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 基督教 與 “愛”
--- 嘁哩喀喳
記得是在讀歌德的《少年維特之煩惱》的時候(也許是相關的評論?年代久遠,記不真切了),有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
他並沒有愛上誰,他隻是愛上了“愛情”本身。
這話很深刻。很多人戀愛的時候愛得死去活來,可是結婚之後幾年,原先生死相依的“愛情”就不見了,夫妻之間打鬧不斷,離婚率持續走高。很多年輕人真的隻是愛上了“愛情”本身而不是愛上了他們戀愛的對象。
有人信基督教可能是家庭的原因,可以說是一種生活方式。有些北美的華人信基督教可能是想要借此融入所謂的“主流社會”。也有人信基督教是為了占些便宜,又或者有困難的時候好有人相幫。不過,也有不少人信基督教則是為了一個“愛”字:很多文學作品有意無意地把基督教的信仰塑造成為充滿“愛”的信仰。其實,我認為:
這一類基督教徒並沒有愛上耶穌,他們隻是愛上了“愛”本身!
“愛”是一種崇高的情感。人人都有“愛”和“被愛”的需求,而且這是一種可以說是 fundamental 的需求。但是當人們在現實生活當中無法滿足自己的這種需求的時候,人的大腦,就會很奇妙地創造出一些虛無縹緲的對象來“愛”或者“被愛”。
我過去有一位同窗,姑且稱他為文公子。這位文公子,平心而論,長相頂多算是中等偏下,並且個子特矮。很奇妙的是,這位文公子真真切切地覺得他是大多數女同學們心中的白馬王子。文公子經常對大家說的話就是:某某小姐今天和他說話的時候對他暗示了愛慕之意,可是他實在拿不定主意該接受誰的“愛情”。有一天,文公子看起來很煩惱的樣子,我就問他為什麽煩惱,他回答說,他今天在和燕小姐聊天的時候被萍小姐看見了,萍小姐於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好像很不高興的樣子,於是文公子就很憂愁,問我他是不是應該找萍小姐解釋一下雲雲。我當時就想,人哪,真是奇妙得很,當“愛”和“被愛”的需求的不到滿足的時候,竟然可以通過自我暗示編織出種種愛情故事,並把自己置身其中成為主角,以滿足對“愛”和“被愛”的需求(以下簡稱為“愛”的需求)。
更加有趣的是,當人們通過這種自我暗示滿足了對“愛”的需求後,別人就很難通過擺事實(證據)講道理(邏輯)的方法讓他們從這種半夢半醒的狀態中醒過來。他們喜歡重新解釋這些邏輯和證據,以證明他們的“白日半夢”(因為時半夢半醒,且稱之為“白日半夢”)是真實的。九十年代初的時候,我同學的一位朋友在外交部工作,去了一趟北朝鮮。據他講,那時候的被朝鮮人民過的日子很苦,每年金日成的生日,政府會給每人發半斤肉,稱為“慈父肉”;而金正日生日的時候,政府會給每人發豆腐。但是,絕大多數的北朝鮮人民真心實意地覺得金家父子對他們的恩德比天高,比海深!很多人一提起“金將軍”三個字,立刻就會熱淚盈眶。你要是敢跟他們說“金將軍”的壞話,他們跟你急!其實想想我們中國人民也好不到哪裏去,文化大革命的時候,有很多很多人真心實意地為了毛主席願意上刀山下火海。當有人問起為什麽那麽多人為了他們的信仰(基督教也好,法.X.功也好,或者別的什麽信仰也好)願意犧牲生命的時候,我們不妨想想文化大革命以及北朝鮮的事兒:有人願意為了自己的信仰犧牲生命這種事一點也不稀奇,更不能因此說明那種信仰是“真理”。
基督教所販賣的,正是一種廉價的虛妄的“愛”以滿足一些人對“愛”的需求。為什麽說基督教販賣的“愛”是廉價的呢?我們先看一下一句讓基督教徒們“熱淚盈眶”的經文: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原來,按照基督教的信仰,世人都是罪大惡極的,我們眼裏再善良的人在上帝眼裏都是罪大惡極該下地獄的。但是呢,據說“神愛世人”,讓他的“獨生子”耶穌(據說也就是上帝自己)在十字架上“死”了一回,於是乎,凡是信耶穌的人,他們的罪就由耶穌頂了,耶穌在十字架上受的苦抵消了所有信耶穌的人的罪。不過,仔細分析一下,我們不難發現,耶穌所謂的“死”(即耶穌為世人所作的“犧牲”)實在是廉價可笑。按照基督教的信仰,耶穌是“神”,是全知全能的,他在上十字架上之前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會複活,三天以後什麽事兒也沒有!知道自己會複活的“死”能叫“死”嗎?或者說,知道自己會複活的“死”有什麽可怕的?
