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奸淫12歲侄女生下嬰兒 受害者索20萬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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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合川市看守所內,昨日不公開審理一樁罕見民事案:12歲母親抱著4個月大的嬰兒作原告,向今年49歲的嬰兒父親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撫養費20.8萬元———嬰兒係強奸所生。

  母親叫莉莉(化名),去年遭堂伯父李誌足奸淫,今年2月17日晚生下原告(本報曾連續獨家報道)。隨後,李誌足被警方羈押、逮捕,經技術鑒定他為嬰兒父親。

  提供法律援助的重慶利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念起訴狀,“我一來到世上,便麵臨著實際上無父無母的悲慘境遇……父母應承擔子女的撫養教育費用,但我母親自己也是兒童……都是被告的禽獸行為造成的惡果。”嫌犯李誌足雙腳發軟,險些癱倒在地。

  “她(嬰兒)的確是我所生,太像我。我後悔幹出這種醜事!”李誌足突然哭泣。他的辯護律師稱,盡管李誌足犯罪事實毋須置疑,但莉莉年齡尚小,不具監護人能力,嬰兒應由李誌足暫時履行監護義務。“20.8萬元費用無須支付。”

  審理法官說,李誌足後半生極有可能在監獄度過,作為服刑犯的他怎能履行監護義務;雙方辯護律師就嬰兒撫養費等事項,當庭激烈辯論。

  庭審即將結束時,後悔不已的李誌足承認隻負擔撫養費1萬元,而且還要征求妻子意見。當他妻子傳喚進法庭,反複聲稱“無錢”,李誌足號啕大哭。

  法庭宣稱,擇日公布審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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