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貪戀富足生活 先出賣色相後麻醉搶劫殺人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又逢歲末年初消費旺季,市二中院的法官提醒商家,在做生意的同時,謹防陷阱。為此,他們特別披露了一起該院審理的近年來最大的係列麻醉搶劫案。案中,一名頗有氣質的中學女教師與一個外地男子假扮處長、局長,打著為單位采購福利用品的幌子,騙生意人去賓館,然後麻翻後搶劫財物。其中一人服藥後沒有昏迷,他們竟殘忍地將其殺死。女教師的一路沉淪,有很多耐人尋味的故事。   1955年11月22日,王紅出生在一個普通市民家裏。初中畢業後,因家裏窮,成績不錯的她不得不上了一所師範學校。畢業後,王紅到一所普通中學任教。5年後,她又調到本市一所技校當老師。那時候,王紅是一個出色的政治老師,她身材高挑,衣著得體,說話做事透著幹練和睿智,那些中學生們都把聽她的課當作一種享受。   政治老師的經曆,讓王紅更加富於思辨,動輒大講人生觀、世界觀。但是,讓所有人都不理解的是,一個這樣洞悉人生的人,為什麽會走上犯罪道路,從一個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墮落成一個麻醉搶劫的女魔頭?   臨刑前,一位法官將這個問題向她提出來。王紅當時的表現很令人不解,她仍然向講課一樣長篇大論積極的人生觀,沒有給世人留下一個明確的答案。前不久,這位法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憶,當時王紅的狀態近乎迷離,她仿佛在努力麻醉自己,一如她給那些被害人製造的傷害,雖然她並沒有像那些被害人一樣服過摻了麻藥的啤酒。也許,正是曾經對人生有過很深的思考,在她滑向萬劫不複的深淵後,才會更加懼怕生命的終點;可能在她看來,惟有麻醉自己,才會對恐懼稍有放鬆。   一如所有的女人,王紅在工作幾年後,戀愛、結婚、生子,丈夫也是一名教師,在外人看來他們很是般配。但王紅敢作敢當,風風火火,丈夫性格溫和,為人謹慎,這讓王紅難以容忍。終於,在王紅36歲那年,他們的婚姻亮起了紅燈,二人離婚了,兒子小童歸王紅撫養。隻身一人帶孩子生活的日子,讓王紅感到了經濟的拮據,於是,她開始想方設法搞錢……   靠色相過起無憂生活   從此,她開始泡病號,找機會到社會上兼職。後來,她幹脆辦了病退,就在她闖蕩“江湖”的過程中,認識了大她10歲的薛理。薛理是個返城知青,文化不高,當時隻不過是本市某學院的鍋爐工。但是,薛理閱曆豐富,為人誠實,對知識分子出身的王紅幾多崇敬,幾多體貼。長期缺乏男人滋潤的王紅很快接納了這個滄桑的男人。一個周末,兒子小童去參加特長班,薛理如約來到王紅家,迎接他的是王紅曲線畢露的裝扮和含情脈脈的眼神。薛理熱血沸騰,任一桌熱氣騰騰的菜變涼,二人盡享魚水之歡……   盡管王紅的生命中經曆過若幹個男人,但薛理仍然是她最貼心、最不設防的人。盡管連家人都勸她不要理這個大她10歲又有家室的鍋爐工。為了堵家人的嘴,王紅勸薛理離婚,然後娶她。於是,薛理義無反顧地拋妻棄子,和王紅過起了同居生活。在薛理看來,王紅能看得起他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榮幸,為了王紅,他什麽都能舍棄。   但是,把“生存”放在第一位的王紅此時已經無暇顧忌感情了。同居時間不長,王紅發現,薛理雖曆盡滄桑,生意經還不如她老道。於是,她又姘靠上一名搞蔬菜批發生意的東北人,人喚“二哥”。薛理一時接受不了這個現實,憤而離去。但是,後來,禁不住幹柴烈火,二人又多有接觸,就這樣保持著不明不白的關係,直到王紅案發。其間,薛理還曾為王紅銷過贓。   在學會利用女人的優勢後,雖然在生意場上屢戰屢敗,但王紅依然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她高挑性感的身材和優雅獨特的氣質令很多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其中包括高勝,一個貴州來的、曾因打架坐過5年牢的無業遊民。高勝跟王紅同歲,但“掙錢的經驗”卻比她多。