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網-當代生活報記者陸梅 實習生黃彩月 通訊員李小芳 邕城某大學大二學生肖林(化名)上網聊天,愛上了一位比他大20歲的“姐姐”餘萍(化名),為一睹“姐姐”芳容,他千裏迢迢跑到北京約會。當“姐姐”意識到這場婚外情會導致家庭危機後,毅然結束這場浪漫的“姐弟戀”,不能自拔的肖林頻頻電話“訴情”,煩不勝煩的“姐姐”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近日,南寧市城北區法院審理了這起由“姐弟戀”引發“姐弟怨”官司。 第一幕 網上結緣 赴京相會 去年7月10日晚,肖林在某網站聊天室認識了叫“溫情女人”的北京女網友,“溫情女人”給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第二天兩人如約網上見,話題進入了情感領域。肖林不滿足於在網上與溫情女人聊天,又索要她的手機號碼,此後兩人在電話裏聊得更開心。交談中,肖林得知對方叫餘萍,比他大20歲,心生愛意的他已不計較年齡了。 兩人感情日益濃烈,聊天話語也十分“火爆”。當年10月上旬,餘萍向肖林發出邀請:“國慶來北京看姐嗎?好想見到你啊……”餘萍的軟語,令肖林激動得當天就買了北上的車票。 10月11日,肖林到達北京。餘萍熱情地為他安排了住處。當晚下半夜,餘萍來到肖林的住所,餘萍雖已超過40歲,由於保養得當,看上去風韻猶存,但肖林並不在乎,在“姐姐”親昵的問候聲中,肖林陷入了餘萍的溫柔中。 在北京的日子,餘萍每晚都來陪伴他,“姐姐”的溫情令他癡迷不已。幾天後,餘萍為肖林買了回邕的車票,把他送回了南寧。 第二幕 心生怨恨 電話開罵 當年11月初,餘萍為避免家庭危機,向肖林提出分手。陷入二人感情漩渦中的肖林欲罷不能,不同意分手。餘萍從此不再上網,肖林不死心,仍頻繁給餘萍打手機。後來,餘萍不耐煩電話騷擾,拒絕接聽肖林的電話,肖林又把電話打到了餘萍的單位電話,在電話中餘萍和肖林發生了衝突,餘萍將他的罵聲錄了下來。肖林也發了一份“餘萍不是人”的傳真到她的單位。一場“姐弟戀”變成了“姐弟怨”。 肖林的騷擾電話令餘萍煩不勝煩,今年3月15日,她一紙訴狀將肖林告上法庭,稱肖林平均每天約30次打電話到其單位騷擾行為,嚴重影響了她的工作,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 第三幕 姐弟反目 對簿公堂 庭審時,餘萍沒有出庭,由其代理人參加訴訟。法庭上,肖林辯稱,他與被告在北京有過男女關係,所以他打電話給原告並不是騷擾電話;原告也多次給他打電話。 原告餘萍不承認與肖林有男女關係,認為與被告聊天隻是想了解年輕人上網的心理,“我差不多可以做他的媽媽了,我的小孩和他差不多大,會和他越軌嗎?”經審理,法院認為,雙方在網上聊天的內容,不是正常的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麵的問題,而是男女之間曖昧的話題。雙方未能正確處理互相之間的情感關係,原、被告對造成本案糾紛均負有責任。被告雖有過激的語言,其行為雖為不妥,但並未對原告造成損害後果,原告的名譽權未受到侵害。 7月23日,城北區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460元的訴訟費由餘萍負擔。編輯:李華林 作者:陸梅 黃彩月 李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