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將18歲少女肢解八塊 焚屍後與家人去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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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將一名年僅18歲的少女殺死並肢解成8塊,並用汽油焚屍滅跡。近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庭審過程中,當被告人講述作案過程時,自己竟禁不住打了一個寒戰。   14年裏6進監獄   被告人張啟安,今年32歲,家住遼中縣茨榆坨鎮,是一名農民。在沈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上,寫滿張啟安的前科劣跡。從1990年至2004年,他6進監獄,在鐵窗中度過了12年時間。1990年張啟安因傳播淫穢物品被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1992年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1998年因犯破壞生產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00年因為毆打他人被勞動教養二年;2003年因為犯窩藏贓物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2004年6月8日因為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   嫖娼被威脅起殺機   庭審中,被告人張啟安講起了作案經過。張啟安說:“2004年4月的一個晚上,我想找一個小姐,在遼中縣南門外的一個酒店,我認識了被害人小玉(化名),5月17日晚上,我給小玉打電話約她到我家,她來到我的出租房。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後,小玉向我要事先說好的500元錢,我說沒有,小玉就威脅我說要等我媳婦回來,我就生氣了,我假裝說下樓借錢去,然後就從臥室電視櫃下拿了一把斧子,趁小玉不注意時猛地打了她的頭部,然後她倒下了,我就離開了。”   焚屍後就與家人去唱歌   隨後,當被告人張啟安講述毀屍滅跡經過時,不禁打了一個寒戰。   2004年5月18日下午,張啟安在遼中縣輕工市場內買了3個旅行包、一個旅行袋、一捆塑料繩。回到出租房後就開始肢解小玉的屍體。張啟安說:“當時我也很害怕,但我就想著快點把屍體運出去,毀滅掉。我把屍體肢解成8大塊,分裝在幾個袋子裏,然後用摩托車分幾次運到烏伯鄉一個地溝裏,最後我將屍塊倒上汽油點著了,我不敢在那看,就回家和家人一起到練歌房唱歌去了,那晚我還是沒敢回出租房睡覺。”   在屍塊沒有燃盡的時候,一名村民路過此處感覺不對勁兒,報了警,隨後,小玉的家人也報了警。6月7日,遼中刑警將張啟安抓獲。   被告人張啟安對指控其犯有故意殺人罪無異議。   法庭宣布擇日宣判。時代商報記者劉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