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揭秘一女子以男子身份七年行騙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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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華在法庭上。通訊員韓蓄攝      看守所裏,例行身體檢查。一名剛被警方抓獲的“鴨舌帽男子”不肯脫衣服,也不說話。僵持了近半個小時。突然,他直視著醫生的眼睛,一瞬間脫去了上裝。幾名男警察立即退出房間。   “直到這時,我才確認她是女的。”負責偵查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探長趙警官至今還記得去年8月22日這一幕。   今年12月20日,一直以男子身份露麵的錢華以合同詐騙罪被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此前,她一直以“男人”的身份出現,甚至與其共同生活六年的“未婚妻”徐延慧也一直認為她是男人。   被抓後還去了男衛生間   昨日,在北京市第二看守所,記者見到了錢華和徐延慧。錢華先被帶進提審室,她的膚色很白,眼睛細長,身材大約1.64米左右。見到鐵欄杆外有照相機和攝像機,她馬上甩了兩下頭,動作很快,但並不慌亂。長及脖頸的頭發立即遮住了大半張臉,隻剩下嘴和下頜。她舉起戴有手銬的雙手,問提審員,“她們是不是記者?我可不可以拒絕?”聲音很輕,但很堅決。之後,她再未走入提審室。   徐延慧哭了半個多小時。“我是無辜的,我不過是她的詐騙工具。”她說。這和法庭上的表現一致。從落網至今,錢華的情緒一直很穩定;徐延慧則表現得很悲傷,常淚流滿麵。   “提審是分別進行的,她們之間不會有溝通,可配合得很默契,就像開公司詐騙時一樣”。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探長趙警官說。   從去年8月22日到今年2月23日,錢、徐二人被移送到檢察院,趙警官幾乎每天都在跟錢華打交道,他和另一名偵查員用了大半年時間,才揭開了錢華男人、日本富商、阿根廷籍、詐騙犯這四層麵紗。   前年12月末,經濟偵查處接到劉某報案:一個叫中澤華一的日本富商和他的妻子騙了他400萬元錢。二人最初說借錢,允諾給高額回報,可連本錢都沒還。2002年5月,中澤突然消失,不知去向。   “我們最開始懷疑的就是中澤的身份”。趙警官說,所有認識中澤的人都說,中澤是日本富商家族的私生子,由養父母撫養成人,現在已經是家族的合法繼承人之一。但因與哥哥鬧了矛盾,沒拿家裏一分錢,隻身來到中國發展。“可是,我們調查了日本的富商家族,並沒有姓中澤的。”趙警官說,最初的突破口是中澤使用過的一本護照,出入境管理處鑒定後證實,上麵的外文字母不過是漢語拚音連寫,“中國秦皇島,錢華”。   但直到看守所裏錢華脫去衣服之前,沒有人想到“他”是個女人。“之前我隻是有點狐疑,他的聲音偶爾帶有一丁點兒女音,說話沒有氣勢,底氣不足。沒有喉結、胡須。可是,就在去看守所前,他還緊跟在我身後,去了男衛生間”。趙警官說。   “我心裏是個男人”   “我生為女兒身,可心裏是個男人”。這是迄今為止,錢華對於扮演男性角色的惟一解釋。審訊隻要涉及到生活細節,她就隻會說一句話,“我有一個心結”。究竟是什麽心結促使她選擇了這種不被人理解的生活方式,至今還是一個謎。   進入看守所時,徐延慧無論如何不肯與錢同行,她說錢華是“魔鬼”,她怕他,不敢看她的眼睛。“錢華不打人,但是,她會斥責你,讓你意識到你錯了,你應該怎麽做,怎樣做一個稱職的妻子。跟她在一起,有一種無形的壓力”。徐說。   徐延慧一直堅稱,她並不知道錢華是女人。兩人隻是訂婚,但未舉行儀式,錢華一直強調未舉行儀式就不能行夫妻之事,兩人就這樣生活了八年。