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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彬還說賈平凹、莫言、餘華等作家,雖然在德國也比較成功,但他們的讀者不是德國知識分子,不是文人,不是學者教授,不是知道文學是什麽的人。許多德國作家並不歡迎中國作家,他們不看中國小說。看過的一些當代作品令他們感覺相當無聊。他們看到這些書以後覺得很反感。他們會覺得,這些書不是為我而寫而出版的,它們是給沒有什麽文學水準的人看的,讓他們覺得好玩,從中得到樂趣。他們的讀者都是那些喜歡享受文學的人。所以,從德國的角度來看,他們不是一流的作家。他們的敘說方法落後,非常落後。他們根本脫離了現代文學,他們的文學作品基本上沒有現代性。從德國的角度來看,他們的思想不行,他們的語言不行,他們作品的形式不行,他們的作品寫給市場,還有電影公司。他們的作品不是嚴肅文學,進不了文學史。
估計顧彬指的是世界文學史。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後,恐怕中國文學史對他的作品要大書特書。
顧彬認為,能夠理智區分嚴肅作品和通俗讀物,是一個國家的圖書市場和讀者成熟的標誌之一。他說在德國,我們把通俗文學作品稱作為火腿。火腿,你今天買,一年後你還能吃,在路上在旅行的時候也可以吃。德國讀者旅行時喜歡帶上一本書。這本書應該比較厚,比較大,就像火腿一樣。莫言、餘華、蘇童、畢飛宇,他們在中國出版的書,到了德國以後,變成了火腿。1945年以後,歐洲的小說家不再寫什麽真正的故事,對小說而言,不再是講故事的時代。唯一還寫故事的作家是美國人和中國人。這也是美國和中國小說受德國讀者歡迎的原因。但這些讀者的文學素養和文化水平都是比較低的。在德國文學界看來,美國和中國的小說都是通俗小說。
顧彬認為,自從市場在中國完全占主導地位以來,人們想的就是,什麽可以在中國賣得好,在西方賣得好。然後人們認識到,如果回到經典的、傳統的中國敘事手法,就像過去300、400年流行的那樣,就有受眾。也就是說,回到那種敘述者無所不知的敘述手法,不是以一個人為中心,而是以數百人為中心,翻來覆去講男人女人,離奇故事,性與犯罪這些話題,就能夠成功。現在,不僅是中國市場,連美國和德國的市場也被這樣的小說家左右。
我們所理解的通俗小說當然是指那些偵探小說、恐怖小說、科幻小說、武俠小說、玄幻小說等等。至於愛情小說,就看它有沒有落入俗套,是不是從《簡愛》等經典小說裏演繹出來的,有個犯病或癱瘓的丈夫,或者變成植物人這樣的元素。
而顧彬談到的通俗文學,不隻是回避社會矛盾的瓊瑤、金庸、郭敬明等人,或者有點玩文學的王朔、韓寒,還包括賈平凹、莫言、餘華在內。
他說影虹、棉棉、衛慧這樣的“美女作家”的作品,不是文學是垃圾。要是莫言他們隻是通俗作家,她們隻能是垃圾作家了,這倒也符合邏輯。
幾個在中國都算是嚴肅作家,而且有的曾經是先鋒派,怎麽到了德國就成了通俗作家呢?到底什麽是嚴肅文學,什麽是純文學?顧彬認為因為他們講故事,而且故事太長,動輒三四百頁,所以不算純文學。
顧彬看得上南美的爆炸文學嗎?馬爾克斯1967年出版的《百年孤獨》和1985年出版的《霍亂時期的愛情》都有400頁。魔幻現實主義作品對許多中國作家,特別對莫言陳忠實的寫作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估計他也看不上,因為它們不但厚,而且還在講故事,而且有很多人物。
對於講故事,顧彬說 “我們為什麽不需要故事呢?我們看報紙,看電視,聽新聞,生活裏有作家們想不出來的故事。我們需要的不是故事,而是揭示。但是中國當代作家沒辦法給我們揭示什麽東西,不能給我們揭示為什麽會發生某件事情,為什麽一個地方會有某個特點,為什麽有人會跳樓,為什麽有人會對生活失望,人應該走什麽路,人應該怎麽辦。”
他說最近有位德國女作家發表了一篇小說,不長,照中國的標準也就是一個中篇,書名是一種蘋果的名字,內容就是寫這種蘋果的曆史,但和她母親的曆史穿插著寫,她沒講什麽故事,但是語言非常美,德國評論界稱之為“一本安靜的書”,很純淨,沒有什麽很驚人的情節、很大的主題。中國人就很難接受這樣的書。
我們還是不太明白他所說的中國作家還在講故事指的是什麽?隻是指那些描寫幾十個人物跨越幾十個年代的故事嗎?當然好小說不一定要表現大時代、反映大現實,生活中的故事可能錯綜複雜,稀奇古怪,也可能稀鬆平常,無波無浪。把不同人物的命運有機地交織在一篇故事裏,讓故事和人物融為一體,寫出真情、寫出氛圍、寫出特色,就能成為一篇好小說。好小說也不一定要長篇巨著,杜拉斯的《情人》,迪倫馬特的《法官和他的劊子手》,莫迪阿諾的《暗店街》,馬爾克斯的《一樁事先張揚的凶殺案》,卡爾維諾的中篇故事都很簡單。卡爾維諾的《看不見的城市》寫了許多城市,馬可波羅在大汗的皇宮中,向已年老的忽必烈汗講述他在旅途中所見到的城市,每座城市都有所象征,但沒有發生在這些城市裏的故事。
