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剛和雲要以侵害個人隱私為由狀告母校--上海複興高級中學。
拿著同學們寫的證言,韋剛(化名)正積極準備和母校打官司的事。
對話背景
18歲的韋剛(化名)和女朋友雲(化名)最終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他們與母校——上海複興高級中學的“不愉快”,7月1日,他們與上海星韻律師事務所簽訂了授權委托代理協議,委托兩名律師狀告母校。
4月7日,韋剛與雲在教室接吻的錄像在全校播出後,兩人因無法承受隨之而來的巨大壓力,一度準備“以死抗爭”給校方一個警示;經過幾番考慮後,韋剛和雲最終作出了決定:以侵害個人隱私為由狀告校方。
星韻律師事務所律師說,這有可能成為全國第一起學生以隱私被公開播放受到侵害而起訴學校的案例。他們認為此案的意義在於,學生隱私權通過這次事件浮出水麵,學生對自身權利的意識日漸明晰,從而對學校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兩天前,在韋剛的家裏,韋剛接受了記者的采訪。韋剛和雲目前在餐廳打工,以掙取兩個人3000元的律師訴訟費。韋剛接受采訪的時候,他的父母則滿麵愁容地坐在一邊。“如果不是他主動告訴我,我可能一直都不知道發生的事情,”韋剛的父親說,“一開始我也認為兒子早戀不對,但是漸漸地,覺得他的一些說法有一些道理。現在我支持他起訴學校。”
旁白
今年4月7日,上海市複興高級中學在午間播放了一盤錄像帶,錄像帶的內容都是在校學生一些不文明的行為。在節目的最後,高三學生韋剛(化名)和他女朋友雲(化名)摟抱、接吻的鏡頭也被公之於全校學生的眼前。雖然畫麵上打了馬賽克,但熟悉的同學還是立即認出了他們。
記者(以下簡稱記):4月7日學校播出了錄像,你知道這個錄像是在什麽時候拍的嗎?
韋剛(以下簡稱韋):大概是在2001年12月到2002年2月份之間的某一天,具體的時間我也不知道。
我們在課堂上親吻的錄像被從頭到尾放出來了
記:你們教室裏都裝了攝像頭?
韋:對。
記:攝像頭是什麽時候安裝的?
韋:進這個學校的時候就有。我們剛進校的時候,學校告訴我們這些攝像頭是監督考試的,那我們都覺得很合理,但是後來使用攝像頭的頻率越來越多,不光監考會使用,上課、下課都會打開,這時候大家都很煩,上課時每個人都可能會有小動作,每個動作都被看到,大家覺得很不好。
記:你和雲知道被拍了嗎?
韋:被拍到的時候我們還不知道,後來同學傳言說那天攝像頭是開著的。過了大約一個禮拜,我的班主任找我談話,有意無意地透露出確實有老師拍下來了,叫我以後注意點。我說知道了,我也有做錯的地方,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了。我以為這件事情就過去了,可是後來教導處的老師又把我父親叫到學校去了,勸我退宿,我也接受了這個處理。到了高三上半學期,2002年10月左右的一天,上最後一節課,同學找我在教室裏打牌,又被拍到了。老師把我和父親叫去,說以前我有談戀愛,現在又打牌,決定給其他同學口頭警告,給我行政記過處分,還在學校的布告欄裏把處理決定張貼了一天。
記:作為一個學生,你看到自己的名字被貼到布告欄裏,有什麽感受?
韋:很難過,我覺得對我打擊很大,我覺得隻是一時貪玩,也沒壞到公開貼布告的程度。而且我也不明白為什麽四個人打牌,隻把我一個人貼出來。
記:錄像播出之前,你們知道自己將被曝光嗎?
韋:我們一點都不知道。午休課一點一刻開始,我還在去教室的路上,就聽見全校廣播,校團委的老師在廣播裏催促我們馬上進教室,要觀看一段錄像,這樣反複催促了七八次。我們進教室以後大約過了1分鍾就開始放錄像。
記:學校常組織學生看這樣的錄像?
