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2009)
今天早上送兒子上學的時候,忽然發現路口轉彎處過一點的大路上停了一輛校巴,後麵跟了一長串的車。走過去一看,校巴前依次有一輛消防隊的車子、一輛被撞扁尾巴的警車、一輛消防車,路邊還停了一輛麵包車。原來發生了車禍,而且是跟警車幹上了。看那警車的傷勢,兩車碰撞時的相對速度估計不低於每小時30英裏。
平常負責指揮交通,讓孩子們過馬路上學的是一個五十來歲的矮小的叫 Barbara的女人。我跟她聊了幾句,知道原來路邊停的那輛小麵包車就是肇事車。當時那輛警車停著跟在一輛等待左轉進入一個停車場的車子的後麵,這輛麵包車開得太快,刹不住,就一頭撞上了前麵的警車。那位倒黴的警察雖然能自己走出來,好像沒什麽外傷,但精神有點恍惚,被送到醫院去檢查有沒有內傷去了。
看到這情形,我們都倒吸一口冷氣:要是當時不是一輛警車,而是一個或幾個孩子在過馬路,那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這條大路是一條穿鄉過鎮的主道之一。雖然不怎麽寬,但平常車流量不小,而且車速都挺高的。每天早上和下午的上、下學時間,有不少孩子要過馬路去路對麵的小學或從那裏回來。Barbara (有時是別的人)會在外套上套件橙色的馬甲,頭戴一頂警帽,風雪無阻地在那裏指揮交通,讓孩子們和家長安全過馬路。孩子們大都會一邊過馬路一邊跟她說聲謝謝。幾個家長則在路邊目送孩子們一路走進樓裏,同時也聊聊天氣等話題。年底學期末時大多數孩子都會在過馬路時順手給她送點小禮物。
聽一位家長說以前這裏的交通和上、下學過馬路就有點問題。但近來好像問題越來越嚴重。近一年來,Barbara 跟我抱怨了好多次說有些人開車很凶,當她走到路中央指揮停車時,有人會衝得很近才猛然停下來,偶而還會有人停都不停地衝過去了。妻子也說有時她看到有些車根本是一副不想停的樣子,試圖在 Barbara 身邊蹭過去,或者是很不情願地停在離過馬路的通道很近的地方。我們都很為 Barbara和孩子們的安全擔憂。我告訴妻子說如果她看見有這樣的情況,就盡量把車牌記下來。後來有一次居然讓妻子給逮住了,抄下了車牌,讓 Barbara 交給警察局處理去了。
上周有一天妻子去接兒子時,在一條和大路交界的小路邊等在車裏。看到有孩子走到馬路對麵了,Barbara 就走到馬路中間去指揮來往的車輛停下來。這時一輛車衝過來,直到靠得很近才注意到 Barbara 的信號,一個急刹車,停在離孩子們過馬路的通道很近的地方,把 Barbara 嚇一大跳。還沒等她緩過一口氣來,第二輛車高速逼近,眼看就是急刹車也不能避免裝上第一輛車了,立即一個急刹車加一個急轉彎,拐到妻子停車的那條小路上去了,轉彎時非常靠近左邊的路邊。妻子說如果當時假如那裏有人走路或者有車停在那裏,就一定會被撞上的。妻子看那車前麵是沒有車牌的,趕緊回頭看車尾時,那車已經飛快地開走了。看不清車牌,隻看到那個駕駛是女的,而且在打手機。幾乎就在同時,隻聽一聲尖銳的刹車聲,第三輛車一個急刹車,很險地停到了第一輛車的旁邊了。因為那裏是單車道,所以第三輛車有一半是停到了人行道上了。幸虧那裏人行道的坎很低,不然的話那車是會車輪受傷或翻車的。Barbara後來告訴我,那第一和第三輛車裏的人都在打手機。那就是說,連同第二輛車,所有頭三輛車的駕駛都是一邊打手機,一邊很不專心地高速開車,以致幾乎釀成車禍。
昨天早上,當我送兒子去上學的時候,看到路口有一個警察站在那兒。他告訴我說他們將過馬路的通道做了些改變。轉過路口,我看到他們把過馬路的通道向西邊移到離原來的通道十多二十碼的地方,為從東邊來的,轉過一個彎的駕駛們增加一點視野和緩衝距離。同時也用了幾個顯眼的橙色錐形標誌來標明過馬路的通道。本以為這樣可以改善一下情況。沒料到今天一大早就有人肇事,並且很“勇敢地”跟警車幹上了。
我們這些家長們和警察們都在思考用什麽方法才能讓那些開車人專心一點,看到 Barbara 的手勢後能好好停下來。不知道下周警察們又有什麽新的做法?
幾個月前我跟一位同事談起這個路口那些瘋狂的駕駛時,同事說了一句話:“If people can not give way to children, the world is going to hell…”
確實,看看這些魯莽的、毫不在乎別人和孩子們的生命安全的駕駛時,不覺得是這個社會的悲劇嗎?難道真的要等到像今天早上那樣撞了車、或者幹脆撞死個孩子,才明白為什麽要安全開車嗎?
現代社會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人們需要處理的信息越來越多,很多人的行為也趨於功利、浮躁和不專心。以前可以悠哉遊哉地把開車當做樂事來享受。而現在許多人是一邊開著快車搶時間,還一邊打著手機分心處理各種事情。注意力當然就不能很集中了。所以我們附加的有些鎮子早已經立了法,禁止開車打手機,或者至少禁止不用耳機地打手機。
但是,光是立法不許打手機和過後懲罰違規者也不見得夠用。萬一撞死、撞傷了人,再懲罰又能夠挽回人命嗎?可是,除此之外,還能做什麽呢?
我們現在希望能在那路口裝上一個紅燈,讓過馬路的人可以自己按按鈕,就像在城市街頭的行人過馬路燈鈕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