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一方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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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麵子 移民的裏子

(2007-11-25 12:41:46) 下一個

警匪一家,從小就是這樣被告知的。當然講的多是解放前,說戴大蓋帽的國民黨警察,對貧苦老百姓,從來都是惡狠狠的,跟土匪沒啥兩樣。電影上都是這麽塑造的。

後來改革開放了,人民的警察也戴上了大蓋帽。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們對貧苦老百姓,尤其對“疑似”罪犯,無業遊民,從來就沒客氣過---不僅惡言相向,甚至拳打腳踢。從張誌新到廣州街頭大學生被殺,中國警察的“無法無天”算是抹不掉了。

後來到了海外,皇家騎警的大蓋帽,曾經讓多少人以為那才是咱老百姓的保護人。你看,他們對“疑似”罪犯、“無照駕駛”、街道小商販、無業遊民,“看上去”總是那麽的彬彬有禮。

----直到有一天,媒體報道了三名警察抓了一個吸毒慣犯,把他扔到警車上,私自帶到市內的斯丹利公園痛打一頓,然後把他扔在了那裏。
----直到有一天有人爆竊,警察說沒傷人吧,一個小時後才到。
----直到有一天有人違規,警察二話沒說,就把一個手無寸器的東方弱小男子反鎖“扔”進了警車和監獄,一天之後才被朋友保出。

從那時起,皇家騎警的大蓋帽在咱的大腦裏就和中國的新老警察沒了區別,也是警匪一家沒啥兩樣。
從那時起,一看到有人入籍就與毫無幹係的皇家騎警作個留念,立馬讓人有了討厭的感覺。

曾幾何時,一個年輕的騎警在邊遠地方被幹掉了;去支援的另一位騎警一進門又被幹掉了;然後,第三位更離譜,看到兩輛警車停在哪,就去看熱鬧,大搖大擺的一進門,立馬又被幹掉。從那時起,不僅讓人對騎警的安全悲哀,而且更讓人對騎警的專業訓練無素而悲哀。

當一個不諳英文的新移民在那個根本沒多少乘客的安全區(一看那錄像就知道那位置)逗留了10個小時沒人過問,四個騎警來了不到24秒,不問青紅皂白,不請懂波蘭語/俄語的翻譯,就連續電擊,大打出手,致使一個人死亡。這是什麽地方,是他們認為的第三世界還是他們認為的不民主專製的共黨國家,都不是,那是地地道道的民主之地,那是人們向往著移民的全球最易居住城市的國際機場大廳。---那自由國度的"國際機場”,南來北往的啥人沒有,不懂英文太正常了。要是機場管理者認為每個乘客都會說英文,那也實在太無知太鄉下了。機場的入境服務和那些警察的表現真的太殘酷太讓人失望了....

冷酷的入境人員,野蠻的警察,無奈的旅客和移民,跟著遭殃的市民!

在這警察無法無天惡手相向市民的時候,一般媒體是沒有渠道獲得警察的不良資料的,獲得了也沒有膽量去報道。倒是現在的相機手機讓市民成了現場直擊報道的記者。這位現場拍下資料的白人小夥子,剛從中國教ESL回來,就在自己的祖國看到了一幕讓他們大多數白人認為隻有中國一類的國家才會發生的事情。接著,機場的騎警也和中國的警察一樣,立馬沒收了小夥子的相機和資料。你說,他們要幹什麽?

記得十多年前,那個從加國飛往印度的印航爆炸案,據說有人線報騎警,說有人要炸毀幾幾班機.那時還沒發生911,據說騎警老爺們沒當回事,沒任何動作,致使滿機兩百號印裔(大多是加國公民)成為空中亡魂。到了幾年後檢察官要起訴嫌犯,有關騎警的錄音帶不見了。不僅起訴不了嫌疑人員,人家還反咬一口要政府付律師費和賠賞多年的損失。印裔社區的一位編輯想爆料,結果被人打成了殘廢作為警告。再過不久,這位編輯仁兄在自家門口被人殺人滅了口。

到了今天,波蘭新移民遭殃的時代不同了。那位教ESL的小小市民告上法院,要求騎警還回錄像。一個月後申訴得直。小夥子立馬將錄像在網上公布,騎警一定認為稀鬆平常小事一樁,一定沒想到全國會一片嘩然,更沒想到全省共討之,全球共遣之。這一下,讓騎警的臉麵丟盡了,機場的臉麵丟盡了,加國的臉麵丟盡了。

接著,在全球輿論的壓力下,有關記者按新聞法從警方獲得有關資料:

