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周圍的人看了這照片都笑了。他的設計被千萬粉絲視為文明,別人的設計卻被他看成“不就一條褲子而已”我真的很討厭蘋果,不是因為它引誘了亞當,也不是因為它砸醒了牛頓,而是..."> 真的,周圍的人看了這照片都笑了。他的設計被千萬粉絲視為文明,別人的設計卻被他看成“不就一條褲子而已”我真的很討厭蘋果,不是因為它引誘了亞當,也不是因為它砸醒了牛頓,而是..." /> 為什麽我們既討厭又喜歡蘋果?(1) - 博客 | 文學城

空手一方客

收獲了一種恬靜的生活, 像一條波瀾不驚的小河, 流過春夏 流過秋冬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為什麽我們既討厭又喜歡蘋果?(1)

(2011-10-07 02:16:32) 下一個

真的,周圍的人看了這照片都笑了。他的設計被千萬粉絲視為文明,別人的設計卻被他看成“不就一條褲子而已”


我真的很討厭蘋果,不是因為它引誘了亞當,也不是因為它砸醒了牛頓,而是因為它毒死了我最尊敬的電腦科學家Turing;因為它累死了改變科技行業的電腦工作狂Jobs;更因為它讓多少時下的年輕人跟風浮躁,以為“擁有了蘋果就叫有品味和文化”......

一位網友說:“從來,我是一個藐視物質的人。但是,自從有了IPHONE4,我破天荒第一次開始喜愛和寶貝一樣東西。因為小小的IPHONE後麵代表的是極度敏銳的洞察力,觸動人心的美感,出神入化的設計和天才的大腦的智慧的集合。所以,雖然我隻花了100多塊錢買了他,但我卻非常地真惜他。後來,讀了好些Steve的Interview和Speech,就對他佩服地五體投地。沒有他,就不會有蘋果以及蘋果那觸動人心的產品。”

我的跟貼是:我是一個極重視物質的人,一定不能沒吃沒喝沒用沒住沒享受的,因為我挨過餓、受過冷、嚐過沒錢交房租、沒錢買車票而雪中步行的小苦日子。我是多麽想擁有一切我能得到的寶貝物質。但是,自從若幹年前我接觸了蘋果,我就破天荒第一次決定決不給自己買這類看似寶貝外表打了蠟的東西。因為本來就五塊一斤的蘋果,非被老板推銷說成是十元一斤的蓬萊仙果。我也不姓邪,不買蘋果難道吃梨就不能過。十年過去了,我沒買過半斤蘋果,別的水果倒是沒少吃,小日子過得也挺好挺滋味挺健康。如今看來,我的認識還是可行的 --- 吃蘋果,隻不過是漫長人生裏可有可無的一種選擇而已。別把一個產品講得太邪乎。

醫生yushohua寫道:“半年前,一個肝膽胰專科RL醫生作胰腺癌的報告,會上很多人談到Steven Jobs的胰腺癌和他接受的肝髒移植。胰腺癌是最難發現的一種癌,大多數胰腺癌患者在診斷時都已是晚期,故從診斷到去世都隻有幾個月。胰腺癌種類很多,其中有一種長得比較慢的胰腺內分泌癌,或叫胰島細胞癌,這種癌一般在五十到六十歲之間發病,估計Steven Jobs患的就是這類癌。這種癌先轉移到區域淋巴結,再到肝髒,然後擴散到骨骼。當時我問RL醫生:肝髒移植是不是這個病的療法?RL醫生斬釘截鐵地回答:“不是!” 因為肝髒移植後,病人需要終身應用免疫抑製劑,這樣對癌症有利,它更可以不受約束地生長然後擴散。正確的療法是外科切除,對轉移病灶也不例外。”從這例子可以看出醫學的複雜,然而,人生更是複雜。人在關鍵時刻的決定太複雜太難了!醫生的決定好與不好,成功與失敗,生與死,都是那一瞬間的事,無後悔藥可吃!“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

我看了此文我就想,原來醫生的好意也是殺人犯,甚至累及了喬老爺。蘋果的“年年革新”好意,難道不也是對人類資源的犯罪?

