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世少女留下“服毒”懸案 醫院稱病曆神秘丟失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在朝陽縣醫院的太平間裏,一個少女靜靜地“睡”著。圍繞著她的死因和搶救過程,一場醫療糾紛已經持續了兩年多。   “我們的眼淚都哭幹了, 孩子死了兩年多還不能安息,她死得冤哪。”7月26日,死者的母親林淑華抽泣著說。   “我們太冤枉了,丟失病曆是有責任,但丟失病曆不是構成醫療事故的證據。”朝陽市朝陽縣醫院副院長武躍林也是一臉委屈。   那麽,這場醫療糾紛究竟存在怎樣的難解之結,而僵持了兩年多呢?   悲情往事 懷孕少女服了什麽?   這場醫療糾紛起於2002年。那年2月份,13歲的朝陽市第十五中學初一女孩楊嵐(化名),與21歲的男青年張剛(化名)談戀愛,兩人多次在張剛家發生性關係。   然而,就在同年6月22日,張剛突然找到楊嵐的媽媽,“你女兒服毒了,快跟我去醫院”。據了解,當日楊嵐、張剛發生了爭執,楊嵐當著張剛的麵服毒自殺,被張剛送往醫院搶救。當時,醫院是按照有機磷農藥中毒而搶救的,次日2時許,楊嵐死亡。   2002年10月24日,經遼寧省公安廳DNA鑒定,在楊嵐的子宮內膜中,含有一男性胎兒成分,張剛與男性胎兒存在父子關係。2003年7月,張剛因強奸罪被判4年徒刑。   但楊家對民事部分裁定不服,上訴至朝陽市中院。2003年10月22日,朝陽市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此案發回重審,檢察機關又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截至目前,重審判決還未作出,一串謎團尚待解開。   尷尬現實 停屍2年欠費6萬多   楊嵐的父母告訴記者,他們的女兒還沒有火化,躺在朝陽縣醫院的太平間裏已經2年多了,每逢年節,他父親都要到太平間門前給女兒燒紙祭祀。去年年三十晚上,他父親去看望女兒時,太平間的院門鎖著,他隻好翻牆跳了進去,結果摔破了頭,縫了6針。   7月26日上午,記者來到朝陽縣醫院太平間。看守太平間的人告訴記者,這裏隻有楊嵐一具屍體,在這冷凍2年多了,每天的存屍費是84元,現在他們已經欠了6萬多元了。   截至記者發稿時,朝陽市有關部門正在指派公安機關對楊嵐父母與醫院的糾紛進行協調,現在還沒有最終結果。   謎團一 病曆神秘丟失   2002年8月12日,楊家為了與張剛打官司,到朝陽縣醫院索要原始病曆,結果發現楊嵐的病曆丟失了。楊家感到蹊蹺,於是將楊嵐的肝髒等器官送到省公安廳鑒定,結論為在楊嵐的肝髒等器官中沒有檢測出有機磷農藥成分,然而醫院卻是按有機磷農藥中毒而進行搶救的。據此,楊家認為醫院診療失誤造成事故,要求醫院承擔責任,並索賠58萬元。   今年7月26日,記者在醫院采訪了當時搶救楊嵐的醫生郭瑞峰。郭醫生說:“患者被送來時處於昏迷狀態,中毒症狀很重,根據化驗結果和病人朋友所提供的情況,是有機磷中毒。當時是我寫的病曆,在我的抽屜放了一個月後,轉交給內科主任耿作來。我們醫院有規定,醫生寫完病曆,交給主任簽字後,才能存檔。”   “那天郭瑞峰醫生把病曆給我後,我簽完字,就與其他一摞病曆共同放在內科診室的辦公桌上,結果家屬和公安局前來查病曆時,發現隻有楊嵐的病曆神秘丟失了。”耿作來主任如是說。   楊嵐的父母告訴記者,他們曾經申請醫學會對楊嵐是否死於醫療事故作鑒定,但鑒定過程中,醫院又後補了一份病曆,楊家認為後補的病曆已失去了客觀性,不同意用後補的病曆作為鑒定的根據,所以現在醫療事故鑒定已中止。   據法律界人士介紹,醫患糾紛應當由醫療機構舉證證明醫院的診療沒有過失,如果病曆丟了,醫院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謎團二 省市刑事檢驗結果不同   7月24日,在朝陽七道泉子鎮南村一間平房裏,記者見到死者楊嵐的父母。父親楊德生說:“朝陽縣醫院搶救我女兒的時候用錯了藥,如果不是用錯藥,我女兒就不會死。”他向記者出示了兩份省公安廳《刑事技術檢驗報告》,一份是2002年10月9日作出的鑒定結論:所送死者楊嵐心血中未檢出敵敵畏成分;另一份是2003年5月20日的鑒定結論:所送死者楊嵐胃壁、肝髒及膀胱中未檢出常見有機磷農藥成分。這兩份檢驗報告顯示,楊嵐並非死於有機磷農藥中毒。   對此,朝陽縣醫院副院長武躍林卻說,他們有各種資料證明楊嵐是有機磷農藥中毒死亡,根本不存在醫療事故。他出示了一份朝陽市公安局刑事技術鑒定書,出具時間是2002年11月21日,結論為:在送檢的塑料瓶中檢出有機磷農藥敵敵畏成分。然而,楊嵐的父母認為瓶子上麵沒有楊嵐的指紋,即便那個瓶子裝過敵敵畏,也不能說明楊嵐喝的就是那個瓶子裏的東西。而省公安廳檢驗的是楊嵐的血液和內髒,結果更準確可信。   針對三次刑事檢驗結果不同這一情況,律師認為,在判定是否存在醫療事故時,它們隻能作為一個參考和佐證,最後的結論必須由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出具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