有基督教徒辯解說,耶穌就算沒真死,但他在十字架上受的苦卻是千真萬確的。也罷,就算耶穌在十字架上受了些苦,(據說最大的苦是和“父神”分離了三天)。耶穌是什麽人物?按照基督教的信仰,耶穌是“神”,全知全能不說,還是“自有永有”的。那麽三天的時間相對於他“自有永有”的生命來說算得了什麽呢?如果說耶穌為世人作出了犧牲的話,這個犧牲有多大呢?簡單地說,耶穌為世人“受苦”(如果他者的受苦了的話)的時間相對於他“自有永有”的生命來說,還不及我們為我們所愛的人受零點零一秒的罪。又有基督教徒辯解說,“神的愛,即使在神為寡薄,在我們也為豐厚”。很好!如果“神”的“愛”在神為寡薄,那麽怎麽能說“神愛世人”呢?我們用一個比喻來說明這一論點:假如有一個乞丐張三快要餓死了,比爾蓋茲看見張三很可憐,動了憐憫之心,施舍了張三五美元使得張三可以上麥當勞吃一頓。五美元在比爾蓋茲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在張三來說卻是救命的。張三自然應該對比爾蓋茲的施舍感激涕零;但是,張三可以因此認為比爾蓋茲很愛張三嗎?或者說,比爾蓋茲施舍了張三五美元能說明比爾蓋茲很愛張三嗎?“神愛世人”就是這樣的一個笑話!
我們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明為什麽基督教販賣的“愛”是廉價的和虛妄的。在這“信仰家園”上,我們探討過聖經和現代科學的矛盾,也探討過聖經裏麵的自相矛盾。因此,我們就不再重複那些論證了。不過,我們可以用一個比喻很形象地說明這個問題。基督教的傳教士們很喜歡把上帝和人的關係比喻為父子關係。基督教徒們說,隻有聽話的兒子們(信耶穌就是聽話了)才可以享受“天父”安排的好日子。但是,對不聽話的孩子們,一般的父親難道管教幾天就放棄了嗎?大多數為人父母的,對不聽話的孩子尚且能耐心地反反複複地教育孩子;那位上帝如果真的象父親愛孩子那樣“愛”世人,為什麽不再派耶穌下凡,再來管教管教那些“不聽話的孩子們”?隻要耶穌再行點“神跡”,如今的電視上一播放,還不立馬全球轟動?還有誰會不信?如果耶穌太忙,哪位教徒要是真能象耶穌吹噓的那樣,“若喝了什麽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隻要能驗證,原先不信的人們還能不信嗎?看看耶穌吹牛的時候多瀟灑啊: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
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
很多基督教徒們的信心都是很大的。哪位基督教徒要是真能對一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而那山又真的挪窩了的話,誰還會不信啊?“神愛世人”,怎麽愛的?總不能用一個接一個的“牛皮”來愛吧?所以,我們說基督教販賣的“愛”是廉價的,更是虛妄的。
揭露基督教的真相,也許是一件殘忍的事。因為有很多人的心靈太脆弱了,如果沒有基督教這個“精神鴉片”的麻醉,他們就必須自己麵對現實的痛苦。但是,我相信這種痛苦是暫時的。因為大多數現實的痛苦都可以通過提高自身的修養,改變自己的心態來化解。如果哪位願意基督教徒願意醒過來,回歸現實,我們信仰家園的朋友們願意盡我們的努力和你一起學習快樂。
醒過來吧!人不需要耶穌這個“精神鴉片”也可以快樂地活著。我做得到,你們也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