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報複妻子紅杏出牆 斷奸夫“命根”割妻子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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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網-南國今報訊 去年12月30日,柳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割斷他人“命根”和鼻子的施暴者韋炳焱有其徒刑8年,並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40211.28元。   36歲的男子韋炳焱係柳江縣人,他發現妻子莫某與一外地人吳某有染,於去年3月27日中午12時20分,尾隨至柳州市潭中西路的樹林內,用西瓜刀威脅,將吳某和莫某先後捆綁,打開事先準備好的錄音機盤問吳某,提出要吳拿出50萬元“私了”。遭拒絕後,失去理智的韋便一刀將吳的“命根子”割下丟在地上,接著又將莫的鼻子割下丟在草叢中。看到吳捂著血淋淋的下身和血流滿麵的妻子,韋怕出人命案,即撥打110稱有人被殺。警方快速出擊,將受傷的吳、莫二人送到醫院搶救和做再植手術,並將韋抓獲歸案(本報曾於去年3月28日以《“捉奸”行動演成傷害慘案》為題報道)。因吳的生殖器損傷太重無法接上,永遠失去了性功能,經鑒定為重傷、四級殘疾;莫某的鼻子被接上,為輕傷。   柳南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判處被告韋炳焱有期徒刑10年,被害人吳某提出16.8萬餘元的經濟賠償要求,柳南區法院認定其直接經濟損失為57444.69元,而且,由於被害人吳某有嚴重過錯,根據雙方過錯的大小及考慮到案件的具體情況,法院認為韋炳焱應賠償吳某經濟損失40211.28元。   一審判決後,韋炳焱不服,上訴至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並主動賠償了3萬元給吳某。中院終審認為,該案起因中吳確實存在著重大過錯,故對韋炳焱作出了減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賠償吳某經濟損失共4萬餘元。 (秦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