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興友 實習生吳笑情) 四川犍為縣清溪鎮李某泯滅人性,竟將自己親生女兒強奸。近日,犍為縣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年。 李某11年前曾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今年4月27日深夜,李某在朋友家喝醉酒回家,以女兒考試成績差為由,來到女兒房間,強行撞開房門,責問女兒為什麽沒有考好。在打了女兒一巴掌後對其猥褻,實施了強奸。28日,李的女兒到公安機關報警。法院審理認為,鑒於被告人奸淫幼女,且是自己親生女兒,應從重處罰,同時考慮到被告犯罪後認罪態度好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