韋:放錄像不定期,每次放的內容都是學生的不文明行為。4月7日的錄像一開始是一些亂倒飯菜、在走廊裏踢球、翻窗戶、踢廁所門等畫麵,最後就放到我們。每次放錄像的時候我都擔心我們會被放出來,這次鏡頭的中央是一男一女,一出現這個鏡頭,我就在想是不是我?我還在猶豫的時候,同學都叫起來了,說:“韋剛是你。”我說“啊?”刹那間全班都哄笑起來了。仔細一看,覺得就是我。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坐得比較近,動作比較親密,我用手摟著她,這當中有時我們轉過頭和同學說話,側臉都轉過來了,我一看就肯定是自己了。這時候隔壁班的哄笑聲也傳過來了,當時我真覺得無地自容。然後畫麵上打上馬賽克,出現我倆接吻的鏡頭。整個鏡頭持續了不到兩分鍾,但我感覺時間好長,錄像從頭到尾全放出來了。我們班主任也在教室裏,他也笑。
記:你當時是怎麽想的?
韋:覺得大家都在嘲笑我。開始我也苦笑,放到後來我覺得很過分,就低下頭不說話,覺得無地自容也很氣憤,總覺得學校不該這樣做。還好,她當天不在學校。下午放學我打電話給她,她一聽就哭了。我想碰到任何一個人都難以接受,打擊真的很大。
旁白
對於使用攝像頭來管理學生,家長、學校和學生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分歧。韋剛的父親說,作為家長,不管學校采取怎樣的辦法,隻要孩子能夠得到正當的教育,都不反對,但是假如是用來嘲弄嘲笑傷害學生的話,這種做法確實不在情理之中。複興高級中學向記者表示,該校接到上級命令,不再接受任何采訪。對於此次事件,校方曾在6月23日通過上海當地媒體表明態度,該校團委書記在接受采訪時說,這次播放隻是學校的一次正常教育活動。
記者了解到,在上海以及全國,許多學校都使用攝像頭管理學生,絕大多數家長也認可了學校的這種管理方式。華東師範大學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育學專家認為,雖然學校的出發點是為了了解課堂情況,但是對於正處在青春期的初、高中生,一旦使用不當,就可能會強化他們的逆反心理,反而達不到教育目的。
我和她成了大家的談資,背後總有人指指點點
記:第二天你們去學校上課時有沒有感到壓力?
韋:放錄像的當天下午我和她就做了準備,想第二天上學會怎麽樣,但是想歸想,實際情況不一樣,接受不了。
記:實際情況超出了你們的想像?
韋:我們想不要管別人,我們做自己的事就行了,但是真的沒想到影響會那麽大。第二天我騎車進校門,在門口站著的10個檢查校徽的學生,從我還沒進校門開始就盯著我看啦。進去以後,校園裏很多同學,低年級或同年級的,不管我認識還是不認識的全都看著我,隻要我轉過頭,就可以發現他們很隱蔽地在看我。走進教室,同班同學告訴我幾乎所有人都看著我。過了兩天,很多同學都告訴我,我和她的背後總有人指指點點,我和她被大家當成了飯後的談資。
記:同學是怎麽說的?
韋:認識的同學就笑我,說我們是影帝啦,影後啦,上電視成明星啦,什麽奧斯卡獎是我們的啦。還有很多不認識的人,甚至低年級的,他們說得就很難聽。
記:他們是怎麽說的?
韋:我的同學給我寫了幾份證明,上麵都有。(韋剛拿出9份證明,每份都寫了當天事發的過程,與韋剛的敘述大體相同。這些證明還提到他們聽到的一些傳言,有一些非常低級)
記:錄像的畫麵上還打了卿卿我我的字幕?
韋:對,對,當時令我最氣憤的是,學校明顯是帶著嘲諷的態度來放這個錄像的,故意打上這樣的字幕,故意嘲弄我們。
記:事情有沒有漸漸平息?
韋:我和她低估了錄像的影響力,沒預料到這麽一個結果。第二天去吃飯,以為已經過了一天,可以過去一點啦,可一進飯堂就覺得“刷”的一下子,周圍的50多個人都看著我們。坐下來,看一下周圍就知道,他們好像在講話,眼睛其實一直在掃著我們,然後就笑,很快就覺得食堂裏的大多數人都在看我們或者是在談論我們。從那天開始,有一陣我們都不敢去食堂吃飯,下課也不敢出教室了。但是即使我不出教室,還會有高一高二的學生跑到我們教室外麵,指啊點啊,專門來看我們。
受不了大家的嘲諷,我和她走上樓頂差點跳樓
記:壓力不是減少反而增加了?
