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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轉一個常豔豔文按時間順序的簡寫板

(2013-01-20 18:28:11) 下一個


這裏開頭我就不仔細說了,大致內容是,常豔開始和衣接觸,有意接近衣。衣也很明白,故意試探,比如把手放常豔的穿著牛仔褲的腿上。兩人第一次約在酒店見麵基本沒發生什麽,用常豔的話說,雖然自己非常想要這個男人,但是她想保持在這個男人麵前的尊嚴。

可以看的出來,常豔是真心愛上了衣局。這個毫無疑問,從她的文字可以看出,她一開始接觸衣的複雜心情,在做愛後仔細觀察衣認為他側麵沒有正麵好看。你們想,如果僅僅是簡單利用,誰會去觀察一個50多歲老男人到底怎樣啊,做完就走,或者閉眼就睡。



問題是,瘋狂而叛逆的愛,造成不堪的後果。開始常豔還保持理智。求衣辦事情,還是當他外人,給錢於他。但一直否認自己是潛規則了。


2月14以前他們做愛貌似都很順暢,常豔常有高潮。


開始的分歧 2月14號。衣沒有見她。大家都知道對於熱戀中的女人2月14號意味著什麽。但是同樣的大家也都知道如果在那天已婚副部級局長,如果不在工作或者家裏,甚至被發現和一個漂亮的女人在一起意味著什麽。那天很敏感,女博士到寫文的時候都沒明白。她隻知道那天情郎沒有來,於是有了猜忌和攻擊。


具體可查文章中她事後發給衣的短信“等你回京時,我已離開,帶著滿身的傷痛。就不去辭行了,怕自己淚流滿麵,怕你會不忍心看我可憐而安慰,怕自己再猶豫不決”


2月19日。常豔提出條件:
1.每月見我一次,再無其他要求;
2.給我60萬,從此形同陌路;
3.給我30萬,5年內把我調到北京,到時悉數奉還。


看到這裏,我想我和衣都明白,其實常豔並不是真要錢,就是真愛上了衣大人了。看上去三個條件咄咄逼人。仔細看看每月見一次,再去其他要求。作為女人的她實際是多可憐。


到3月,常豔因為一直見不衣做如下表述:“我要忍住傷痛,繼續和衣老師''交往'',包括身體上的。除了些許自身的''思念''、''欲望'',我更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機會來了解這個男人。到底是善人還是惡人,要靠路遙識馬力、日久見人心的功夫。這便有了泣血飲淚、強顏歡笑的再相逢。”


3月8日再次做愛,常豔高潮,下午,常豔覺得在她發言完以後,學術會議氣氛變得很奇怪,大家都說了亂七八糟的話。


3月10日 再次做愛,為了讓衣射精,常豔用口交幫助。


3月29日,單位裏主管通知她,1.檔案沒有到編譯局。因此她是在職博士後,很可能要停發她的工資。並且說是上邊的意思。常豔私下痛哭。我的理解是,常豔肯定覺得自己最早認識衣時,就托他辦這個事情,沒想到半年過去,都沒有。說明衣一點都不關心她。當然這事情也不能全怪衣不給力,是原學校卡住她的檔案不放。她自己也很清楚。


這個事情常沒有與衣說起,中間通信主要是說常獲得某個二等獎,衣給予鼓勵。


4月11日,常豔與衣再次約見,衣帶了點小吃,常很喜歡,讚他細心(有時候女人真可憐真好哄)。再次高潮。衣疑心常和副局魏某有曖昧。


6月15日,常豔再次與衣約見酒店,因為是常豔生日,衣給常豔帶了一條手鏈做禮物。常再次高潮,不過這次異常興奮,聲音很大。


(真可憐啊,作為副部級幹部的情人怎麽過生日也是頂級餐廳加部小車做禮物之類的。結果一個商務酒店客房,一條手鏈,就哄的常開心要命,最可笑的是,好像每次結賬都是常去結的,衣每次都是中午,打完炮就走。絕不留痕跡。)


6月19日,兩人再次相約開房。做愛不理想,衣射不了。衣再次疑心常與副局長魏某關係並且嘲笑常豔沒有看過經典,說哭了常豔。


6月22日,單位裏催她離開單位宿舍,她沒答應。


7月3日,兩人再次開房,做愛沒啥感覺。常豔告訴衣,對他有依賴。


7月10日。常夢見衣。


7月15日-7月17日 分歧加大,單位裏要把常豔調進典藏部。其實她一直想去,《現實》編輯部(全名應該是《馬克思主義與現實》),衣在會議上故意強調典藏部的重要性。常雖然接受了。但是心裏還是覺得很委屈。覺得衣完全沒有在意她的想法。


(這裏我的理解是常反複強調沒有征求她同意就安排,其實未必是她很在意分配,僅僅是覺得本來與衣說過的,衣也不提,也不溝通,卻把她另外安排了。)


常反應激烈,要求退站。並且懷疑衣與新招的美女博士後張歡有關係。


7月21日。常豔與衣開包房,發生嚴重爭執。


7月22日到7月24日 兩人電話,短信爭吵。常豔開始寫回憶文《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塵雨打萍》就是我們現在看到文章主題。


7月25日 兩人開房,常豔堅持讓衣帶套,結果衣被這麽一折騰,基本就疲軟了。


疲軟的衣想用手幫助,常看著覺得他有點可憐。常豔怪罪自己不該給衣過多壓力。


8月9日。常沒再要求衣帶套,她描述說感覺還好。不過後又描述說,那天衣趁她洗澡時,翻了枕頭和床底。可能是擔心常保留證據。


8月10日,衣主動表現,在指導常豔的時候很K了2下屬。說他們指導常豔錯誤。


8月28日,見麵做愛感覺不錯,衣射了很多。常豔逼問女學生張梅在網上寫文,描述了2月14日情人節見衣的情況。衣大發雷霆。

8月28日以後,常豔懷疑,單位裏汪洋,湯金梅都和衣有關係。自己被迫離開宿舍,被轉成在職博士。


常豔將自己與衣的關係告訴自己的導師,編譯局秘書長楊某。並且告訴他,已寫成回憶問。楊求她別把自己寫進去。


常向衣提出要100萬分手費。並且告訴衣自己已經寫回憶文。8月30日此文寫完。常要求酒店不要刪除錄像。


8月30日以後,常的導師楊金海,因為知道此事,開始暗示常豔,想吃她豆腐。(這編譯局風氣。)


9月以後,衣按要求打了100萬。(或者幾十萬)。


兩人繼續保持關係,最後一次做愛11月16日。因為知道常豔寫回憶文,衣局長幾乎百依百順,貌似把自己郵箱,聊天號都提供給常豔檢查。


不過,從短信來看,衣還是與其他女下屬有瓜葛不清楚。有的郵件故意刪除,假裝說馬上就給你看,回頭又說找不到。


11月初,常豔在師大的工資停發,常豔催促衣凋入自己檔案。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常豔猜忌心越重,越來越沒安全感。


到12月初,衣可能自己也頂不住了,派手下主任與常豔談心。並且隻求解脫。


12月12日 常豔將自己寫的文章登在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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