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拖鞋揪出強奸殺人真凶 (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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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陳天池

殘忍凶犯強奸殺害夜晚下班婦女。麵對令人發指的血案,漳州刑警駐村偵破,曆經220天的不懈蹲守,從現場留下的一隻拖鞋解開謎案,揪出了犯罪嫌疑人……


  一隻拖鞋揪出強奸殺人真凶


  2002年5月31日晚9時許,家住漳州市薌城區天寶鎮某村的周某照常到啤酒廠接妻子廖某下班回家。當他冒著蒙蒙細雨趕到工廠時,卻被門崗告知其妻已自個回去了。周某趕回家中,沒見到妻子,以為妻子回了娘家,周隨後趕到嶽父家中,妻子也不在。而後,周某便騎車沿著妻子下班的道路一路尋妻,最後在距村口一公裏遠的路旁,他發現了妻子的涼鞋,不遠處,妻子的自行車倒在路基下,一種不祥的預兆湧上他的心頭。


  在周圍找了一陣仍不見妻子,周某便趕緊返回嶽父家,將情況告訴家人。之後,周便與嶽父母、小舅子一起備了手電筒外出找人。在走入一香蕉園時,廖母的手電首先照到了遠處一團白花花的東西,走近一看,竟是自己的女兒廖某,全身幾乎赤裸,而且頭部被兩塊磚壓著,還被砸得慘不忍睹。麵對此景,廖母不禁大聲痛哭,隨後便暈了過去。周某見此慘狀亦悲痛不已,在攙起嶽母之後,便用手機向警方報了案。


  刑警駐村執著破案


  零時20分,天寶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報案,立即趕赴出事地點,見案情重大,市、區兩級公安局領導和區檢察院檢察官也迅速抵達現場,10多輛警車齊聚在香蕉園外,車燈將園中照了個雪亮。


  經過3個多小時的緊張勘驗,現場除被害人遺留下的物品外,隻搜集到一隻可能為嫌疑人留棄在現場的塑料泡沫拖鞋,鞋麵上被煙頭燙了一個洞,另外還提取了10多隻規則不一的石膏腳印模型。法醫檢驗結果是,被害人係被強奸後致死的,而且強奸現場與致死地點有一段距離,說明當時凶犯曾追殺被害人,而死因係嚴重顱腦外傷死亡。


  經過調查,警方得知被害人廖某平時為人善良、作風正派,而且是村幹部、黨員,可以排除婚外情的可能;而且廖周的婚後關係不錯,也不大可能是夫妻間引發的凶殺,因此可以排除周的嫌疑。


  警方通過對該村地形的分析認為,該村地處偏僻,交通不便,且周圍沒什麽外來人員,而且廖某身上的錢財並未被劫走,因而基本可以排除外來人員劫財殺人的可能,作案者極可能就是本地人。


  該村是一個大村,有400多人。罪犯就在身邊,會是哪一個呢?


  此案的發生,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各種議論、猜測不時被傳說,以至於家住郊區上夜班的婦女都不敢獨自回家。為了偵破案件,安定民心,警方抽出數十名幹警派往發案的村莊,打起背包輪番駐守在該村。偵查人員白天外出調查取證,夜晚就在村部研究分析案情,睡覺則全部打地鋪,整整堅持了220天,直至破案。這在漳州偵破史上未曾有過。


  專家火眼找出罪犯


  由於沒有目擊證人,受害人體內也未檢出作案者的體液,從作案時間和作案對象上也一直無法確定嫌疑人,刑偵人員隻好將腳印和拖鞋作為突破口,從痕跡物證中尋找嫌疑人。


  在對拖鞋的調查中,現場遺留下的“寶石”牌塑料拖鞋,村裏十幾戶人家都有,其中一姓盧的戶主提到,他家原來買了六七雙這種鞋,平時一般都放在門外,客人來來往往,被穿走了好幾雙,現在隻剩下一雙。經過比對,這雙拖鞋與現場提取的拖鞋尺寸、材料均相似,但盧某無法提供穿走拖鞋的人的線索。


  最後,警方決定對全村年齡在18歲至55歲之間的130人取腳樣,而後由技術人員將其與現場提取的石膏腳模相比對,但是因為現場腳印是在較為疏鬆的紅土上提取的,輪廓並不十分清晰,而且限於設備和經驗的原因,比對一時沒能確定出嫌疑人。


  眼看時間又過了半年,案件仍久偵不破。今年初,漳州市公安局領導到北京開會時,力邀公安部痕跡專家親臨漳州指導。在公安部的支持下,兩位專家親赴漳州協助破案。此舉在漳州的破案史上同樣是罕見的。


