲悉,8日夜,老漢終於“離開”了飯店。   俗話說“入土為安”,那麽,老漢死因何在?為什麽“躺”在飯店的飯桌上長達8晝夜?其親屬是怎樣的說法?飯店老板又是怎樣看待這件事的?周圍的居民有何反應?當地警方   如何處置?“飯桌停屍”事件凸顯了哪些問題?記者於是趕赴林州進行了一番調查。   記者目擊:A 飯店內,燭影下白布蓋屍   1月7日晚上7時40分抵達林州時,天已黑透,記者在市郊下車向市民打聽出事的那家快餐城在哪裏時,一位市民說不知道,隨後記者提示他“是飯桌上停屍的那一家飯店”,他馬上反應過來:“你早說啊!這事兒城裏誰不知道?在人民街上。”   這家快餐城在人民街中段,記者湊上去打聽,一女子小聲說:“你可以從後窗戶看看。”後窗戶外麵燈光暗淡,兩個大玻璃窗一個用木板擋住,一個用床單擋住,從縫隙裏透出一線日光燈的光線,透過縫隙向飯店裏看去,記者不禁打了個冷戰:幾張長條形的飯桌拚在一起,上麵用白布蓋著一個隻露出雙腳的屍體,白布的一旁點著幾支蠟燭,火苗在搖曳……   一女子對記者說:“點的蠟燭是長明燈,是當地祭奠死者、送死者‘上路’的一種風俗。”女子說,她住在飯店南側電影公司家屬院,“我孩子外出玩了,這裏是回家的必經之路,夜黑,我怕孩子走到這裏害怕,就在這裏等孩子。我也害怕,就喊來幾個鄰居陪我等。”“死了人當然值得同情,可把屍體放到這裏真嚇人!弄得出門都害怕。也不知道他們家屬和飯店老板是咋商量的,趕緊把屍體挪走唄!”另外一位女子說,“老板姓韓,也在電影公司家屬院住。”   B 雙方說法: 店老板:他是自己喝死的   晚上9時記者找到韓老板的家。韓老板42歲,一臉木然:“唉!陽曆年,攤上這事兒真倒黴!曹四是自己喝酒喝死的,我有什麽責任?”   韓老板說,自己是電影公司的下崗職工,後來籌資近十萬元,以年租金兩萬多元租了這個40多平方米的門麵開飯店,生意還差不多。他說,曹四50多歲,城裏西營村人,沒有固定職業,經常來他店裏喝酒,每次喝1斤左右的白酒。   據韓老板說,元旦下午兩點左右,曹四又來到他店裏,要了一盤油炸花生米和一瓶大曲酒,獨自一人在那飲用。韓老板的妻子補充道,下午4點多,她看見曹四趴在桌上睡著了,因是熟客,也不好意思叫醒他。下午約6點時,她喊了曹四一聲,沒有答應。剛來上班的廚師以為他喝醉了,就又喊了一聲,仍無反應。又過了一會兒,曹四還沒醒,廚師拉他的手想讓他起來,一摸手冰涼,然後發現他衣服上被吐得滿是汙物,嘔吐物裏還有血絲,接著發現他褲子也濕了。廚師覺得不對勁兒,就趕緊告訴了韓老板的妻子。   死者親屬:老板肯定有責任   韓老板的妻子回憶說,她當時趕緊撥打了120,過了幾分鍾,救護車過來了,醫生檢查後說人已經不行了,她隨即找到隔壁的店主一起去找曹四的家人,同時讓門外的幾個人撥打110報警。   據韓老板講,刑警和派出所民警勘查了現場。當天晚上,曹四的親屬向他提出拿十萬塊錢了事。韓老板不同意,說:“公安在現場都說了:這事飯店沒有責任。你們要錢,我要求屍檢公開。”他說,曹家人不同意屍檢,說若不出錢就把屍體一直放到飯店的飯桌上。錢的事兒一直談到1月2日淩晨也沒有結果,曹家人就把飯桌拚起來,把屍體放了上去,並輪流守夜。1月2日,曹家人委托一個中間人說和,當天向韓老板提出的賠償金額減少到了3萬元;第四天,林州市城關派出所分別找他們兩家做了筆錄,這天,曹家人通過派出所提出賠償的金額為1萬元。韓還說,從2日到現在,他們兩家就沒有直接接觸過,“我認為我也是受害者”。   1月8日上午10點多,曹四的一群親屬跟著民警牛建生來到派出所,記者旁聽了他們的說法。   談話現場,曹家人仍顯得很氣憤,七嘴八舌地提出處理意見。一位女子說,飯店老板肯定有責任,第一,曹四“身體平時很好,沒有什麽毛病”。第二,曹四“一個人喝那麽多酒為什麽老板不製止”?第三,老板娘第一次發現他“睡著了”時,為什麽沒有引起警惕?為什麽不去看看究竟咋回事?延誤了最佳救治時機!第四,曹家人根本不會也不是訛飯店,要求都是正當的!人在飯店裏不明不白地死了,老板什麽都不表示是啥態度?   “我們當然知道,人死了入土為安,可是這家飯店老板就是不配合解決問題!難道是我們願意把屍體放在飯店裏嗎?”曹四的哥哥曹三接著說,他們一忍再忍,一讓再讓,要求的賠償降到了9000塊錢老板還不認,“我們最後再讓一步,要是少了8000塊錢,就把屍體一直放在他的飯店裏!”   C警方意見: 抓緊解決“飯桌停屍”   1月8日上午,記者還采訪了1月7日剛剛調任城關派出所所長的陳廣周。陳廣周到任當天上午獲悉此事後,就立即向市公安局匯報。下午,他派人先把曹四的家人找來,了解到曹四一生坎坷,愛喝酒解悶,但平常沒病。曹四的家人對他說,他們並不懷疑曹四被人謀殺或者是食物中毒,人死了,不想再開膛破肚地屍檢,也不準備追究韓老板的責任,隻是“要求理賠,如果飯店不給說法,就把屍體一直放在飯店,還要把飯店的門壘住”。   陳廣周當即告訴曹四的家人:既然對死因不懷疑,派出所會抓緊調解,要盡快把屍體挪走。他還告訴他們,把屍體放到飯店的飯桌上既違法也不文明。   陳廣周告訴記者,考慮到曹家的實際情況,同時,韓老板也願意出於人道主義給曹家一定的補償,派出所將以調解為主來處理此事。   D最新進展: 屍體挪走餘波仍未息   昨天,記者從陳廣周口中獲悉,經過派出所全力調解,老漢的屍體在1月8日夜10時左右被其家人拉回。雙方簽了調解書,韓老板補償給曹家人7000元錢,雙方都對結果表示理解,並表示互相不再追究責任。   曹三昨天對記者說,準備在10日把曹四火葬。   昨天,韓老板打掃了“快餐城”裏的衛生。他說,還沒定下來何時再開業、要不要再換個地方換個飯店名字再開業,“因為這一弄,生意肯定大受影響”。   曆經8晝夜,“飯桌停屍”事件終告結束。但此事“餘波”並未消失:采訪中,一些市民盡管對“飯桌停屍”不讚成,但在對飯店老板寄予同情的同時也提到一些深層次的問題,比如,飯店有沒有責任勸誡或製止飲酒人大量喝酒?如果有責任製止,多少才算是“大量”?如果沒有責任製止,這種事還有可能發生。還有市民說,“飯桌停屍”雖不可取,但不少地方有類似的民俗習慣,這種民俗習慣何時被文明取代?類似這種事,當事人何時能自覺納入到法律法規的軌道上解決? 首席記者 劉忠/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