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前戲”中咬男子下體 之後裸奔出房喊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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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年輕男女今年年初通過網絡聊天認識。第二天,兩人在女方劉某家見麵,雙方赤身裸體相處了2個多小時。之後,劉某突然跑出門外呼救,稱男方王某有企圖強暴她的行為。   不久,王某被楊浦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後以涉嫌強奸罪提起公訴,楊浦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嫌犯是否有罪展開激烈的辯論。本案原定於上周四判決,因故延期。昨天,記者獲悉,此案將於近日作出一審判決。   根據王某和李某的供述,2004年1月20日,王某以“有錢男模特”的網名在某聊天室聊天的時候,忽然有個名叫“楊浦漂亮MM出台”的女孩與他搭上了話。兩人越聊越起勁,通過聊天他們發覺各自的住所離得很近,於是互相留了手機,約定第二天見麵。   第二天中午,王某接到了那個“楊浦漂亮MM出台”即劉某的電話,並讓他到國定路某號劉某的租房內見麵。大約中午12點多,王某依約來到該處,劉某下樓把他接了上去。兩人聊了一會後,劉某稱肚子餓了,王某就出去買吃的。劉某說喜歡吃醬鴨,但王某轉了一圈也沒能找到有賣醬鴨的,最後就買了些水果和其他熟菜回到了劉某的住處。   再次上樓後,劉某似乎也沒有了什麽食欲,過了一會,她就脫了外衣躺下,王某也順勢坐到其旁邊。聊著聊著,王某抱住了劉某。見劉某沒有什麽反對的意思,王某便為她脫下了所有衣服。整個過程中,劉某並無絲毫反抗。隨後,王某自己也脫去了衣服躺到了床上。   當兩人繼而發生親密之舉時,劉某突然一口咬在了王某的下體,王某感到疼痛後一把將劉某推開,兩人發生了爭執和推搡。劉某從床上爬起,赤身裸體地奔到了樓下,大喊救命,並稱有人要強暴她。周圍的群眾見狀後立即撥打了“110”報警,並截住了正走出屋的王某讓其等候民警來處理。   這時樓下正好停著一輛汽車,劉某鑽進汽車後排就是不肯出來。“110”民警趕到後,將二人一並帶回派出所進行審訊。   後經過鑒定,劉某頭麵部、頸部、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軟組織挫傷伴皮下血腫。   庭審交鋒   檢方和律師激辯兩大焦點   在庭審中,檢察官認為王某具有違背劉某意誌發生親密關係和暴力行為,應被視為涉嫌強奸。而王某的辯護人翟建律師和張培鴻律師卻提出了不同看法,作出無罪辯護。雙方觀點集中在兩方麵。   【王某是否強迫劉某發生親密關係】控方:案發當日,王某來到劉某住處,采用言語威脅和脅迫的方法對劉某實施強奸。自始至終,劉某都進行了竭力反抗,最後逃到屋外報警。另外,檢察官對兩人有過親密接觸的情況表示,這是劉某為保護自己而被迫作出的舉動,並不是同意與劉某發生男女關係。   辯方:現有證據雖然不能證明劉某明確表示過同意與王某發生親密關係,但同樣也不能證明劉某明確表示過不同意或者拒絕發生親密接觸。從中華民族的民間風俗來看,即便在夫妻之間女方也不大會明確提出親熱的要求。特別是在戀愛關係中,往往是由男方主動提出,女方往往會先口頭拒絕,再半推半就,最後才進行配合的。   在案發當天,兩人有過2個多小時的身體接觸,相當長的時間都是赤身裸體的,這麽長的時間裏劉某都沒有作出明確拒絕的表示,這很難說王某違背了劉某的意誌。而且,當時是在劉某的家裏,劉某具備防衛的條件,沒有必要通過“被迫親熱”的形式來保護自己。   【王某擊打劉某是暴力行為還是正常反應】控方:王某構成強奸的另一個依據是,劉某在逃出屋子前,與王某發生爭執,王某曾毆打並捂住她的嘴巴,並強行將其拉回房間再次對其實施強奸,遭到拒絕後,王某再次實施毆打。檢察官認為這應被視為王某為達到強奸目的而實施的暴力行為。   辯方:王某的這一“暴力”行為是發生在其下身被咬之後,是正常人在被傷害後的正常反應。律師同時強調在整個過程中,王某並沒有用暴力手段強迫劉某發生關係,在王某為劉某脫去衣服時雙方也都是平平靜靜的。(記者 董巍 戴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