SOHO中國的董事長潘石屹悉知喬布斯去世後在微博上表示“蘋果董事會應該馬上做一決定:大量生產1000元人民幣以下一部的iPhone和iPad,讓更多人能用上‘蘋果’,這才是對喬布斯最好的紀念。”唐若丁9983馬上留言:“潘總哪天要是也去世了,也請貴公司推出1000元人民幣一平方米的房子吧,十幾億人民都會紀念您。”

這兩段帖子說的多貼切,一言中第,都點準這些大人物的要害。當今的這個社會,發展為富人的服務成為一等時尚,還冠以文明發展,這真是中國房民的憂傷,窮人孩子對蘋果夢想的憂傷。

文學城叫“技術白癡”和“無恥”的果粉在本城林韻“雜談Apple”一文中留言:“還是買了APPLE的產品,表明你和你的家人還是喜歡有品位的東西。但你又抱怨它們太貴,技術上不值這個價。這就像一個國內的旅遊者,想去夏威夷玩,可是隻想花去一趟海南島的價。 你太無恥了吧。是為微軟工作的嗎?回家去為你的技術“品位”自慰吧,沒人管你,沒人理你。” “一個搞技術的,怎麽有資格對喬老爺說三道四!就因為您根本不懂APPPLE產品的“文化”元素。技術隻是喬老爺追求/宣揚他的文化理念的實現平台。 有了文化的元素,他的產品就有品位了。 法國波爾多地區與美利堅WASHINGTON STATE的緯度,氣候,自然環境極為相似,專業品酒師有的更喜歡後者出產酒的風味。但前者出產的葡萄酒可以標價十倍於後者。 為麽?買家掏錢買的就是法國波爾多酒的文化底蘊。買的就是品位。美利堅的WINE同樣好喝,文化品位還不夠。再補充一句,喬老爺從來就沒有把自家的產品和所謂的LUXURY套上關係。 那個字太俗了。有文化品位的東東賣的價錢再高,管您啥事? 愛買不買。用您那可憐的技術“品位”去評價有文化特質的IT產品, 挺為您害羞的!您可能連為喬老爺係鞋帶都不配!!”

看了這段蘋果人的跟貼,真的讓人多思蘋果人的品味到底是什麽?該言語讓我至少想到了一點:那就是蘋果自己標榜的“隻要有了蘋果就真的有了蘋果”的自我格調。

蘋果到底有什麽?可以說一代流行品而已。當年的Walkman何嚐不是不可一世地流行塵上,現在還不是香消玉散,恐怕如今的果粉都不知其為何物,早成了曆史的塵埃。

一個“時尚商品”的標誌就是短命,因為它為了新鮮為了刺激市場,它就要不斷地“更新”自己,也要讓消費者加入被淘汰的過程。從2007年iPhone出世到現在,平均一年淘汰一款。你說一個電話,需要這麽“更換”嗎?我從1991年第一代就有了自己的手提電話,如今也就換過四隻,平均5年才一隻,從來沒有耽誤過我的什麽。那所謂的時尚電話到底給這一代人的消費觀念帶來了什麽?難道這些跟風者在浪費下一代資源的同時,真的得到了什麽別人得不到的?

難道得到的是炫耀,那就不必了! --- 一個小Apple就讓你可以有了炫耀的本錢,那是不是也太cheap了;
難道得到的是身份,那就更土了! --- 要是這麽泛濫地以“蘋果”當標價來定義身份,那說不定不要一年,凡在公開場合故意拿Apple示人的人,可能會被別人看成是瞎擺,就像一個人脖子上戴了一串很粗的黃色銅項鏈 --- 就那種味道;
難道得到的是被打上了有知識的落印,那真的會叫富二代官二代都成了博導;

Jobs的著名不是他的技術比誰先,其實他的哪個產品沒有別人的奠基和前奏?現在我們認可他,是尊敬他的執著精神,甚至他那有點六親不認的怪癖,至於他和Apple對人類留下了多少負麵的東西,例如給年輕一代的浮躁和追風,我倒希望隨著他的過世,能給實業科技界帶來一個糾正的機會,能給基礎研究發展一個全社會的認可,讓社會的發展有一個好的拐點。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3)
評論
didadida 回複 悄悄話 my motorola phone v6 was in washing machine for 30 minutes,still can run today, one of my friends' motorola phone was in toilet .... one of my friends'mot phone was in ... I hate Mac computer.. I never understand why someone pay so much for those WHITEe color computers, cell phones, I like white color too. To Jobs, I like his story, his spirit.
stillthere 回複 悄悄話

Totally agreed on this:

你說一個電話,需要這麽“更換”嗎?... ...那所謂的時尚電話到底給這一代人的消費觀念帶來了什麽?難道這些跟風者在浪費下一代資源的同時,真的得到了什麽別人得不到的?
我就是我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夏蕙的評論:
所有的電腦都怕水,不光是apple. 一點點可樂,開玩笑, 足矣。真的,可以問一下搞電腦的朋友,你就會知道了
楊子 回複 悄悄話
這裏電台DJ的調侃語就是:

iPhone 4s 就要開買了。 我隻希望我這次賣到的是一個能完美工作的Phone, 別老讓我在老媽麵前丟底子--- 幾次我媽打我手機,我的iPhone4都沒反應。

我隔壁的li博士,看到醫院買了Apple的LCD擺桌上,讓我也買一隻白色iPhone4給他,結果點火沒反應,老婆懷疑他故意不接電話。為此找了好幾次:(用河南話說)嘿,這玩藝真的不好使...

