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鴇和賣淫女被判刑 開淫窩雇打手打死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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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本報曾經報道了清河地區一賣淫團夥因為嫖資問題打死嫖客的消息。記者昨日獲悉,這個賣淫團夥的9名成員分別被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   在清河地區有一個組織嚴密的賣淫團夥,自去年9月以來,這個團夥的“頭目”於秀麗就開始招募賣淫女,租用平房設立賣淫場所,以向賣淫女收取“保護費”等手段,組織賣淫活動。同時招募宋來寶、呂喜軍、李文金、蘇小雨等人為賣淫活動充當保鏢、打手。   去年10月21日下午,賣淫女何春芳在賣淫時,與嫖娼人員陳某因嫖資問題發生爭執,何春芳叫來相鄰屋內的另一賣淫女韓冰(另案處理),並由韓冰糾集打手呂喜軍、宋來寶、蘇小雨、李文金及宋大勇(另案處理)等人闖入屋內,對陳拳打腳踢並持鎬把對陳進行毆打,造成陳某重度顱腦損傷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此後於秀麗及女兒於濤帶領呂喜軍藏匿了起來。   不僅如此,法院還查明,去年9月23日22時,於秀麗糾集呂喜軍、孫勝利、王樹森等二十餘人為爭奪賣淫場所,持砍刀、木棍等凶器將無辜群眾孫某、翟某、方某等人毆打致傷,並砸壞一輛麵包車。而王樹森在明知於秀麗等人從事賣淫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家鄰街平房租給他們進行賣淫活動。   據此,一中院判決宋來寶、呂喜軍犯故意傷害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等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於秀麗犯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同案犯李文金、蘇小雨、何春芳、王樹森、於濤、孫勝利也分別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宋來寶、呂喜軍、李文金、蘇小雨、何春芳賠償死者陳某父母及女兒喪葬費、撫養費等經濟損失177000元。孫瑩範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