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病毒

借我的眼睛看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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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 錢 包

(2006-02-10 05:14:31) 下一個

 

我在馬路邊,

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

... ...

唱著這首兒歌長大的一代人,都會記得這樣的諄諄教誨:“拾金不昧是一個人從小就要養成的良好品德。”拾金不光要不昧,還要無償歸還才光榮。對此正統教育,我一直深信不疑,並“深受其害”。在國內生活幾十年,還從來沒有機會拾到一金半銀的,出國時間雖然不長,倒是成了國際雷鋒,一名真正的“國際共產主義戰士。”

那是去年3月的一天,我坐公交車去公司上班。在古斯塔夫中心上了車,因為這裏是文德島的區中心,上下車的人相對多一些。

上了車,發現車上坐的比較滿,但是空位還是有一些的,最靠近車門和司機的第一排座位就空著,一般情況下人們是不會坐那裏的,因為那是留給老弱病殘者的專座。

排在我前麵的那個女人就近落座,就在她入座的一霎那,一個錢包落入了我的視線,那個落座女人的腳差點沒踩上那個錢包,我彎腰把錢包撿起來,向那個女人示意的問了一下,她搖搖頭,顯然不是她丟的,因為她也剛上車。

我拿著錢包,不知所措,感覺車子的人都在看著我,我的臉都紅了,好像那錢包不是撿的,而是偷來似的,好像自己是個當場被人捉拿的小偷。

“瑞典的警察叔叔在哪裏呢?”說實在的,瑞典這個小國家,人口少,警察更少,在我居住的這個區,我還從未在大街上遇到過警察。

既然錢包是在車上撿的,又沒有警察,理所當然要把錢包交給司機處理了。於是,我不假思索,轉身把那錢包交給了司機,那感覺是甩掉了恐怖分子安置的一枚定時炸彈似的。

隻見那司機快速地翻看了一下錢包,嘴裏嘟囊著什麽,我既沒有聽清,更沒有聽懂,身後上車的人很多,也不容我滯留,於是我趕緊走到車的後排找了個空位坐下。

入座後,我在思忖,自己的做法是否妥當,要是一個瑞典人,會怎麽做?

汽車到達目的地後,我下意識的看了一下車牌,然後離開了。

到了辦公室,第一個見麵打招呼的人是係統管理員托尼,一個很帥的瑞典大男孩。我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他,並問他我做的是否合適。他說我做的既對但也有點不對。他說撿到錢包,拾金不昧是對的,但是你不應該交給司機。如果司機是個好人,他會交還失主,如果遇人淑,那就不好說了。在瑞典正常的做法是,要麽是上交警察,要麽你自己拿著錢包,按照錢包裏的證件,地址,聯係失主。如果你親自歸還失主,最保險,一般情況下,失主還會酌情給一筆報酬的。

給他這麽一講,我才明白,我的好事做的不到家,簡直做成了一件傻事。要是那司機昧了錢包怎麽辦?

托尼給我出了個主意,給公交公司寫信,把事情經過講一下,讓他們監督司機。他幫我找到了公交公司的網址,於是我在網上寫了個帖子。把撿錢包交給司機的時間,地點,車次寫清楚(幸虧我留意了車牌),留下我的伊妹兒,帖子發出後,我的信箱立即收到一封回信,大概那是係統自動回複的,大意是收到我的帖子,等待處理,雲雲。

幾個星期後,又收到公交公司的一個電子郵件,信件很長,加上瑞典語的幾個特殊字母和我的係統有衝突,全變成了亂碼,而我當時一是比較忙,二是剛開始學習瑞典語,閱讀能力有限,三是對此事已經淡漠了,也就不想費神去讀那封信,好像有感謝之類的詞句。反正我已經盡到我的責任了,該做的都做了,不該做的也沒有做,所以心安理得,隨遇而安吧。

至於那個司機,我堅信他會物歸原主的。隻不過那原本屬於我的獎金,歸了他了。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別人真的給我報酬,我好不好意思拿呢?

我想等下次再撿到錢包,我就知道該怎麽做了。可是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哪能常常發生?

可事有湊巧,一年以後,也就是今年上半年,我無意中又做了一次雷鋒。

這次不是什麽錢包,是個款式精美別致的女士皮包。至於裏麵是不是包中有包(錢包),我就不得而知了,因為我根本就沒有打開看,怕有瓜田李下之嫌。

那天是我去學校上課,放學時去了一趟廁所,準備離開時發現了這個被其主人遺忘的皮包,掛在牆上。當時我正急著趕車,沒有時間去尋找失主,於是,匆匆忙忙地把包原封不動地送到了學校的接待處。當然,他們很快就找到失主了。

本來,這些瑣事屬於“從來不會想起,永遠也不會忘記的”記憶範圍。直到昨晚,朋友沙麗在電話裏聊起她最近的高興事,才使我想起了這些陳芝麻爛穀子。

沙麗在賓館裏工作,大約一周前,撿到一條貴重的項鏈並主動交還了失主,這位失主非常感激,立即給她寫了封表揚信,並附上獎金500克朗。信上說,她的這條項鏈是她生第一個孩子時候得到的紀念品,她非常珍惜這條項鏈。項鏈能夠失而複得,她很高興。

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一周了,可這位失主還是念念不忘,這不,昨天又給沙麗送來了大把的鮮花。沙麗開心地說:“你看,我多給咱中國人爭光啊!不過,別人送咱表揚信,咱覺得很光榮,可別人給咱送錢,送花,感覺挺不好意思的,撿到東西要歸還,這是人之常理啊!”

是啊,這是人之常理,我們就是受著這樣的教育長大的。但是這種理念,現在已經不再時尚了。如今在國內正準備出台一種“物權法”,將明確規定有獎拾金不昧,獎金是所歸還物價值的20%。除非拾金不昧者主動棄權,否則物主必須兌現獎勵。

拾金不昧,曆來是中華文化的傳統美德之一。拾金有償,這個拾金不昧獎,究竟意味著我們這個社會進步了,法製健全了,還是道德水平滑坡了呢?

不管怎樣,最好還是管好自己的錢包吧。撿錢包雖然重要,但不丟錢包才最重要!

 noaa 200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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