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童家鬆) 金壇市一45歲男子,為了發泄獸欲,竟然在女兒14周歲時就開始對其施暴,在3年內實施強奸多次,並最終導致女兒懷孕;原本還在讀小學的女兒不得不提前結束學業。目前,這位禽獸父親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3月5日上午,一位女孩來到金壇市朱莊村轄區派出所報警,她告訴警察,父親多次強奸自己。接警後,警方迅速行動,在朱莊村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李方強(化名)抓獲。據了解,報警的女孩是李方強的17周歲的女兒李紅娟(化名)。幾年前她的母親因家庭矛盾喝農藥自殺。從那以後,她便跟隨父親。 古人雲:虎毒不食子。犯罪嫌疑人為何要強暴自己的親生女兒?據犯罪嫌疑人李方強交代,由於妻子幾年前去世,自己的生理需求經常得不到滿足,過去也偶爾到外麵偷吃“腥”,但那不是長久之計,由於花費太大,他覺得負擔不起。2001年7月的一天,他將已放暑假的女兒帶到南京,夜晚在建築工地宿舍趁女兒熟睡之時對其施暴。事後他一哄一騙就沒事了。到了8月底,要開學了,他不得不將女兒送回金壇讀書。不久,他也回到金壇和女兒住在一起,到2004年3月案發時,他強暴了女兒十多次;最嚴重的一次使女兒懷孕8個月。 ?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李方強的嶽父母所在的村,因為李方強結婚後一直住在那裏,直到妻子去世後才被嶽父母趕走。據李紅娟的阿姨介紹,1987年6月,28歲的李方強與與自己16歲的妹妹李曉華(化名)私奔,一年多之後李方強與李曉華再次回來時,李曉華懷裏抱了一個小女孩。李方強和李曉華當時沒領結婚證,孩子的戶口一直沒著落。由於李方強沒有房子,一家三口全都住在湯家。實在沒錢的時候李方強就出去打短工,暫時緩解一下困境。沒錢的日子很清貧,為此李曉華也想出去打工掙錢,而李方強堅持不同意,理由是李曉華人太漂亮了,外麵人多複雜,打工很不安全。為此,雙方經常發生爭吵。李方強後來竟揚言“如果李曉華你要是出去找工作,就殺掉你全家。”? 1995年,李方強夫婦又因找工作之事發生爭執,吵完架後,李方強去了鄰居家,當他再回來的時候,李曉華已喝下半瓶農藥倒在家門口,李曉華死了之後,李家將李方強趕出家門。在李紅娟11歲時,李家將她接到附近小學上學。在李紅娟讀四年級下學期的時候,李方強以女兒長大了應該由他多教育為名將李紅娟帶回去。昨天上午10時20分許,村上的村民聽說記者要了解李方強的情況,都圍了過來,但都不願提供真實姓名,更不願拍照,理由很簡單:怕李方強打擊報複。當知道李方強將被判刑的消息後,無不拍手稱快,都希望李方強一直被關在牢房裏,不要出來。? 針對此事,河海大學常州校區法律與政策研究所所長潘洪林博士認為,此事反映出孩子在家庭中遭受性侵害問題。中國傳統文化片麵強調了子女對父母的服從,是孩子在家裏受到性侵害的一個文化背景;孩子沒有經濟收入,缺乏獨立的能力,無法抵禦來自父母的侵害,這是孩子遭受侵害的生理和心理基礎。同時,潘洪林博士還提了兩點建議:首先是對虐待孩子的父母的監護權的剝奪,在司法實踐中應該落到實處。不要隻是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而把受虐待的孩子又送回到原來的家庭中。建議實行國家監護,把孩子從受虐待的家庭中真正拯救出來。其次是要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一旦受到侵害要敢於向身邊其他親戚、老師和同學求助,最大限度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