韋:對。大概事發3天以後,下午放學後,我和她上到2號樓的5樓樓頂,我們覺得非常難堪,我受不了大家的嘲諷。這種狀態根本沒有辦法參加高考,這一輩子就這麽完啦,以後大學、人生都沒有什麽希望了。當時她對我說,我們沒有辦法維護自己的權益,跳下去會引起社會的震驚,對學校會形成壓力。
記:你們難道不覺得這樣解決的代價太大了?
韋:當時真的是太衝動了,覺得隻有這樣的做法,這種非常極端的做法,才能引起社會的注意,引起大家來指責學校。好像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學校讓那麽多人來笑我,那我們就讓社會上那麽多人來關注。
記:後來你們是怎麽冷靜下來的呢?
韋:她當時很激動,隻想拉著我(跳下去)。我突然想到,以前看過一些報紙和電視節目,覺得也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個事,我對她說等一等,我說應該去問一問,其實我也不知道可以去問誰,但是我覺得或許真的可以有其他途徑來保護我們。
記:你當時覺得自己的哪些權益受到損害?
韋:最起碼我有隱私權,他們沒有權利給我們的心靈上造成這麽大的傷害。但是她還是不聽我的,我一直勸她,我們應該盡最大努力讓學校給我們一個答複,如果我們死了,學校也就不可能再給我們什麽答複,我們這口氣還是出不了。如果最後還是沒辦法解決,我就陪她一起跳下去,她就同意了,被我勸下來。
記:你和女朋友的感情有沒有因為這件事情受到影響?
韋:有時候我們說笑,說要感謝學校。我們覺得在這個時候彼此更應該互相鼓勵,家長現在也不幹涉。(韋剛的父親說,他聽兒子講了這件事後,感到非常鎮驚和氣憤;韋剛的母親則感到萬分慶幸,慶幸在樓頂時,韋剛和雲終於沒有邁出對兩個家庭來說毀滅性的一步。)
旁白
去年11月,韋剛年滿18周歲,今年1月,雲也滿18周歲。在這次事件中,兩個人都表現出獨立的個性。在決定請上海星韻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自己官司之前,韋剛先後去過三家律師事務所谘詢,在這個過程中,除了同學曾幫助他聯係律師,其它所有事情都由韋剛自己解決。一直到決定聘請律師,韋剛才與家長進行了一次長談,告訴他們整個事件的前前後後。雙方家長得知後,都表示願意出錢幫助交納律師訴訟費用,但被兩人拒絕。韋剛的父親幾年前下崗,母親在一家工廠上班,韋剛自豪地說,現在他是家裏工資最高的人———每月800元。
高考結束我就四處找律師,決定打工掙這筆律師費
記:後來你們就開始準備打官司,當時有明確的計劃嗎?
韋:沒有。在我和她險些跳樓後的第二天,我先打上海市司法熱線,谘詢能不能通過法律解決這件事,接電話的人說,錄像放了就放了,沒有什麽關係。然後我通過一個同學找到一個他認識的律師,這個律師約我麵談,第二天我就和同學一起去了。律師說學校的做法是欠妥當的,有理由起訴,他還勸我先安心參加高考。我也覺得應該先複習,回來後我就跟她(雲)說了,說應該先把心放在複習上。雖然我這麽說,但事實上很難做到專心複習,她也時常和我提到這件事,我知道她和我一樣,都沒有擺脫。
記:那時離高考很近了。
韋:考完沒考好,覺得很難過,但是也很高興,終於有時間來解決這件事情了。高考以後我就把考試的事全忘掉,隻想打官司。高考完兩三天,我就一個人去淮海路找到了上海第一律師事務所的林律師,林律師聽完我的講述後很氣憤,說學校的做法肯定違法了。
記:你當時決定聘請林律師做你的代理人嗎?
韋:我們家經濟條件不好,後來我跟父親說了,父親要幫我湊律師費,我說我已經18周歲,是成年人了,我應該靠我自己解決這件事情。後來我又找到了上海星韻律師事務所的斯偉江和張豔律師,經過幾次交談,最後決定請他們當我們的委托代理人。
記:律師費需要多少?
