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督教的研究

本人在很多年前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開始學習基督教。多年來,經過和很多牧師啦傳道人啦討論, 最終確定基督教是騙人的精神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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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基督徒們的一生,不是罪惡的一生,而是聖潔的一生。

(2007-03-21 10:44:47) 下一個
昨天我貼出了一個帖子,試圖從邏輯邏輯上證明基督徒們的一生都是罪惡的一生。但是,paci 同學指出了一些問題。她的原帖附在後麵。根據paci同學指出的問題,特將原帖修改如下:

前提:如果你相信“聖經”。。。。。。(請注意這個前提,免得又抓狂)

“聖經”說了,犯了一條,就是犯了眾條。例如:

雅各書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隻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基督徒們犯過一條沒有?肯定有,對吧?“一個義人都沒有”嘛。

既然犯了一條,就是犯了眾條,那麽根據“聖經”的這一條指示,我們推論:每一個基督徒都殺過人,都放過火,每個基督徒都犯了奸淫,都犯了偷盜,都犯了亂倫,。。。。。。

所以,我們得出第一個結論:如果你相信“聖經”,那麽你必須相信每一個基督徒都殺過人,放過火,都犯了奸淫,都犯了偷盜,都犯了亂倫,。。。。。。

但是!根據“聖經”,基督徒們信了耶穌以後,“因信稱義”,基督徒們的一切罪惡都有耶穌的“寶血”洗幹淨了,基督徒們都是聖潔的“義人”了。

綜上所述,如果你相信“聖經”,你必須相信:雖然所有的基督徒都殺過人,放過火,都犯了奸淫,都犯了偷盜,都犯了亂倫,。。。。。。但是,基督徒們“因信稱義”,因此基督徒們都成了聖潔的“義人”,也因此,基督徒們的一生,不是罪惡的一生,而是聖潔的一生!


好了,paci 同學,你看這樣還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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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喳“罪惡一生”理論的邏輯錯誤, 及什麽是公平待人,追求正義

來源: paci 於 07-03-21 03:26:44

如果你的“罪惡一生”理論來源於聖經中(羅馬書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3:23 因 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虧 缺 了 神 的 榮 耀。。。),如果你真認為人是有罪的,那你就應該更明白基督徒已經不在罪中了。而不信耶穌基督的人才被定罪,活在罪中直至得救或死亡(馬可福音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約翰福音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8: 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如果你的理論來源於你不認識神,認為聖經錯誤,出於人類社會的法律,道德(信仰自由,人人平等,罪行的界定),你也沒有權力,證據說明一個信仰基督教的人一生是“罪惡一生”。

因此,無論從神,還是從人,你關於基督徒“罪惡一生”理論不僅是錯誤的,而且是侮辱性的。

昨天看了網上論戰,心裏一直鬱悶,明顯的人身侮辱---“罪惡一生”,竟還有“邏輯”支持。盡管有瓦缸弟兄,LIV提醒,我還是停不住地詢問,思考,思考什麽是公平待人,追求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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