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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司分批裁員,我在其中。
結清錢物後,按後勤的要求,我填寫了手機轉戶申請表,將手機號碼轉回至個人名下。N個月過去,沒有轉移成功,我一直在使用此號。
今天接到原雇主的前台文員電話,說上次轉戶沒有辦成,問我為什麽在收不到帳單的情況下,沒跟公司聯係。希望我再去辦一下轉戶,同時需要我交這幾個月的話費。我回答她,不認為自己應該交這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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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前我去看病,在路邊停車帶泊車,交費,放小票。
將車開走後,驚奇地發現一張罰單,原因很籠統:違章泊車。聽別人說起過類似情況,隻要你能證明自己是在指定時段和路段交了停車費,哪怕關門時小票吹掉了甚或放兜裏了,寫封信給citycouncil要求review一下,也有機會免予罰款。於是返回,確認自己是照章停車且小票仍在手,將罰單和收據複印,寫好情況說明寄了去[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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