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逼3女同上一床 肺結核成作惡男“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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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位於賓陽縣黎塘鎮的某國營企業子弟學校初二女生維維坐在記者麵前,瘦小孱弱的身體瑟瑟發抖,低著頭用手背抹眼淚。她咬著嘴唇,痛苦地向記者回憶那噩夢般的經曆——11月7日中午,維維和13歲的同桌小西一起在校外吃米粉。粉店裏一夥染黃頭發的青年,不懷好意地盯著她們。回到學校,一個男生過來對維維說:“麵粉廠的陸國朝想認你做妹妹。”5天之後,周末來臨。當天晚飯後,小西邀維維一起,到同校的小學六年級學生梅梅家玩。在梅梅家,兩名男青年“恰巧”來到。   13歲的梅梅說,其中一個是陸國朝,她哥哥的朋友。兩個男青年極力勸說3個小女孩,一起去酒吧玩。梅梅出主意說,讓維維打電話回家,撒謊說同學過生日要玩通宵。從未見識過“酒吧”的維維和小西,懵懵懂懂地跟著去了。   在酒吧裏,第一次品嚐啤酒味道的3個小女孩,很快醉得東倒西歪,吐了一地。淩晨時分,兩名男青年一個背著梅梅,一個拉著維維和小西,來到黎塘鎮八一路的一間空房子裏。   維維和小西鬧著要回家,陸國朝嚇唬她們說:“你們喝得這麽醉,回去不挨父母打死?你們女孩3個睡一張床,我們男的睡另一張床。”進了門後,3個醉醺醺的女孩倒在床上。兩名男青年“以樓上房間沒有床”為由爬上床來,對女孩們動手動腳。維維嚇哭了,爬起身想走,但陸國朝把腿壓在她身上,讓她動彈不得。梅梅滾落在地上,然後爬起來拉開門往外跑,維維趁機跟著逃離。   屋子裏隻剩下小西和兩名青年男子。沒有人知道下半夜發生了什麽。盡管小西對老師說,“維維和梅梅跑了之後我也走了”,但3名小女生被帶到兩名男子床上的事情,仍然令校方和女生父母驚恐不已。   小女生在草坪上慘遭強暴   次日,又有男生給維維和小西捎話:“陸國朝說,下周末你們不出來玩,見你們一次就打你們一次!”維維和小西久聞陸國朝的“威名”,當時嚇得發抖,卻不敢告訴父母和老師。   11月20日,周末又一次來臨,維維、小西和梅梅惴惴不安地來到酒吧,陸國朝帶著兩個“兄弟”等著她們。次日淩晨時分,小西和梅梅趁機溜了,3名男子攔著維維不讓走。淩晨1時30分,陸國朝挾著維維走出酒吧。維維哭鬧著要回家,陸國朝連哄帶騙說:“哭什麽?陪我去那邊走走就給你回家。”說著,陸國朝將維維摁倒在鐵路橋附近的草坪上。維維嚇得魂不附體,又哭又喊,兩手亂撓,然而,她畢竟太弱小了……之後,陸國朝惡狠狠地威脅維維說:“你就算告訴老師和家裏人,我在裏邊有人,也不會有事!就算挨坐牢,我的兄弟也會給我報仇的!他們認得你住在哪裏,你不怕你伯父出事嗎?”淩晨4時,維維失魂落魄地回到伯父家。維維的父母在南寧打工,她被寄養在伯父家裏。淩晨4時回家的維維嚇壞了伯父。一大早,他趕緊打電話知維維父母。   見到父母,滿懷委屈的維維本想撲到媽媽懷裏,但陸國朝惡狠狠的聲音又回響在耳畔。她咬咬牙,撒謊說晚歸是因為和同學去燒烤。父母半信半疑地回南寧後,維維悄悄地把換在桶裏的衣服洗了。   11月27日,陸國朝又托人捎話,要維維和小西到學校旁的公園會麵,還威脅說“如果不來後果自負”。   見麵之後,陸國朝塞給維維一個手機,並揚言說:“你不要不識抬舉!你可以扔掉它,也可以砸爛,但是不要給我懂得,否則有你好看的!”12月1日晚,宿舍熄燈了,維維獨自呆在教室裏。她趴在課桌上,哭了整整一夜。