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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sche Presse-Agentur revealed that NSA, the American spy agency, has collected a huge database of Americans’ domestic phone calls from three telcos: ATT, Versizon and Bell South. Collectively, these three companies provide telephony coverage for 200M Americans. Quest has refused to cooperate with NSA. NSA was headed by Air Force General Michael Hyden, whose nomination to head of CIA is under critics.
美式民主的好處,就是什麽都能被媒體拿出來炒作。NSA是應911而生的一個機構,目的是為了偵查恐怖主義活動。可是恐怖分子又沒在臉上寫出來,所以就隻能采取曹操的那一套,隻許我負天下人,不許天下人負我。
據說NSA把各位的電話記錄拿來,也不是一一竊聽,而是通過電腦軟件分析打進打出的號碼和時間,從而找到規律性,然後有選擇的聽。可疑分子的電話是有規律可循的,這是NSA的邏輯。這下能把咱好多人嚇出冷汗了吧。我家的電話是ATT的, 而且我們每周六晚上9點準時給在國內的父母電話問候,電話都是打到一個名字記不得了的IP電話公司,都是同一個local服務號碼。這規律性可謂明顯啊!有時候用手機打。Verizon 和spint加在一起占到了美國移動電話市場的60-70%。當然,Verizon Wireless 不是verizon,Sprint也不是ATT。
現在佩服Quest小公司,敢跟政府扛。想起前些日子,FBI 向google討要大家的上網紀錄,讓google給頂回去了。不知道現在的結果如何。有的公司頂不住政府壓力,就要向政府屈服,畢竟政府也是站在保護國民的立場。隻是,做法上有礙於憲法的天賦人權—人有隱私權。美國法律在對待國民時,是假定你無罪的。所以除非你已經有證據確定人家有罪了,是不能侵犯人家的權利的。
這讓我想起來前不久眾院對四家公司的中國業務的聽證會,包括思科,孤狗,微軟, 和壓虎。是說這四家公司與中國政府合作的事。當時有人問四公司的代理人,你們為你們在中國的行為感到可恥嗎?這問話實在讓人不能回答。拋開文化的人試圖把法律問題轉到道德範疇來不說,跟政府合作就算可恥嗎?那麽美國這幾家公司提供給政府的兩億人口的電話數據庫,裏麵恐怕99.999%的人是良民吧。
國家都有國家安全一說,隻是麵臨的威脅來自不同人群而已。跟政府合作就要牽扯道德淪喪,那美國這三家公司淪喪的程度才高呢。試想,美國有這麽完備的民主製度,連Quest小公司都敢扛,你們大公司怎麽就不敢?在中國, 沒有公司敢扛的。怎麽思科孤狗就非得扛呢。美國人的價值觀,不是保命要緊嗎?我還記得阿甘正傳裏珍妮給阿甘的至理名言:run, just run。生意人跟阿甘相比,跑的方式不同罷了。
道德這事怎麽對,還真得看你站的立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