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口述:讓強暴我的那個流氓的女兒也被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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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小冬  整理:祥雲   26年前,我被人強暴。我從未對人提起,可我的命運卻因此而改變,我的愛情、我的婚姻都被毀掉了。這個陰影我背了26年,我太累了,我想要告訴人們,不要在命運麵前低頭,那種痛苦壓抑的日子太難了,所以我說出心底的秘密,我想讓那個傷害我的人知道我對他的痛恨。   26年前的一個冬日的傍晚,天下著大雪,刺骨的寒風猛烈地刮著,街上幾乎見不到什麽人。放學回家的我,背著書包低頭趕路,還差一趟房就到家了,能想像到屋子裏暖融融的空氣。這時一個黑影擋住了我的去路,他身手敏捷,捂住我的嘴,強行把我拽到拐角的暗處。他強暴了我。那時候,旁邊院子裏有人開門。我多麽希望這個人能走出大門,能救救我。可能是天太冷了,他隻把門開了個縫,往外揚了一盆水,就迅速地關上門回屋了。   我又冷又怕,四周隻有呼呼的北風刮過。那個人做完壞事,騎車跑了。   我回到家,沒敢聲張。我奶奶常說:誰家姑娘要是未結婚就有了孩子,就要把這家的姑娘整死,在她睡著後,父母拿一個大磨盤放在她身上,壓死她。那時候我還小,什麽也不懂,可我怕死。所以,事情發生後,我一直守口如瓶,連父母都不知道。   1983年,我們那裏鎮壓了一批罪犯,其中有幾個是強奸犯。我站在圍觀的人群中,我希望那裏麵有傷害我的那個人。事實上,我不知道他是誰。   23歲那年我找到了一份正式的工作。那時候,我同學的小孩都滿地跑了,可我還沒有對象。我就是不想找,我害怕,我不知道如何麵對男人。   24歲,有人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很醜,我拒絕了。可過了幾天,介紹人又來遊說我媽,說他家有錢,他人老實、能幹,醜點怕啥?媽同意了,逼著我和他相處。我們處對象的時候就不像是一對戀人,好像站隊,他在前麵走,我在後麵走。相處半年,我三次提出分手,可他死皮賴臉地纏著我。我就想:結婚吧,結完婚再離,就不會有人挑剔我不是處女了。   我們很快結婚了,一周後,他問我:“你當姑娘時做過什麽手術嗎?”我回答沒有。他說:“那你可怪野的!”我知道他指的是什麽。我說:“現在的女人哪像過去的小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點活也不幹,現在的女人什麽活都能幹,也許不經意間就破了。”   話是這麽說,我心裏苦哇。當初要不是碰上那個流氓,我怎麽會嫁給一個這麽低俗的男人,還要讓他質問。我提出離婚,他不同意。婆婆對我很好,從來都不讓我做家務,每天晚飯都等我下班回來再吃。婚後第二個月,我就懷孕了,我很害怕有孩子,可又不懂得采取措施。   十月懷胎,孩子生下來了,是個女孩。孩子小的時候夜裏總是哭鬧,丈夫心煩,就躲到別的屋裏去睡,隻剩下我和嗷嗷哭叫的女兒。丈夫從來不在乎我的感受,隻想著滿足自己的欲望,不管我累了還是病了。我覺得這樣的日子一點溫暖都沒有。後來丈夫下崗了,白天就在家睡覺,晚上就想辦事。我說:“我上一天班,你在家連被都不疊,也不去找工作,天天就想著辦事,你拿我當妓女呢?”他說:“你和妓女也沒什麽兩樣,看你文文靜靜的,沒成想還是個二手貨。”我欲哭無淚。那不是我的錯,我該向誰去訴說,我本是良家婦女,遭壞人強暴,我有罪嗎?   打著,鬧著,受著丈夫的侮辱,在女兒五歲的時候我終於離婚了。我回到了娘家。媽媽說:“女兒別愁,你工作又好,人長得也不賴,會有人要你的。”可我暗下決心,再也不找了,我受夠了。從此之後,我和媽媽生活在一起,一過就是十年。   在我四十一歲的時候,母親去世了。那時候婆婆癱瘓在床,她托人捎信讓我回去。孩子的爸爸離婚後又找了一個人,可前年出車禍死了。我不願回去,想到和前夫在一起受到的屈辱,我寧願單身。一個月前,婆婆也走了。前夫喝酒打麻將,我想女兒和他在一起肯定很遭罪,我就又回去了,也沒辦複婚手續。他總是說:“我不娶你,你就會老在家裏,老老實實跟我過日子吧。”我真的很委屈,為什麽人們不譴責壞人,而歧視被害者?   我曾經詛咒過:願那個流氓的女兒也被強暴,讓他心裏不好過。可轉念一想,罪是他犯的,跟他女兒何幹?該死的、該受詛咒的是他。這個陰影我背了26年,它將一直伴我走向墳墓!我的人生都因此而毀掉了,我的痛苦今生今世也無法解除,有誰能還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