韋:我倆總共要3000元。
記:你們打算怎麽解決這3000元?
韋:我和她決定打工掙這筆律師費。現在我和她都在同一家餐廳當服務員。開始的時候我負責跑菜,最近開始換成為客人點菜,一周上6天班。確實很辛苦,雖然每月兩個人花銷完以後隻能剩下一千多,但總有一天我們能存夠這筆錢。
記:律師費已經交了?
韋:錢還沒有付,我們和律師商定以後再付。
高考前兩月播出錄像,兩個人都沒考好,沒想到影響會這麽大
記:錄像事件對你們高考影響很大?
韋:整件事情讓我們覺得很難堪,而且一下子心理負擔很重,壓力很大。我們6月7日高考,錄像4月7日放出來。老師說高考前的最後三月是最重要的,學校竟然在這個時候放出來,學校如果真的是想教育我,為什麽不在放之前通知一下?這樣我們也好有個思想準備。放了以後也從來沒有人來找我談話,沒有老師找我,沒有人安慰我。
記:你覺得學校放錄像並不能起到教育你們的作用?
韋:高考對一個學生來說是最重要的,但是學校連這一點也不顧及,連這一點都不能維護我、保護我,當然我不覺得放這個錄像是為我好。
記:學校可能是想教育更多的學生。
韋:難道為了教育全校的學生就可以犧牲我們兩個人嗎?我覺得無論如何學校也沒有這個權力。都是學校的學生,學校應該對我們都給予保護,不能說為了誰就犧牲其他人,對不對?
記:當時你有沒有向家長征詢意見?
韋:沒有,我一直悶在心裏,怕他們擔心,還怕他們情緒太激動。有好幾天做夢也夢到這個事情,好像是一個噩夢,一直都擺脫不了。
記:複習情況怎麽樣?
韋:回家以後沒心思複習,開著燈不看書就發呆,到了十一二點就睡覺了。高考前一天晚上我幾乎一晚上都沒睡。前半夜想著高考的事情,覺得自己複習得不夠,為什麽複習不夠?因為發生了這件事,就開始想應該討回公道,想打官司的事情。第一天考語文,我還在想打官司,再後來覺得沒考好,壓力更加大。
記:其它科目考得怎麽樣?
韋:都不行。考完以後自己就明顯覺得考得不行。沒想到影響會這麽大,原本我有把握肯定考過一本線,結果沒過。一本線435分,我考了422分,過了二本線,二本線是388分。(雲呢?)她也沒有考好,分數剛剛超過一本線。
旁白
上海星韻律師事務所斯偉江與同事張豔在了解情況後,認為我國法律對個人隱私有明確規定,韋剛與雲雖然是在教室裏———這個公共場所被拍到接吻,但是校方仍然無權在當事人之外的範圍播放這些鏡頭。校方宣揚韋剛與雲的隱私,侵害了他們的名譽權,應該為他們恢複名譽,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盡管律師認為這個案子勝訴的把握很大,但是韋剛和雲還不滿意,“即使勝訴了,也僅僅是判定學校播放錄像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們認為,學校使用攝像頭監視學生的做法也是錯誤的,錄和播的行為都要製止。”雖然韋剛和雲的一些同學也持相同的意見,但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故無法解決上學“被監視”的問題。
“忘恩負義”告學校和性格有關,輸了官司我也不後悔
記:我們假設一下,如果這件事情不是發生在你們身上,而是其他同學身上,你認為他們會去告學校嗎?
韋:可能不太會,大多數同學可能都不會。
記:為什麽你會?
韋:可能我的鬥爭經驗比較多。有時候老師做錯了,我就會直接指出來,上海話說就是比較“衝”,有時候我也會有點後悔,畢竟是和老師鬥,但是我真的氣不過。高一的時候,我們有一個老師講課水平差,大家都發牢騷,最後是我帶頭寫聯名信給校長,把這名老師調換到了其它部門。高二的時候,學校不能每天洗澡,許多同學隻能偷偷地換澡票解決洗澡的問題,結果又是我和宿管科的老師理論了一番,質問他們為什麽不能每天放洗澡水。
記:你成為每次“鬥爭”的領頭人,這是一種偶然還是必然?
