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糟蹋親生女 反稱女兒看黃色錄象後先勾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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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強奸13歲的親生女兒,致其懷孕7個月。被公安機關抓獲後,他竟要求女兒向司法機關作偽證:是女兒看了黃色錄像後,為醉酒的父親脫衣服時主動勾引了父親!本月21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名禽獸不如的父親作出終審判決。   痛心:禽父讓13歲女懷孕7月   2003年12月5日上午,閬中市某鎮中學校13歲的文文因身體不適,班主任老師帶她去鄉衛生院檢查發現,她居然懷孕7個月了!   老師立即將這驚人的消息告訴了文文的母親。在閬中城裏打工的母親朱曉霞迅速趕到衛生院,於當天在該院為女兒做了引產手術。在母親苦苦追問和哀求下,文文才痛不欲生地講出真相:因母親在外打工,父親文洪就以讀書繳學費相要挾,從2003年4月以來多次強奸她,並警告她不要向任何人說,否則就不讓她讀書,身心飽受摧殘的文文為了能讀書,隻好答應禽獸不如的父親。   2003年12月6日,朱曉霞到當地派出所報了案。警方在對胎兒作DNA鑒定後,證明文洪確實是文文所產胎兒的父親。   亂說:女兒看歪錄像後勾引他   文洪被關進看守所後,分別給幾位親戚寫了信,要求他們做女兒的工作為其翻供。其中一封信竟要求女兒編造這樣的故事:是她自己在為醉酒的父親脫衣服時,想起了淫穢錄像中的情節,主動引誘父親。   文洪通過手段將3封翻供信遞出了看守所的大門。文洪的妹妹文洪碧從外地打工回來,看到其中一封翻供信後,徑直找到文文,軟硬兼施要求文文按照父親所寫信件照做。無奈的文文隻好照原文抄下了翻供信。隨後,這份按有受害人手印的翻供信被複印後分別送到了檢察院、法院和公安機關。但通過公安機關的繼續偵查,最終揭穿了翻供信背後的真相。   終審:禽父和偽證姑媽同入獄   法院審理認為,文洪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情節惡劣,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文洪不服,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11月21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文洪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因唆使、引誘受害人偽造證據翻供、嚴重幹擾了審判活動的文洪碧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同時,當地檢察機關還將以涉嫌妨害作證罪對文洪再次提起公訴。   (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及隱私,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張曉東王波)   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