---自從加國開始使用電擊槍以來,過去10年,共有18位加國人死在電擊槍下。那麽在全球有多少人們死在同型產品下,沒人知道。這讓我想到中國生產的兒童書架,成千上萬輸往全世界,兩宗翻倒事件讓兩個小童亡命,中國的書架被爆料不安全而被全麵退貨。那這種美國獨家生產的電擊槍怎不見召回?加美的警察為什麽還照用不誤?難道這18個案例就不如那兩個案例?----再一次赤裸裸地爆露了西方列強的對人不對己。他們對美國對中國的安全標準明明顯現的不一樣。

---自從加國開始使用電擊槍以來,過去10年,共有3000名騎警使用過電擊槍,並且79%的電擊槍使用全是對付手無寸器的人們。正像錄像中看到的一樣,騎警普遍地過分使用電擊槍,“執法者”的暴力傾向極為明顯。

---從1992年起,每年光這個省就有18個省民死於警方的調查過程中,其中包括死於被捕過程或拘留所。賴昌星說他的哥哥死於中國監獄,所以要作為免除遣返的理由之一。你看看,原來這鳥地方也一樣,每年也有18個鳥人死於察哥手裏,那你說這還能作為免除被遣返的理由嗎?

---從今年7月23日起,交通警也配置了電擊槍。駕駛者的你也要小心了。哪天交警一煩躁,說不定也來個電擊把你先撂倒。
 
---一個北溫的白人女子致電911說自己情緒沮喪想和人傾訴,結果來了三名騎警,一進門就向她三用電擊,並強行將她手銬送往醫院。現該女子正在控告警方濫用武力,讓自己的人生更沮喪,要求賠償。

---更要命的是,就在這位波蘭新移民在溫哥華被電死之日---10月14日,Montreal地區的一個駕車男子,也被警方電擊,在醫院延至17日死亡---成為加國警方電擊槍下第20位亡魂。

---正當我要結束這篇短文的時候,傳來了又一個死亡的消息:一個飽遭騎警警棍、胡椒、電擊槍三料製服的Fraser Valley白人居民,在醫院留醫三日終於不治---成為加國警方電擊槍下第21位亡魂。多事之秋的皇家騎警,正漸漸地失去人心和理解。

是到了檢討警察過分使用武力的時候了!是到了檢討電擊槍的安全可行性問題的時候了!
 
按警察內部的指引是,用電擊槍前,要告知對方“我們現在要用電擊槍”,目的是希望他們能冷靜下來。但那24秒鍾,短短的24秒,他們作了什麽讓人冷靜的事?說了什麽讓人冷靜的話?一來就揮槍製服,大打出手,怎能不讓人發指。BC省的公民協會呼籲警察暫停使用電擊槍,直到公眾谘詢完畢。然而,入境服務處的人沒有道歉的意思,警察高層的回應是:那隻是意外。

按此理論,不曉得那兩個被倒下書架壓死的孩童是否也算意外?兩個案例可以讓上萬的書架一定要收回,難道21個案例還不夠理由要收回那可怕的電擊槍?入境服務處的人傲慢無禮,警察的理由牽強附會。他們麵子蠻橫可惡,你說,公民的安全如何保障,旅客和移民的“理”子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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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目前的警用電擊槍有兩種:
M26,高殺傷武器,對付高危險人物。電力可達10.7米,達50,000伏特,可以擊穿5層布料。但警方說他的功率隻是1.76焦耳。----真不知是如何算出來的。
X26,比M26輕巧,也是10.7米,電壓一樣高達萬伏。
到底電死新移民的是哪種,警察不透露。

在加國,電擊槍是危禁武器,市民不可擁有。而美國則可買作民用。加國隻有一家公司M.D.Charleton有執照進口電擊槍。全部賣給警方。

全球隻有美國Arizona的Taser(泰羧槍) International公司生產這種電擊槍---CED: Conductive Energy Device。Taser公司說,全球44個國家的1.1萬個機構有用這種槍。

盡管溫市有自個的市警察,盡管這的國際機場前麵冠上溫市的名,但機場地屬Richmond市,安全歸騎警管轄範圍。不過,溫市市警最近也新進了79支Taser(泰羧槍)電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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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sideshowbob 回複 悄悄話 你沒搞錯吧,焦耳是能量單位,不是功率單位
而且功率大小也得看電流,電擊槍的能量由電池提供的,電池就是電池,功率小很正常
princessannie 回複 悄悄話 SpiderMan 裏麵講,great power comes with great responsibilities. 可問題是,這些做警察的素質極其一般的人,當有了great power的時候,隻是徒增他們的良好自我感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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