韋:應該說每次都有特殊原因,但也和我的性格有關。有時候我的腦筋可能比較直,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不能把對的說成是錯的,也不能把錯的說成是對的。
記:對於你來說,“對”的標準是什麽?
韋:我覺得做錯了,隻要承認還是好老師,但是做錯了還不承認,這才不是好老師,老師也會犯錯的呀。我的一名老師支持我,他和我聊了一會,他說了解到這件事後特別同情我,他說,一個培養了三年的學生,畢業以後不僅對學校沒有感情,反而要和學校“理論”,為什麽會培養出所謂的“忘恩負義”的學生?是學校的教育出現了問題。我覺得我的性格可能還是不太適合環境。
記:既然你這樣認為,那麽你會改變嗎?
韋:我會改善但不會改變,以後我可能會變得冷靜一些,但要是最後沒有辦法,還是會直接提意見。前兩天我的領班有一個欺騙顧客的行為,當著我們的經理,我就直接和她吵起來了。我覺得做任何事情都要講誠信,不能欺騙。從跟老師吵,到與學校決裂,我從來沒有後悔過,但我作過最壞的打算,即使官司輸了,還因為這件事情影響大學錄取,我還是不後悔。我希望通過我的事情,對以後教育管理方式能有一些改善。
記:你真的無所畏懼?
韋:我現在最擔心的是這個官司會不會影響到我升學,現在我正處在錄取的坎上,我就怕這個。
記:你的同學對你打官司有什麽看法?
韋:大家都給我借錢,還有些同學給我寫了證言,我想這就是一種態度吧。
我們確實是做錯了,但學校不能因此就侵犯我們的隱私
記:你們學校談戀愛的學生有多少?
韋:我也沒統計過,但每班至少都有一對比較穩定的。
記:學校一般是怎麽對待學生談戀愛的?
韋:當然是禁止啦。
記:你覺得學校為什麽禁止?
韋:一方麵會影響學習,另一方麵,學校害怕名譽受損。
記:那你覺得校方的擔心是多餘的嗎?
韋:確實會影響學習,但這不是說不談就可以不談的呀。自己控製不了,怎麽能控製得了呢?
記:現在說起來,當時你們為什麽在教室裏接吻,沒顧及周圍的環境嗎?
韋:當時是一時衝動,沒想那麽多,就是自然而然發生的。
記:在被錄像之前,你們是不是也會經常有類似的親密動作?
韋:有幾次我們坐得比較近,接吻也有幾次,但不多。
記:當時你的同學們有什麽反應呢?
韋:同學們都很熟,所以沒什麽反應。我和女朋友在校園裏也常見到其他同學的親密動作。有一天中午在操場領操台上就有兩個同學接吻,我們也沒覺得驚訝。
記:現在你們如何評價自己當時的行為呢?
韋:我們確實是做錯了,但學校不能因此就把這個過程的錄像在全校播放。
記:你覺得校方采取什麽樣的措施你會比較容易接受?
韋:我也不知道,反正不能像這樣硬來。
記:除了給自己討個說法,還有什麽原因促使你這麽堅定地打官司?
韋:我覺得這件事不僅是我的事情,也不僅是她的事情,還是所有學生的事情,我們畢業離開這裏但還有其他學生,他們以後可能也會遇到類似的事情。我應該把這件事情堅持到底。
記:你是不是認為除了學校播放錄像侵犯了你們的隱私外,用攝像頭拍攝也是不應該的?
韋:我和同學都覺得用攝像頭監視我們讓我們感到很難受。我原本也想告學校拍攝,但是律師認為這一點沒有法律依據,所以隻對播放錄像、侵犯隱私提起訴訟。
記:如果現在你有足夠的律師費,法院也受理了這件事,你會提出什麽訴訟要求?
韋:我隻希望學校登報向我道歉。律師還建議,我可以申請要求學校賠償。
記:如果法院判你勝訴,你希望學校的道歉裏寫什麽?
韋:這件事情中我有錯,確實違反了校規,但是校規與法律比,我想肯定是法律更大,學校應該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製定學校規範。如果法院判學校輸了,就說明學校做錯了,不需要再多說。
記:對這個官司,你有信心嗎?
韋:我現在沒想這個問題,隻想再找一份工作,盡快籌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