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海盜要死了,他一生所掠的財寶都藏在海岸邊的亂山之中。三個海盜兒子站在床前,眼看著老海盜把藏寶圖撕成了三塊兒,他們每人都得到了其中的一塊兒。老海盜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因為隻有三個人的圖合在一起,才能找到財寶,誰也別想獨吞。
為了逃避斷頭台,海盜的繼承者們陸續地跑到了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間的一大片荒地上,他們給這塊兒土地起了個名字叫“美利堅”。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逃亡來的海盜越聚越多了。他們本性不改,燒殺搶掠的事兒,幾乎天天都發生。為了活得安全些,這些原來無法無天的人居然想起了要在這塊兒土地上建立些秩序這個鬼主意。可要維持秩序就得有個政府來管,也就是說得建立個國家,可有國家還得有個國王啊?這下問題來了:這些人最恨的就是國王,他們的父親,爺爺,都是歐洲的國王給絞死的,自己要不是跑得快,脖子也早被勒斷了。所以,他們決不能容忍在自己要建立的國家裏還有個國王。
於是,這群海盜的後代們想啊想,絞盡腦汁,終於想起了他們的始祖 - 那位老海盜。對啊!一分為三,誰也別想獨吞!這個“獨”字最犯忌諱,因為它最容易引起“獨裁”。好,就把國家的權利一分為三!“一分為三”說起來容易,做就難了。因為細節太複雜了,大家討論了一年多,話題都是如何分散那個未來的國家的權利。但是,第一個要解決的問題是:一個國家裏,沒有國王可以,但總還得有個頭兒啊。
首先,king 這個字的權威色彩太刺眼,不能再用。就用 president 這個字,同義動詞是 preside ,意思是“主持,負責,統轄”,那麽 president 也就是個 “主持人,統轄人”而已。漢語最後竟然給翻譯成“總統”,就是把事情“匯總在一塊兒來統理”。其實翻譯是錯的:因為這個“總統”隻能管三分之一,還怎麽能“總”啊?
其次呢,總統這個位子得大家輪流來坐,誰來坐則由大夥選,四年選一次,幹得好的可連幹兩個四年,但無論幹得多麽漂亮,最多幹八年也得下課,必須換個新的。否則,年深日久,這小子威望高起來了,說不定要當國王呢。
最後剩下的就是如何把權利一分為三了。不愧是海盜的後代啊,他們血液裏互相猜忌,互相監督和互相牽製的本性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最後,他們竟然想出了這樣的法子:
國家的任何法律隻能由負責“立法”的國會來製定,而那位倒黴的隻負責“執法”的總統必須來執行這些法律,而且,他小子如敢玩貓兒膩,國會還可以到最高法院去告他,當然,隻有負責“司法”的最高法院才能對總統做出判決。
看到了嗎?國家的根本權利就這樣被瓜分成了三份兒:立法的權利歸國會,司法的權利歸最高法院,執法的權利才歸總統。這三家,誰也離不開誰,又誰也不聽誰的。結果就是相互監督,相互製衡,誰也當不成老大。
你可能說:就這些?這也太簡單了。不,要就是這些的話,您也太低估海盜們的智商了。還有更複雜的連帶問題需要解決。比如:
- 國會製定了錯誤的法律怎麽辦?
- 最高法院的法官們跟總統有交情又怎麽辦?
- 怎麽保證總統不賣國?
還有很多很多。
但是聰明的海盜們,又給所有的連帶問題找出了答案。如此這般,最後,這個國家終於可以成立了,國家的名字是:美利堅合眾國。傳了二百多年到如今,這個國家越來越富強,慢慢地竟成了世界第一。很多別的國家由此認為,當年海盜們的建國辦法是高明的。於是,也試著在自己的國家裏來學用那些辦法。誰知,卻一點也不奏效!因為他們的國民都心性單純,互不猜忌,而且還有所謂的君子之風,不問別人的閑事,更別說互相監督了。最要命的是他們太謙讓,哪裏還會拉別人的後腿兒?互相製衡就更別提了。
實在沒辦法了,這些國家就派留學生到美利堅合眾國去受熏陶。過來幾年,果然起作用了,以前和和氣氣的政府,現在會吵架了!又過了幾年,沿海地區出現了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