傳統小說無論寫什麽題材,總是要敘述故事、塑造人物、反映現實、展開故事情節,達到懸念的敘事效果,引起讀者的喜怒哀樂等種種情感,或發人深思。傳統小說對景物場景大段大段的描寫,現在電影隻要用幾個鏡頭就能解決,傳統寫作的有些方法顯然是過時了,隻有人物內心感受還不容易用鏡頭捕捉,呈現,小說應該深入挖掘分析人物心理,去揭示行為背後的原因。
對當代作家而言講故事當然是次要的,小說已越來越散文化。在現代派小說裏,如喬艾斯的意識流和卡夫卡的表現主義作品,故事情節、人物性格已不重要,傳統小說的故事性早已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和挑戰。貝克特吸取了法國諸多文學流派的元素,包括象征主義和意識流技法,在他的小說裏故事和情節已經非常淡化。貝克特的小說在結構上也獨樹一幟,他的小說大多采用一種環形封閉的結構,情節不斷繁衍又不斷消解,主要情節被不斷打結和扯斷,直至被敘事徹底解構。
在法國新小說那裏,故事性就更遭排斥了。新小說要表達一種真實,雖然對這種真實每個新小說派作家各有各的理解,但故事情節人物刻畫都已退居次要位置。新小說的名篇如《橡皮》、《弗蘭德公路》、《變》、《天象儀》等最大的共同點,就是摒棄人物的塑造、情節的安排,小說情節和故事都很簡單。
話說回來,即使在新小說派那裏,有的作家不厭其煩地描寫物,但故事也沒有消失,他們有時甚至向通俗小說借用故事,格裏耶和布托作品就以偵探小說的形式出現,但他們的小說空有一副偵探小說的敘事框架。諾獎得主莫迪亞諾的《暗店街》走的是一樣的路數。不知在顧彬眼裏,他們是否屬於後現代而不夠深刻?他們算不算嚴肅作家?
美國小說近年受到瑞典文學院的冷落,評委甚至批評美國文學界狹隘與保守,令美國作家很不高興。對於美國文學,不能一概而論。許多作家,如辛格、塞林格、厄普代克、貝婁等等是比較保守,都在以傳統的手法講故事,即使著名的黑色幽默小說,如海勒的《第22條軍規》,品欽的《萬有引力之虹》,馮尼古特的《第五號屠場》等等也還在講故事。《洛麗塔》在某些人眼裏被視為“暢銷書”,卻是公認的美國小說的一部經典之作。奧斯特就像捷克的昆德拉,既注重小說故事性又講究敘述手法。還有莫裏森、麥卡勒斯也都是優秀的作家。即使把說故事的小說排除在純文學之外,美國還有許多嚴肅的作家,美國的後現代小說也曾盛極一時。當然也許顧彬覺得這些作家隻是在玩文學,沒有思想,不夠深刻,他一個也看不上。
我們知道的德語現當代作家,除了曼、伯爾、格拉斯、耶利內克、穆勒、漢德克這幾位耳熟能詳的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外,還有德布林,他的《亞曆山大廣場》是德語現代長篇小說的奠基之作,穆齊爾的《沒有個性的人》則是一種精神小說的集大成者,非常獨特。對於大部分中國讀者而言,我們接觸最多的西方文學是法國的新小說和新寓言小說,還有美國英國的小說,對德國等其他歐洲國家的當代文學了解有限。對於德語作家,還有詩人策蘭較為人所熟悉,瓦爾澤的名字並不陌生,對顧彬所說的其他純文學作家則一無所知。
小說的讀者越來越少,特別是嚴肅小說,可以說文學日趨式微。在中國,真正的嚴肅文學早已喪失了改革開放初期所占據的主流地位,那種全民看小說的年代早已一去不返,文學走向邊緣化是必然的命運,影視媒體發達、社會人心浮躁、讀者審美趣味低下都是原因。其實這不是什麽壞事,相對而言,讀者的層次、對文學的欣賞水平提高了,小說成為高雅的藝術,成為部分人的特權,還在閱讀純文學的人是真正的文學愛好者。
固然追求小說的故事性在影視時代已經過時,時代不同,文學必然產生變化。不必講生活故事了,因為在電視電影報刊等等都可以看到。但小說還是被公認為是一種敘事的藝術。既然是敘事就不可能沒有故事,不論故事多麽簡單,可以是母親和蘋果的故事,可以是一段遊曆,一次輪回,也可以有多個人物的錯綜複雜的故事。不論小說怎麽寫,有一點是肯定的,小說需要讀者,需要吸引讀者,小說應該引人入勝,甚至打動人心,小說也應該讓讀者獲得閱讀的樂趣。
不管用相對論還是二元論,小說如果缺少讀者,姑且指那些有層次的讀者,隻是少數專家學者作家在看,成了專家學者作家們的專利或遊戲,就是一種失敗。那些公認的偉大作品,如《追憶似水年華》、《尤利西斯》、《城堡》、《喧嘩與騷動》等現代經典小說,一直擁有相當一部分讀者。
再者,通俗和嚴肅文學涇渭分明嗎?能截然分開嗎?還是有些模糊的地帶?顧彬喜歡的唐詩也可以理解為是通俗的,欣賞水平低的讀者也喜歡,能排除在嚴肅文學之外嗎?要是不能,這種區分是不是隻有到了現代才有意義?存不存在雅俗共賞的作品?叫好又叫賣?而且從什麽時候開始嚴肅文學不是以內容,以技巧,以語言,而是以厚薄、人物多寡作為評判的標準了?難道中國作家真的落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