對於這種說法,錢華保持沉默,一句話都不說。   但是,警方卻發現,徐延慧一直在給錢華買雄性激素。徐延慧解釋說,這樣做是為了錢華的身體健康,“她說幼年下身受了外傷,必須吃雄性激素調養”。   “徐已經深深陷入錢華設計的生活狀態”,經濟犯罪偵查處呂警官說,即便是打車,跟一個毫不相幹的出租車司機,徐也會不經意地告訴司機她是日本人,丈夫出身於日本豪門,自己是中國貴族,他們是有錢人。從1998年直至案發,徐一直住在月租金幾千美元的高檔公寓中。   兩人有一個女兒,取名“太平”,今年9周歲,現已被親生父母領回。1996年,在廣州,錢華告訴孩子父母,他們要抱孩子玩兩天。回到北京後,他們就寄出了一封信,說孩子已經入了日本籍。“太平”今年應該讀三年級,經檢測,實際水平已經達到四年級,可她從未進過校門。所有知識都是錢華請來的家庭教師傳授的。警方調查顯示,“太平”很怕父親,在她眼裏,從不打人的父親也是個“魔鬼”。   事發前曾騙一女大學生   在家鄉的戶籍檔案中,錢華的性別記錄是“男性”,去年8月落網前,根據錢華出具的上海一醫院變性證明、當地醫院的性別鑒定結果,派出所做了性別更改,“變性證明是她花300元錢買來的,她雇了一個同齡男子,到醫院做了性別鑒定。”呂警官說。   但錢華更改性別,並不是為了娶徐延慧。她對警方的供述中稱,這是為了娶一個在西安的女大學生。   呂警官說,2002年5月,錢華逃往西安呆了一個多月。此間,她騙得了一個音樂係女大學生的“愛情”。   女孩當時在一五星級賓館彈鋼琴。錢華每天都會送一束花。她告訴女孩,不要跟除了“他”之外的男人來往,當心吃虧。女孩對她印象很好,因為她從不動手動腳。不出10天,女孩就成了她的秘書,兩人共同出入高級場所。   一個多月後,錢華騙得100萬元後,回到北京。而這個女孩仍與之以“情人”身份保持聯係,直到錢華案發,這名女孩才知道錢華是女兒身。   行騙經曆 16歲“才女”卷走鄉親20萬   錢華有記筆記的習慣。   根據一本本筆記,警方串起了她的履曆表,但是,沒有任何資料表明1992年———1994年錢華的去向。1994年之後,錢華就由女變成了男,成為“日本富商後代”。   經濟犯罪偵查處偵查員呂警官曾到過錢華老家昌黎縣葛條港鄉東沙河村。雖然離家多年,但村裏人對錢華的印象仍很清晰。她曾經卷走了村裏半數人家的全部積蓄。   村長說,錢華是村裏的才女,讀完小學就開始管理村裏的文化站。14歲高中畢業,她就離開了家,去了北京和廣州。走時,偷偷帶走了村裏最值錢的一部照相機。兩年後,她衣錦還鄉,說在北京找到了一個好項目,兩三個月就能成倍收回成本。她的口才很好,村民一共拿出了20多萬元錢,全部化為泡影。   錢華是家裏最小的孩子,上有6個姐姐,一個哥哥,父母都已亡故。呂警官說,她的家人都以種田為生,不擅言辭,“連一句話都說不完整”。1991年,她曾經悄悄回了趟家,找大姐、二姐合夥做海蟄生意,兩個姐姐拿出了6000元錢,可至今沒有等到妹妹的海產品。   當地公安機關存有錢華的護照審批記錄。1994年,她曾經申請去阿根廷,在京行騙時,她對外宣稱的國籍正是阿根廷。但警方並未查到錢華的回國記錄。她是否去過阿根廷至此成了謎,但是,出國擔保人的姓名正是其對外宣稱的日本養父母。   公司隻做過一筆生意   一審判決認定的主要犯罪事實為,錢、徐二人騙得劉某現金400餘萬元。但據警方介紹,二人的實際詐騙所得遠遠高於這個數字,接近1000萬元。“不少受害者不配合調查,自認倒黴,說傳出去丟人”。趙警官說。   1996年成立公司起,錢華就搭起了外資公司高待遇的框架。公司高級員工都是從惠普等外資公司挖來的,主管的待遇是月薪3萬元,但是,正是這名主管拿了兩月高薪後,反被錢華借走了20萬元錢。   徐的會計在美國留過學,她把全部積蓄20萬元借給了徐,當老父在醫院搶救時,她給徐掛了電話,求她救急。徐說,兩小時後錢馬上到位。但是,直到父親因為停藥離開人世,徐始終沒有露麵。   