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韶關訊 (廣州日報記者 黃開鵬 通訊員 汪次安) 要求與自己的親生母親發生性關係遭拒後,不孝兒竟將母親殺死,並奸屍。昨日,韶關市中院依法對曾思偉等9名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宣判。包括曾思偉在內的6名犯有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的罪犯會後被依法執行死刑。 經法院查實,2002年12月17日上午,被告人曾思偉當其親生母親黃某賣菜回到家時,上前抱住其母親將其摔倒在地,並提出與黃發生性關係的要求。其母不肯並大聲呼救,曾思偉便用手捂住黃的嘴巴,順手在地上撿起一條廢舊的白色電視天線繞在黃的頸部將其勒死,接著脫掉黃的衣服,對其實施了奸淫。次日上午,曾通過電話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