  到漳的當日,兩位專家便趕到了村裏,查看了現場,而後查驗了腳印模型。他們根據現場腳印的大小、深淺,並用特殊器材進行科學測定,得出結論現場的石膏模腳印與拖鞋上的腳印相吻合,證明拖鞋是罪犯在作案後倉皇逃離時掉下的。兩位專家還同時判斷作案者年齡大約為50歲,身高1.7米左右,體重約65公斤。


  隨後,偵查人員又給出130名村民的腳樣,並進行了編號,讓專家確認犯罪嫌疑人。為了保證準確性,確認時兩位專家分開辨別。先由張研究員查尋可疑的腳印,王副研究員暫時回避,張研究員在查看後,便指出編號為54號的踩印者就是嫌疑人。之後,工作人員將130張墨汁腳印打亂,讓王副研究員確認,很快王同樣指出54號就是嫌疑人。


  然後,警方組織130名村民走路讓兩位專家分別觀察,結果兩位專家所指出的嫌疑人同樣又是一個人,而編號為54號的墨汁腳印正好就是此人所踩。兩位專家不約而同的指認,讓所有刑偵人員驚奇不已。至此,嫌疑人陳天池浮出了水麵。


  同村鄰裏酒後行凶


  犯罪嫌疑人陳天池,51歲,身高1.71米,薌城區天寶鎮人,與被害人同村。


  2003年1月25日,在被通知到村部走路讓專家看後,陳天池深感末日已臨,專家那緊盯著他的眼神讓他相信警察馬上就會出現在眼前。回到家中,陳天池打開衣櫃換上了自己最好的三件衣服,並將一雙嶄新的皮鞋穿上。老婆見他這副打扮,便問:你這是怎麽了?陳一臉陰沉地答道:我可能要去吃槍子了。不久,便有三部警車包圍了陳家,凶犯終於落入了法網。


  被刑拘後的陳天池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道出了強奸殺人的經過:


  2002年5月31日晚,陳天池到薌城區石亭鎮其女婿家喝酒,半瓶多白酒下肚。當他回家行至本村的土路時,因喝多了酒騎車不穩,將迎麵駛來的廖某撞倒。被撞倒後,廖某起身便罵了陳天池幾句閩南土話。陳天池聽後便欲動手,並將其逼進香蕉園內,見廖某年輕貌端,陳萌發了強奸的惡念,隨即將廖某按倒在地,采用暴力將廖某強行奸汙。被性侵害後,廖某趁機逃跑,而罪犯陳天池擔心她跑出去喊人報案,而且見她有點麵熟,估計可能是同村或鄰村人,日後可能會被認出,便霍然生出了殺人滅口的動機。陳迅速起身追趕廖某,追過兩園地後,陳便將被害人抓住,並將其推下一米多深的下層香蕉園,而後自己也跳下去,用拳頭猛擊被害人的頭部。他又從附近找來三塊機磚,朝廖某的頭部狠命地砸,直至將被害人的頭部砸得血肉模糊,砸得她不能動彈為止,才逃離現場。由於慌張,陳在作案過程中將拖鞋丟棄在現場,而這隻拖鞋正是以前陳天池從盧家穿來的,但此時他已顧不上去找尋回來。


  200多天恐懼相伴


  作案後,麵對駐紮在50米開外的刑警,回想起那血淋淋的一幕,陳時常不寒而栗,整天惶惶不可終日,隻要警察從家門口走過便會緊張得直冒冷汗。外出時見到警察走來,他就遠遠避開。陳原本在建築工地幹活,自從殺了人之後,一站在高處幹活往下看就會感覺頭暈、恐懼,後來他以上了年紀為借口辭工呆在家中。夜晚睡覺時他也經常被噩夢驚出一身冷汗而坐了起來。


  麵對執著破案而不肯離去的刑警,200多天的恐懼日子隻有罪犯自己能感受得出來,陳天池無時不盼著刑警早日離村息事,以使自己繃緊的神經有所舒緩。而刑偵人員則誓言,即使掘地三尺,也要將罪犯揪出來。


  案發幾星期後,陳天池曾被警方傳喚過。當時陳撒謊說:那晚他在鄰居家,看主人削荸薺。他的說法得到了鄰居的證實,所以當時陳即被排除了作案嫌疑。其實陳故意將案發前一天的事說成案發那天,而該戶人家因時間長也沒記清,後來查看日曆才明確了削荸薺那晚是5月30日,因這些荸薺是為鄰村31日過節而準備的。


  正所謂逃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警察最後還是找準了他。今年9月20日,罪犯陳天池一審被漳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本報記者 黃如飛 通訊員 朱燦明 陳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