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該向德國學習
(2012-06-21 07: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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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被肢解的疑凶馬尼奧塔/Luka Rocco Magnotta跑到德國,一下就被德意誌人識破,看來人家德國的國民和警察還是有責任和覺悟的;抓後一周就放他被引渡回加拿大,看來人家的司法從業人員還是有良心和水準的。總而言之:人家不會沒事找事無故浪費自己國家的錢。反正遲早都得走,早走又大大好過晚走,幹脆讓他一走了之。
這加拿大就不同了。一個美國殺人犯跑到了加國,左折騰右折騰搞了半年多,律師賺夠了(聯邦補貼的),法院那幫人拿足了加班費,然後才放了那家夥回美國。為他一個人渣,不知浪費了多少納稅人的銀子。老賴的案子能在加拿大拖上十多年,也是全仗這辦事的拖字訣。
看來德國人的認真和效率,還是值得賈拿大人學習的。別整天沒事找事總想瞎擺自己的司法過程有多嚴密,總想顯顯自己的打黑是白打不是黑打。今天剛開庭10分,就說明天再繼續開庭,天天走過程拖時間越長越來勁。
看來,德國佬的汽車製造業能那麽棒,還是有它的社會根基的。
BTW,這次是庫爾德人的網吧老板發現的。第一次報告給遇到的警察,警察不管。向第二撥遇到的警察報告,因為是一堆新警察,才管的。德國早就不是以前的德國了。
21日對馬格諾達/Luka Rocco Magnotta)在蒙特利爾再次開庭。現場有進行管製,隻許9名記者進入,不能報道細節。
馬格諾達的換了個新辯護律師,叫Luc Leclair,昨天沒提出要對其進行精神評估,但提出必須由法官和陪審團進行審訊。
法庭決定,下一次聆訊會安排到:明年的3月。 八個月時間準備材料。
對於一級謀殺罪、對屍體不敬罪、對他人的危害罪等5項起訴,現年29歲的馬格諾達全予以否定。
本周二第一次出庭時,前辯護律師Pierre Panaccio曾提出在審訊前,要對馬格諾達進行心理評估。
這就是加國模範式的開庭三部曲。
今個周五下班在路上聽廣播,主流媒體的Call-in也是一路譴責法院的浪費,自己拖拉,又說法官不夠,好多小案犯要“不審釋放”。
打電話的聽眾幾乎眾說一辭:前期的幾次開庭應當改由雙方律師和法官在視頻上搞定,不必開庭搞大陣仗,耗時耗財耗人力。
幾年前,一個在斯圖加特的中國留學生在某工廠打工,工廠的一個工人讓他幫忙做私活,被該學生拒絕。後來這個工人在工廠的地下室殺害了這位留學生,把屍體丟進垃圾箱後,又沒事人似的回去幹活。這個殺人犯隻被判了7年半。沒準現在已經提前出獄了。
還有一個變態德國人把他女朋友的朋友推下鐵軌致死,一審判得很輕,二審才判的13年半(還是11年半?)。好些德國人還在網上歎息:等他出來40多了,才能再學習和女人交往;可惜在監獄裏拿不到博士學位了等等。而那個無辜喪生的中國女同胞,正要開始攻讀博士,並接丈夫來德團聚,準備要小孩。。。
當然,我基本上是相信德國司法公正的,相信大部分司法從業人員是有良心和水準的。舉兩個反例,是想說明哪裏都有好和不好。
一絲不苟是全體德國國民的素質,舉一例:德國公共汽車到站的時間準確到您可以對表。
你就是一個醜陋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