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am sure you’ve heard some about the iPad trade mark case between Proview and Apple. But most of your attention these days might have been devoted to Jeremy Lin, a rising star in the NBA battle fields.
深圳唯冠的名字大家都熟悉了。因為最近他跟蘋果之間的商標官司,而不是因為他的產品和廣告。不過我還真是唯冠產品的用戶。2005年我從Costco買了一台唯冠的液晶電視。第一台有點質量問題退了換了一台。這台現在給父母房間當顯示器了,接電腦上看國內電視也不花錢,用的挺好。我連原包裝箱都留著,準備那天Yard Sale的時候出手方便。唯冠的產品不錯。我當時還是感歎國產的玩藝進Costco的也不多。我不知道當年氣勢洶洶的Apec,就是騙了長虹2億代工費的那個曾經在Walmart賣得火,因為他不糾盜版的功能,我留著它10多年都沒舍得丟。撤遠了。
概說林樹豪這小子一下子就在NBA爆眼球了。林旋風帶著Knicks連贏7場,現在第11場了吧,累了剛輸了一場。那些解雇小林子的俱樂部經理後悔得腸子都青了據說。科比說這些丫的都該被開除才對。以小林子的樣貌,你怎麽也不可能跟他的場上表現掛鉤。沒辦法,經驗就是這麽說的,身高也不突出,樣子也不凶,膚色既不黑也不白,統計學角度他的籃球打得好是屬於6西格瑪之外的。統計學本質上隻解釋Correlation,不解釋Causality。隻是人們習慣上把前者誤以為是後者了。
把這兩個事情放在一起說,不是要揭示商標權,也不是要厘清統計學。凸翁之意在於說資產,Asset,的價值主觀性的問題。iPad商標也好,小林子也好,都是一種資產。資產是有價值的。而且這個價值有相當大的主觀性。這個主觀性有兩個方麵。
第一,資產在不同的人手裏,價值肯定是不一樣的。iPad在唯冠手裏沒值幾個錢。iPad被唯冠幾萬美元賣出了,2009年。所以唯冠手裏Ipad的價值,唯冠自己也就認為是幾萬美元的水平。不光是這樣,唯冠認為這個商標在買主IP公司手裏也是值這幾萬美元的,原因是他不知道IP是蘋果的子公司。如果知道是蘋果的公司,那就不可能幾萬就賣的。起碼幾百萬美元。iPad在唯冠和蘋果手裏的不同價值,是因為這兩個公司對iPad的目的不同,為iPad品牌所調配的資源、投入努力也不同,自然最後形成的資產價值不同。
如今唯冠看到被蘋果拿人自己的資源和努力培養出來的價值,它就眼紅了。iPad在2009年於唯冠手裏並不值這麽多錢。現在最公平的方法,就是唯冠出個幾億美元把iPad品牌買回來,這幾億隻是補償蘋果這兩年對iPad品牌的投入成本而已。隻出成本,不出市場價值,這對唯冠合理了吧。你看他敢嗎,別說他沒錢,有錢他也不會幹,因為iPad離開蘋果肯定就再也不值錢了。而要蘋果補償唯冠的要求怎麽都不合理,當年在唯冠手裏iPad就值那幾萬美元,都支付了的。唯冠現在說要是當年知道是蘋果買就得多要價。那價值還是因為蘋果才存在的,不是因為唯冠存在的,補償給唯冠就不合理了。
第二,因為所有者的主觀認識水平的不同,才決定了資產價值的不同。比如小林子當年在勇士的時候,表現也還是不錯的。勇士的老板Joe Lacob在2011年初卻說小林子是“minimum, inexpensive asset. You need to look at him as a developing asset. Is he going to be a superstar? No!”那時候小林子掙25萬保底工資,25萬浮動。所以Lacob知道小林子值25萬美元肯定,但是值不值80萬美元他就不肯定了。所以2011年12月,勇士換新教練 Mark Jackson之後,就認為小林子貴了,因為小林子的工資馬上就要漲到80萬保底的水平。接著火箭隊也不要他了。這兩個隊放棄小林子的原因,都是為了拿小林子身上省出來的錢去簽別人。最後小林子被Knicks看上,收入是80萬,沒有比勇士該付的水平多一分錢。這是咱說Knicks的好話。
認識水平其實跟機會也有關係。Knicks並不一定比勇士和火箭的眼光高多少。教練D’Antoni也是準備要解雇小林的。隻是湊巧,他覺得小林夠Deperate,而Kinicks的表現也夠遭,換句話說,虱子多了不癢癢,不算太冒險罷了。就是這個湊巧,給了小林子機會。讓他才有後來連續11場首發的機會。小林子現在年薪80萬保底了。但是為了爭取這80萬的年薪,小林子要給Knicks展示出3百萬美元的價值還不止。這是Knicks肯給他機會的回報,應該的。至於給小林子一年培養鍛煉的勇士,我們隻能對Joe Lacob的貢獻說聲感謝而已。小林子不是他的注冊資產,否則也可以管Knicks要個幾百萬美元的培養費了。要說眼光高,姚明眼光不錯,去年就是要簽小林子但可惜小林子拒絕了。
知道了資產價值決定於所有者的主觀能動性,還沒完。資產的價值規律裏,還有一個一般性的特例。說一般性,是因為它總是發生,無可避免。說特殊,是因為它與上麵的規律不符合。這個一般性特例就是現金資產積累過多以後肯定出現的現金負價值。簡單的說,錢越多越反動。客觀正確的說,就是現金積累的無限性,與所有者的主觀能動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這個矛盾就是現金積累過多,超出所有者主觀能動性可以運作的限度之後,剩餘的現金不禁不值錢,反而會成為負資產抵消其他資產的價值。任何人,任何機構都沒有這個無限的主觀能動性,巴菲特沒有,喬布斯也沒有。當年的微軟如此,今天穀歌已經如此。明天的蘋果照樣如此。誰手裏的現金太多,誰肯定就會出問題。Cash for decease,我發明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