二人的公司一直設在高檔寫字樓,但房租從未付清過。“覺得他們是不會賴賬的”。寫字樓的人說。   “他們幾乎騙遍了身邊的所有人,包括徐的母親”,趙警官說,二人有據可查的生意隻有一筆,1996年曾承做過一批校服,但全被退了貨。   警方幾乎走訪了每一位受害人,對於錢、徐的還款能力,他們都曾經深信不疑,他們多是在國貿、中國大飯店等場所與錢、徐成為朋友的。這些高檔場所的服務員對二人非常尊重,因為錢華出手很大方,20元的咖啡,她會付80元小費。借錢時,二人都許以高額回報,100萬元3個月後就能收回110萬元、120萬元。而且,錢華的妻子徐延慧是地道的北京人,簽署借據時,徐會提供身份證明、住址、宅電等全部個人資料。   “錢華心裏一直很有底,她一直認定借錢不還隻是民事糾紛,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不會把她怎麽樣”。趙警官說,從寫繁體字,到娶北京妻子、領養孩子,營造一個溫馨的家庭,所有一切都表明,錢華的詐騙計劃蓄謀已久。   公訴人、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宋偉說,對錢華、徐延慧的公訴是憑借證據鏈完成的,二人一直聲稱自己無罪。但是,其在京成立的公司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報稅記錄等大量事實表明,公司並未開展業務,二人簽訂還款計劃時,並沒有還款能力,可卻自我宣稱擁有國外基金、家族後盾等償還能力。“這已經構成合同欺詐”。   一個多月騙得一百萬   2002年5月,公司再也借不到錢了,資金鏈行將斷裂,錢華逃到了西安。去的時候帶了幾百元錢。回來的時候兜裏已經有了100萬元。   此間,他不僅騙得女大學生的情感,還拆散了4個莫逆之交的朋友。錢華以“日本富商”身份出現,自稱與很多中央首長很熟。當地一個銀行行長把自己的三個好朋友———兩個行長、一個企業家介紹給了錢華。   警方調查表明,那名企業家後來成為錢華的擔保人,為其從一行長處貸得100萬元錢。但他與介紹給錢華認識的3個朋友現在已經互不來往。因為錢華曾經跟每一個人說過同樣的話,“他們說過你的壞話,可我隻信任你。”   趙警官說,審訊時,錢華曾拿出同樣手段,對他和呂警官分別說,“我隻信任你,你比他強多了。我跟你說的才是真的”。   錢華有很多本通訊錄,記有很多人名,每個人名後麵都有長長的後綴,標明相識地點、性格特點、能力、甚至包括褲子尺碼。比如那名銀行行長後麵就注明:相識於××次飯局,有放貸權限,好財好色。   雖然自稱有日本、阿根廷兩國身份,但實際上,錢華並不會說日語和阿根廷語,審訊時,趙警官曾請來翻譯,跟她對話,她一句都接不過來。可是,翻譯們剛走,她就糾正說,“她們說得不對,我是日本人(阿根廷人)”。“她的心理素質很過硬”。趙警官說,錢華是他惟一一個依靠證據定罪的嫌疑人。盡管有幾次,她被問得大汗淋漓,可她隻要去趟衛生間,再回來就恢複常態了,稱警察搞錯了。   1970年10月24日出生於河北省昌黎縣葛條港鄉   1984年14歲離開河北老家,出外打工   1984年-1986年14歲至16歲在北京、廣州等地打工   1986年16歲返家,卷走半村人的錢20餘萬元   1991年再次返家,以做生意為名騙走兩個姐姐6000元   1992年-1994年不知去向,此間身份由女變男,成為“日本富商後代”   1994年末申請去阿根廷,但警方未查找到其回國記錄   1996年以男子身份與北京女子徐延惠訂婚   1996年同年成立公司,自任經理   2002年5月,逃往西安,其間騙得100萬   2002年8月22日落網,方查明其女子身份   2004年12月20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王姝通訊員趙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