天朦朦亮時,她兩眼紅腫地走出教室,被值班的老頭看在眼裏。   在老師一遍遍關切的詢問下,維維“哇”地一聲大哭起來,把這些天來發生的事情和盤托出。當日上午,震驚萬分的老師和維維父母,帶著她到賓陽公安局黎塘派出所報了警。   “我們從他十一二歲開始抓他!”   12月18日晚,記者來到黎塘某國有企業,該單位保衛科科長管文豪一聽說“陸國朝”這個名字,頭搖得像撥浪鼓似地說:“我們從他十一二歲開始抓他了!”管文豪告訴記者,陸國朝生於1980年1月,從十一二歲開始,就因盜竊本廠財物而不斷地被保衛科人員抓獲:12歲時兩次竄入本廠發電機房盜竊銅片,13歲時偷電焊機銅電纜,14歲時夥同他人偷鋼材、撬門盜竊現金,15歲時偷變速賽車,16歲時入室盜竊本廠一職工的錄像機……他父母恨鐵不成鋼,親自給民警帶路,到鄒圩鎮老家將其擒獲。   1996年,陸國朝因屢次盜竊財物,被賓陽縣公安局處以勞動教養兩年的處罰。1998年,陸國朝勞動教育期滿出來,先是痛打“給警察通風報信”的親生父母,接著用石塊砸破麵粉廠保衛科的玻璃窗。   陸國朝的父母不堪經常被兒子毆打,被迫遠赴異鄉謀生。管文豪警告陸國朝說,如果他再盜竊本廠財物,就把租給他父母的宿舍收回,將他永遠驅逐出廠區。陸國朝這才稍稍收斂,從此不再“吃窩邊草”。   打跑父母後,陸國朝更加肆無忌憚。管文豪告訴記者,他們經常看到,陸國朝三天兩頭帶一些十三四歲的小姑娘回宿舍。有一次,陸國朝把一個十四五歲的女學生騙回宿舍,欲行不軌,那女生慌不擇路,竟然從2樓跳下,倒在圍牆旁的草坪上,扭傷了腳踝。一牆之外恰好是廠長家,於是全廠都被驚動了,人們趕緊將女學生送往廠醫務室救治,並於次日送她回家。   維維所在學校的一名教師告訴記者:2003年9月,秋季學期開學第一天,放晚學後,他剛上初一的侄女不知去向。他聽廠區門口擺煙攤的小商販說,小侄女是被陸國朝帶走的。   他嚇得到處找,幾乎把黎塘鎮上下翻了遍。最後,他找到黎塘麵粉廠的門衛,希望門衛一看到陸國朝回來,立即打電話通知自己。次日淩晨,他接到麵粉廠門衛電話,說陸國朝帶著一個小女生回廠了。在該廠保衛科人員的陪同下,他敲開陸國朝的房門,果然看到13歲的小侄女醉躺在地鋪上,陸國朝正欲下手……   “肺結核成了他的‘免死金牌’”   令人們不解的是,三天兩頭作惡的陸國朝天天在街上遊蕩。接受記者采訪時,賓陽縣公安局黎塘派出所所長潘海新苦笑著告訴記者:“不是我們不想抓他,是抓了沒地方關啊!”原來,陸國朝勞動教養期滿後,曾竄到南寧,夥同他人多次盜竊摩托車,被南寧公安局興寧分局逮捕。然而,期間陸國朝被檢查出患了開放性肺結核。《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其中第一條就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人”。於是,辦理“取保候審”後,陸國朝又大搖大擺地走出了看守所。一出看守所,他轉身就在南寧偷了輛摩托車,然後一路“嘟嘟”地開回黎塘。   此後,陸國朝更是有恃無恐,三天兩頭地犯案:到黎明鄉偷過牛,在黎塘鎮偷過摩托車,撬過門,打傷過人……他整天揣著疾病證明書,仿佛揣了張“免死金牌”,一被抓就得意洋洋地亮出來。看他唾沫亂飛的模樣,有的民警審訊他時,不得不弄個口罩戴上。   潘海新苦惱地告訴記者,陸國朝被刑事拘留過許多次,然而每次把人送到看守所後,看守所的人一看是陸國朝,就無可奈何地連連擺手,“看守所不收、勞改場所不收、監獄不收。”潘海新還告訴記者,接到維維遭性侵犯的報警後,他們十分重視,當日立即展開調查。然而,一個老問題仍然擺在麵前:抓了陸國朝,送到哪兒去?(文中受害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