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醜聞:36歲女教師和15歲學生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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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一個月前宣判的一起女教師性侵害未成年男生案引發的爭議剛剛平息,墨爾本當地法院6日開庭預審了另一起類似案件。一名涉案女教工被控多次和一名15歲學生發生關係。法官下令禁止公開被告姓名和肖像,理由是被告可能因此產生心理危機。   禁止公開身份   出席6日聽證會的女當事人是墨爾本以南的莫寧頓半島學校一名現年36歲的輔導員,她被控與供職學校一名15歲男生多次發生關係。澳大利亞法定成人年齡為16歲。   法官下令禁止公開當事人姓名或照片,因為被告有自殺可能,而原告是未成年人。   澳大利亞警方向墨爾本地方法院作公訴陳述時說,今年2月至9月,這名教工與這名學生在不同地點多次發生關係。警方認為這名女教工當時與這名學生一家住在一起。此前她與丈夫分手。   被告可能自殺   墨爾本地方法院當天聽取了一名心理診療專家的意見。這名專家說,如果這名女當事人身份被公開,將增加其自殺風險。   辯方律師史密斯說,這名心理學專家認為被告“自殺風險的確存在且可能增加”。史密斯說:“她每天都在接受心理危機測評和治療。”   史密斯請求法官下達禁止公開這名女教工姓名以及圖片的命令,理由是可能危及被告心理健康。史密斯說:“我的當事人輔導的學生很有限。”此案公訴人沙恩·肯納支持這一說法,認為公開這名女教工的名字可能暴露受害學生的身份。   主審法官伊恩·格雷滿足了這一請求,準許這名女教工交保候審。法庭並沒有要求被告認罪或否認指控,隻是要求她在明年2月28日再次出庭。   “學生追求老師”   就在上個月,墨爾本的維多利亞縣法院法官判處現年37歲的體育教師卡倫·埃利斯22個月監禁,緩期3年執行,罪名是她去年和一名15歲學生多次發生關係。   這名學生在提交法庭的受害者陳述中稱自己主動向埃利斯發起攻勢,埃利斯起初不願意,但兩人最終發生關係。這名男生說,和埃利斯的關係“並沒有對自己造成任何不良影響”。   這名男生的母親說,她看到兩人乘坐埃利斯的車結伴離開學校,“看起來像夫妻”。這名母親查看並回複了埃利斯發給男生的手機短信,埃利斯和男生的關係最終暴露。   法官約翰·斯莫爾伍德宣布將埃利斯列入“不檢點者”名單,禁止她繼續從事任何教學工作。   緩刑引起爭議   一些未成年人權利維護人士對這個判決結果提出了異議。一個名為“勇敢的心”的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常務主任赫蒂·約翰斯頓認為,涉案男生並不具備獨立判斷能力,這項判決表明此案法官區別對待了男性與女性未成年人。   約翰斯頓說:“這是個讓人擔心的判決,因為它向家長、學生和老師傳遞了這樣的信息:隻要你能保證學生沒有問題,心情愉快,你就不用承擔責任。”約翰斯頓還說:“這將大大增加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難度。”作者:陳濟朋(新華社供本報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