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法的不同理解
(2006-03-21 23:33:17)
下一個
情與法的不同理解
在西方社會,人們通常都把法律、法規看得至高無上,不會輕易觸犯法律、法規。那是因為他們比我們更有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也有可能是觸犯法律、法規的成本太高,得不償失。我在澳大利亞看到的幾個小小的事例,就能夠清楚地看出這一點,使我深有感觸。同時也可以看出東西方文化的差異。
楊,一個十七、八歲的男孩,來自中國廣東省的一個富裕家庭,在澳大利亞墨爾本上中學生,是一個小留學生。在家是獨生子,有爺爺、奶奶、父親和母親的溺愛,從小到大沒有離開過家,毫無獨立生活的經驗和能力。剛到國外時,無論是在生活、語言、還是學習上,楊都碰到很多困難,極不適應。過去在國內由於學習不理想,常常遭到老師和家長的訓斥和批評,使他覺得抬不起頭來,時常灰心傷氣,缺乏自信心。
到國外後,為了幫助他克服生活、語言及學習上的障礙和困難,澳大利亞的老師采取了和中國老師完全不同的教育方法,熱情地幫助他,更重要的是,對他的每一點點小小的技能和進步,都給予熱情洋溢的讚揚,不斷地鼓勵他,使他慢慢地恢複了自信心,學習上的困難也漸漸地迎刃而解了。楊對他的外國老師一直心存感激。為了感謝外國老師對自己的幫助和關心,楊總想有點表示才好。
在墨爾本市中心的大街上,到處可見又肥又大的鴿子,四處飛來飛去,肆無忌憚地在人群中覓食,一會兒跳到路邊的餐桌上,飽餐人們殘留下來美味佳肴美,,一會兒又飛到河岸長堤上嬉戲,絲毫不畏懼人們的存在。由於鴿子繁殖太快,市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給鴿子服用避孕藥,防止鴿子的過度繁殖。 為了感謝他老師,楊靈機一動,抓了兩隻肥鴿子,煲了一鍋鴿子湯,送給自己老師補補。誰知道老師知道這件事以後,非但沒有任何感激之情,還把他狠狠地教訓了一通,後來還寫了一封信告到了市政府。
後來,這位知恩善報的中國小留學生為此受到澳大利亞政府的法律自裁,被吊銷了在澳洲的居留權,隻好打起鋪蓋回國了。可憐的孩子也許是拿不出錢來買禮物送給自己老師,也許是他並不清楚有關法律規定,在不經意之中觸犯了澳大利亞的法規。因為澳大利亞有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任何人是不可以傷害野生動物的,不管他的動機如何,也不能免除法律對他的懲罰。
墨爾本的汽車、電車和火車等公共交通的車票都是通用的,在自動售票處,人們可以隨時購買兩小時或者一天的票,票價三--五澳元。車上沒有人售票員,通常人們都自覺地購買,也沒有人去查票。如果逃票被查到,是要被嚴格處罰的。近年來,隨著大批的中國學生去澳大利亞留學,有的中國留學生為省幾塊錢而逃票,有關部門加大了查票的力度,特別在留學生多的地方,上學和放學的時間,隨時上車查票。有中國學生被查到,一次就被罰款二百多澳元,並且記錄在案,如果再次發生逃票,罰款的數額就要加倍,多次被查到者,情節嚴重的還會被遣送回國。
我女兒剛去澳大利亞留學時,寄居在一個原籍菲律賓的老太家中。她一個人居住著一棟大房子,有四個臥室,兩個餐廳。她無兒無女,丈夫於十年前已經去世了,沒了生活來源,因此靠政府的救濟生活。看著她簡樸的生活,我問她,為什麽不多出租幾間房間?也好多增加一點收入補貼生活。她告訴我說,像她這種情況,政府隻允許她出租一間房,否則會拿不到政府救濟金。原來,政府對享受救濟金的人的經濟收入,會定期調查核對,如有額外收入,超過最低生活標準,就會取消其政府救濟金。
一次去悉尼旅遊,從墨爾本到悉尼有800多公裏,坐大巴要近10個小時。我們原打算帶上一大堆零食和飲料,一路上吃吃喝喝,聽聽音樂,一路上欣賞沿途的風景,看看澳大利亞的地形、地貌。誰知一上車,導遊就宣布:澳洲有法律規定,在澳大利亞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不允許吃東西和喝飲料(礦泉水除外),哪怕是長途汽車。為什麽?我們的如意算盤豈不要落空?原來,除了要保持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清潔衛生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澳大利亞很多人到患有花粉過敏症,特別是春天尤為嚴重,如果在公共場合,你吃的東西的氣味影響到他人,使他人產生過敏,他可以到法庭投訴你。
澳大利亞的旅店通常是不提供拖鞋和牙刷的。為什麽呢?開始我以為是為了控製成本,後來一了解才知道,旅店擔心客人用旅店等提供的牙刷後,如果客人刷牙刷出血來,也可以到法庭上告旅店,如果穿旅店的拖鞋,在旅店滑倒,客人也可以將旅店告到法庭。看來,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