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舉孝廉
(2010-08-27 14: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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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孝廉
背景: 漢武帝即位後的第一年,就詔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長官向朝廷舉薦道德學問優異又有議政能力的人。六年之後,他再次下詔策試良才,並且在這一年明確規定了郡國必須選拔的人數。
“舉孝廉”,這是漢代發現和培養官吏預備人選的一種方法。它規定每二十萬戶中每年要推舉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職。被舉之學子,除博學多才外,更須孝順父母,行為清廉,故稱為孝廉。在漢代,“孝廉”已作為選拔官員的一項科目,沒有“孝廉”品德者不能為官。中國文化以孝治天下,所以稱孝廉。到清朝時,考取了舉人,還是用孝廉公這個名稱,那是沿用漢朝的。
一般稱孝廉公都是指那些被舉過孝廉,至廉至孝的人,但也包括一些弄虛作假、道貌岸然之輩,象漢朝就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蜀漢李密《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