在高勝看來,王紅的幹練氣質就是一筆無形的財富。於是,在高勝的啟發下,二人演起了合夥麻醉搶劫的雙簧……   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   高勝第一次帶王紅去“做活”是在武清區楊村鎮,在一處集貿市場,高勝瞄上一個姓龐的中年男子。此人是個賣皮鞋的小販。於是,高勝就在附近旅館開了間房,用的是“林福根”的假身份證。王紅走進龐某的小店時,儼然一個國家幹部。她自稱是廊坊鐵路局的,過年給職工發福利,讓龐某帶上兩雙樣品鞋去旅店給科長看看。龐某見有生意可做,就帶上皮鞋與王紅一起來到高勝“下榻”的旅店。進門前,王紅說:“我們科長愛喝酒,你買點啤酒賄賂賄賂他。”於是,龐某買了箱青島罐啤,興衝衝地搬去送禮。交談中,一杯啤酒下肚,龐某很快昏睡過去。他哪裏知道,王紅在杯裏提前放了麻醉藥。“初戰告捷”,他們更加膽大妄為。   第一次得手後不久,眼看快過春節了,二人商量著再搶點錢過年。於是,他們竄至山東省即墨市,盯上了做服裝生意的姚某。還是先由高勝在一旅館住下。王紅出麵當“公關小姐”。幾經“洽談”,王紅告訴姚某:“和領導匯報完了,領導基本同意,需要麵談,領導大兵出身,喜歡喝酒,你可以和他邊喝酒邊談,別帶別人去,否則領導會疑心。”於是,在旅館裏,兩個男人邊喝邊談,王紅則“勤快”地照應。姚某哪知道,就在王紅去洗手間涮杯子時把事先兌好的麻醉藥放進他的杯子裏。但是,偏偏姚某的耐藥性強,一會兒,他就起來了。二人私下交換了一下眼神,露出殺機。於是,高勝猛地掐住姚某的脖子。姚某拚命掙紮,王紅就去按他的腿腳,姚某就這樣被殘忍地殺害了。這一次,二人搶得兩套西裝、兩套夾克,銷贓後所得的錢,全被二人揮霍一空。   此後,二人並未收手,而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分析王紅等人麻醉搶劫案的諸多情節,被害人幾乎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防範意識不強,讓我們試著從一個被害人陳述中找出王紅、高勝的破綻。   被害人邱某:那天中午,我正在守攤。一個自稱是石家莊石化公司來津開會的女人(王紅)進屋問鞋價,說給單位搞勞保,要的鞋比較多。我挑了幾種鞋,她讓我拿到賓館去給“局長”看看。我猶豫了一下,就叫上一個朋友一起去了,進屋後,見“局長”(高勝,化名李丹)在屋裏坐著,我把樣品給他看了看。“局長”講了價格,寫了張紙條,上麵寫著各種鞋要的數量和規格。那個女人說還要等“邵總”回來商量一下。我留下手機號就走了。第二天,女人又到店裏,我讓她與“局長”聯係一下。她打了電話後還是讓我去賓館。我如約到達後,那女人到旁邊飯店叫了菜和啤酒。這時,“邵總”出來了,“李局長”以人太多談回扣不方便為由把我朋友支走了。後來吃飯時,我喝了一杯啤酒就昏了。   法官提醒:在這裏,王紅一夥有很多破綻,被害人卻一個也沒有發覺。首先一般真正買東西的人都會貨比三家,而王紅一上來就急迫地想“買東西”,在邱某猶豫時,她又急忙拋出優厚條件引誘對方上鉤;其二,邱某帶樣品登門,對方又不急於購買了,而是再三製造邱某單獨與他們在一起的機會;其三,邱某還犯了一個很多連孩子都知道的忌諱,不吃陌生人的東西。這也是“王紅係列麻搶案”中所有被害人犯的錯誤。   市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高勝、王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及麻醉方法和手段,多次搶劫他人巨額財物,並致一人死亡,其情節、後果均屬特別嚴重,已構成搶劫作案,應依法懲處,於是以搶劫罪判處高勝、王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介紹,在王紅臨刑前,法官問她有無遺言,刹那間,王紅的眼眶裏盈滿了淚水,她隻說了一句“告訴我兒子好好做人,別再學我的樣子”。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完)記者高立紅 通訊員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