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同事強奸後不願聲張 竟責怪單位幫她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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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6點多,一位20多歲的姑娘“闖”進南京寧海路派出所哭著說:“警察同誌,我單位一男孩醉酒後,強暴了我,我想醜事不外揚,不願報警。可我單位領導卻來報警了,眼下我不想活了。請你們救救我!”   據了解,該女青年今年25歲,外地人,姓李。強暴她的男孩24歲,姓陳,和李某同在南京某娛樂城上班。據李某的一位同室好姐妹稱,1日淩晨2時許,李某、陳某等好幾個人下班後,一同到餐館吃飯。當時,李某也喝酒了,而陳某酒喝得比較多。淩晨3點多,陳某隨李某一起到李某住的集體宿舍玩耍。李某本以為宿舍有姐妹在,沒想到都出去了。陳某因酒後失態,使用暴力將其強奸。起初,李某沒向任何人透露此事。2日晚上,李某將此事透露給娛樂城的一個好姐妹。這位姐妹又將事情告之娛樂城的負責人。3日淩晨,該娛樂城負責人到派出所報了案。但是,李某在獲知報警後,一個勁兒要尋短見。無奈之下,單位隻得派2名女孩將李某看住,以防止她自殺。昨晚,她趁機跑到派出所“鬧騰”了一回,讓許多人大吃一驚。   據李某說:“自己還是個姑娘,現在卻讓男人給‘欺負’了,怕爸媽知道這件事情,又怕爸媽知道我在娛樂城工作,我現在太為難了。”   遭人強暴為何不報警?受害人李某的一位好姐妹對記者稱:李某主要怕此事一旦傳出去,勢必會給她和家庭帶來不良影響,她隻好選擇了忍氣吞聲。同時,她年紀還輕,將來還要嫁人結婚,有口難言,因此,選擇了沉默。   昨晚,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南京金恩律師事務所的沈律師,他指出:陳某使用暴力強奸李某係違法行為,受害人應及時向警方報案。沈律師說,一些不法之徒往往利用女孩子的害羞恐懼心理,以達到強奸的目的。南京一位心理學家也指出,女孩子遭遇性暴力,極易給當事人帶來心理負擔和恐懼,除應該及時報警外,還應進行心理矯正。對本案件中的李某來說,無論處境有多艱難,也要學會擺脫自己的困境。目前,陳某已經被捉拿歸案,經審問,他對強暴李某一事供認不諱。本報記者 耿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