夏蕙 回複 悄悄話 有些蘋果的產品有所謂‘中看不中用’-- 嘿嘿﹐有一定的道理。周遭用蘋果的人幾乎買一樣﹐平均壞幾次的真掃興﹔而且維修費貴的離譜。最近有朋友的電腦壞了﹐維修專店沒有看清楚就說是主機壞了﹐要全換了。其實隻是進了一點可樂﹐離那主機十萬八千裡﹐清一下就全好了。這樣的生意經﹐實在不敢苟同。

這蘋果好看是沒錯﹐但有點“粉粉”的感覺。老話說﹕紅顏薄命。東西光好看還不夠﹐要象其他的產品一樣的經用而不虛華。畢竟一樣東西產生出臺要合大眾需要的才有真正的出路。不然世界各地也不用出現冒牌的“蘋果”了。
聊聊看 回複 悄悄話 讚同summerboy,我不喜歡APPLE,兒子喜歡,先是買了IPOD,後來硬盤壞了,害得我查資料,換硬盤;有了IPHONE4又買了,不到3個月,話筒壞了,可以換,但也是換個修好的,再過幾個月,屏幕左上角有2X3MM的不亮部分。APPLE也就這麽回事,你喜歡且買得起就買,你不喜歡就換別家的產品用。還有叫我花那些個錢,再要搭上我的那些時間,我不幹。就象抽煙,有人喜歡,說是享受,但我認為,你白送我香煙,再給我錢我也不要抽。
何仙姑 回複 悄悄話 因為Ipad不支持flash, 我想也無所謂其他產品,今天就去看了Sony,acer...
結果不是失望,本來也沒有抱什末驚豔的幻想,就是需要一個功能的提供,結果是非常沮喪。
用過apple 就回不了頭了 apple確實令人愉悅。 就像你確實可以穿幾十塊錢的鞋子達到走路的目的,但你享受Prada,louboutian,monolo...
藝術也需要appreciation 我喜歡apple!

summerboy 回複 悄悄話 我也是anti-apple,ipod是我唯一用過的apple產品,一早就被丟進了junk box了。簡單的mouse拉一下,就可以做的事,你必須要裝個iTune,mp3, mp4文件,電腦可以放,iTune死活不認識。
很多iPhone, iPad都變成小孩的玩具,大人不再需要花時間陪小孩,人們隨時可以上網,我覺得你不再是用它,而是被它用。
林韻 回複 悄悄話 楊子的文章總是那麽犀利深刻。

Apple產品確實比較可愛,外觀靈巧,功能相對比較齊全,但確實無需把它神化。

且對於世界上任何的產品,人們都有權利對其外觀,功能,性價比進行等等多方麵進行評頭論足
笑薇. 回複 悄悄話 晨霧飄渺,對你所說的很有同感,我不討厭Apple,隻有它為我們提供了現代審美的機會。希望更多的公司在這方麵有進展。
晨霧飄渺 回複 悄悄話 任何東西包括,家具,電視,冰箱,洗衣機,原珠筆,寫字紙,花瓶,電話,穿的就更不要講,我都是它的appearance 最重要,我在apperance滿意之後才去看功能。我無法忍受聯想的黑盒子,那會使我沮喪,而爽心悅目的環境是我愉悅,做事效果更高。當廚房的用具隻有黑色的那幾年,我用盡方法擋住我的視線,後來出現了白色,煥然一新,再後來又有了金屬色,雖然太有70年代的工業藝術感覺,卻與較早的黑色不同。當一件產品功能上突破了,當一個人經濟上可以在美觀上付得起錢了,買房和賣方就走在一起了。當然如果你的經濟不容許你講究function以外的東西則另當別論。我以為對Apple的欣賞和其他東西是一樣的,見仁見智。價值是由你的需要和所具有的購買條件來衡量的。我為白色的phone加上了一個brown顏色的皮製的case,它滿足了我的審美和功能需要。我希望Apple或者其他公司那天能在case方麵出現更滿足人們現代審美的新設計。
真的假的? 回複 悄悄話 我從來沒用過任何Apple產品。我孩子喜歡Apple產品就如喜歡“玩具總動員”,我也就喜歡Apple了。
作父母的要愛孩子所愛。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