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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與中國江蘇網、金羊網、網易娛樂、搜房網、湖南在線、浙江在線等網站相繼轉發同一新聞稿件的同時,常州市房管局也以網名“房管2009”在中吳網和化龍巷論壇發帖。凸某暫時認定這帖使房管局發的,否則事情就用不著再繼續下去了。
該貼稱房管局“比對核實,常州日報工作人員戴文偉與網上提供身份證號碼的經濟適用房申購人戴文偉(320421196806128237)為同名同姓的兩個自然人” 。“經濟適用房申購人戴文偉於2008年6月4日到鍾樓區住房保障辦公室進行申請登記,鍾樓區住房保障辦公室於2008年6月30日下午,對該申請家庭進行走訪調查,證明戴文偉戶籍屬於鍾樓區常新路120號集體戶口,一家三口租住羅溪鎮空港一村,家庭年總收入17520元,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支持小沈陽”在5月5日和6日在優查網論壇(bbs.ucha.cn)上繼續發帖回應。在帖中,“支持小沈陽”一方麵質疑戴文偉自己公布的身份證照片為什麽和四年後接受電視采訪的他差別這麽大;另一方麵,就常州房管局處理這件事的程序提問。
“支持小沈陽”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常州市房管局作為市政府機構“有責任接受並回答公眾監督質詢”。但這種質詢必須由常州市人大常委會五名以上常州市人大常委聯名向市常委會提出,並列明質詢對象、問題和內容;常州房管局如是書麵回複,還需要被該局負責人簽署。
接著“支持小沈陽”對常州市房管局的處理程序提出了常房局的說明所針對的質詢是哪一屆常州市人大常委會議提出的、質詢是由哪五位人大常委簽名的、質詢對象和內容是什麽,以及常房局的回複是由哪位負責人簽署的等四個法律專業問題。
事已至此,凸某不得不佩服一下常州方麵在這次事件上所動用的資源。除了大量電視和網絡媒體的曝光外,這次有把政府的職能部門也牽扯進來了。資源多是好事,也是壞事。因為出問題的環節也多了。
下麵對比一下戴文偉的身份證照和電視采訪截圖。對比發現兩人看上去不像是同一人,除了都是胖子外。戴文偉出示的身份證是常州市公安局發的第二代身份證,這一身份證按照網上的信息,應該是在2005年底以後才發的。當時戴文偉37歲。現在41歲的戴文偉,應該不會變化很大才對。
“支持小沈陽”的表現,看起來很有些法律水平。他先前爆的料,本來看上去有些牽強。因為單憑房管局的公示沒辦法排除同名不同人的可能性。但是戴文偉一方很是自信的動用各種力量證明自己,卻把自己的弱點暴露出來了。房管局這麽快為戴文偉證明這一點,說明此人在常州房產界一定有著很深厚的關係。而房管局的這一聲明,看上去很有力,但卻表現自身出不合情理的行政效率。
下麵是兩張戴文的對比圖。一個是2005年,一個是2009年。
常州日報戴文偉的身份證。注:常州市公安局文件顯示第二代身份證發放在2005年9-12月以後
常州日報戴文偉2009年4月接受電視采訪
常州房管局在中吳網論壇的帖子地址:
http://bbs.zhong5.cn/Html/2009/5/5/16592714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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