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是流氓

有時候,給人介紹自己的時候人要謙虛一些,要虛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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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死刑解密(大陸版)

(2005-04-04 00:02:07) 下一個
現在的死刑應該是由法警來執行,似乎是注射毒針。以前的行刑手一般從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選,死刑犯被帶到刑場後一排跪開,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槍,站在死刑犯的背後兩步距離,然後由法醫將刺刀頂在死刑犯背後的心髒部位,以保證擊中心髒。最後驗明正身後由一武警喊口令執行死刑。      刑場上的氣氛是非常恐怖的,所以經常會有一些新兵臨時怯場,要不就是扣扳機扣不完,要不就是沒發射就跳開(一般開槍後向右邊跳開),當時覺得很滑稽。開過第一輪後,由法醫上前檢查,如果發現還沒斷氣的(一般第一槍不會死),那麽還要補槍,我見到最多的一個是補了五槍。      確定死亡之後在各公安、法院、武警等單位撤離刑場的時候,守候在旁的醫生就會馬上上去要器官,當然是無人認領的。海南的死刑還有點人情味,不打腦袋,聽說上麵是直接站在身後用步槍設計腦袋的,經常頭都不會完整,也就是死無全屍。      中國的死刑是如何執行的      普通老百姓進入刑場一覽死囚伏法幾乎是不可能的,這種不可能為死刑的執行過程塗上了一層層神秘的色彩。於是,有關“槍斃人“以及“槍斃人的人“的各種傳說和猜測就在民間流傳著……對此,河南鄭州武警部隊一名多次給死囚執行死刑的武警戰士糾正了一些說法:      1.執行死刑的都是武警      普通群眾一直弄不清究竟是什麽樣的人才有權力或能力合法地處決一個罪惡的生命。      建國以來,負責執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戰士。1982年以後改由新組建的武裝警察來執行這項特殊的任務。執行死刑任務是正常的任務之一,每個武警戰士自入伍以後都要在這方麵經過嚴格的訓練。這項任務並不是誰都能執行的,除了在 . 軍事等方麵具有很強的素質外,還要有很強的心理素質。能夠出任射手的人在軍營裏都是各方麵都出類拔萃的戰士。      “人們傳說中的槍斃人要戴口罩、戴墨鏡,其實那隻是一種傳說。在偏遠的地區尤其是農村,可能有。但在城市,沒有這種情況。很早以前,曾向武警發過手套、眼鏡,主要目的是為了防寒、避光,但沒有人真正用這些東西。因為很不方便,戴眼鏡影響視線,戴手套影響*作。那種槍斃一個罪犯要立個三等功什麽的說法更是不可能的。執行死刑犯隻是武警的一項任務。“      2.槍決罪犯用的子彈經過特殊加工      “有一次有人問我,聽說槍斃人一槍打不死就用刺刀挑,哪有的事啊!這裏有一套嚴格的法定程序,武警接到執行命令任務後至少要訓練兩天。刑場執行槍決要求隻聞一聲槍響。這種程序上的嚴格規定源於兩個原因:法律的威嚴,還有人道。槍決罪犯的子彈是經過特殊加工的,目的是為了增加破壞腦組織的強度,但並不是民間傳說的’炸子兒’。“      “每一個死刑犯在押赴刑場時都由至少四名武警押解,射手槍膛裏隻裝一發子彈,要求準確率極高。即使出現偏差也要由副射手補射。所以那種打不死就用刺刀挑的說法根本就是錯誤的。“      3.執行死刑的那天,管教幹部都要進號轉轉      處決死囚並不輕鬆。因為罪犯已經知道時間不多了,他們的情緒會很不穩定。      “所以,一旦終審裁定下達,看守所就在管理上采取措施了。先是調號(房),這一夜管教幹部要進號。基本上是輕刑犯負責看死刑犯,防止他們自殘、自殺或者傷害他人。據說,槍斃張金柱的前一天晚上,看守所長也親自進號了。幾乎所有的死囚在臨刑前,都要給家人寫信,即使是文化水平不太高的人也會要求別人代寫。也有的會整夜一言不發,也有的會哭。死囚臨刑前的那一夜是很震撼人心的。出於人道,這時候基本上會滿足他們的一些要求,想吃什麽就給他們做什麽,想抽煙也會無條件地供給,但酒是不能喝的。可一般情況下,沒有人能吃下去,也沒有人能睡得著。他們大多都在給家人寫信,不停地寫,那些揚著臉望著窗外若有所思的人一般都是外地流竄作案的犯人。幾乎所有的死刑犯都是瞪著眼到天亮,沒有人知道他們在想什麽。“         4.每次行刑前都要到市郊找刑場      有射手告訴筆者,直到上車那會兒仍然不知道刑場在哪兒,但有紀律規定不能問。      “他這種感覺是正常的。確實是這樣,但他這種說法不是很規範。其實並不是走哪兒是哪兒,劃定刑場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都有固定的刑場,而鄭州由於種種條件 目前還沒有。所以,每一次的刑場都不固定也正是這個原因。 5.有的死囚的褲腿用麻繩紮了起來      “的確,有這樣的情況。因為別看許多罪犯在作案時窮凶極惡,視人命如草芥。但真正讓他麵對死亡時,內心的那種因極度恐懼而導致五官扭曲和精神崩潰也是挺嚇人的。在下達終審裁定時,有不少死刑犯麵如死灰,雙腿甚至全身都在不住抖動。法律文書還沒有念完,人們常說的’尿了一褲’的現象並不少見。1995年5月7日,執行30名死刑犯時就有一個當即癱倒在宣判會上,口吐白沫。法警將他拉起來時,他已經成了一攤泥。但就是這麽一個懦弱的人,在綁架、殺害一名兒童時,不管孩子如何撕心裂肺地呼喊,他都麻木不仁,十分殘忍。      很多這樣的死囚,在真實地麵對死亡時全沒了犯罪時的瘋狂。這時候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針對諸如大小便失禁等情況,往往用麻繩把他們的褲腿紮起來。當然,這種細微的處理一般人是看不出來的。“         6.“紅色終結者“記不清死刑犯的臉      有人說,死刑犯臨刑前會和武警交談,其實這也僅僅是一種猜測。      “我是一名射手,在任務分下來時,隻知道有幾個人,分別是幾號,既不知道罪犯的姓名也不知道他們的犯罪事實。我們隻認號不認人。死刑犯交給我們後,我們與死囚的接觸隻有幾分鍾。在刑車上,有時候公安為了緩解第一次執行任務的武警戰士的緊張情緒還和死刑犯輕鬆地聊兩句,而我們是根本不允許和他們有任何對話的。“有時候,在車上有罪犯會對我們說,到時候’痛快點,讓我少受點罪’。其實這時候我們恨不得千刀萬剮這些惡魔,但我們有紀律,我們是在執行任務,我們槍裏也隻有一發子彈。那時候,作為射手心裏想得最多的就是,怎樣把這一槍打好。這是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利,很神聖很光榮。槍響那一刻,滿目都是紅,有時候罪犯的腦漿也會濺到臉上,很惡心。槍聲響起後,也許有的人要折騰幾下才斃命。這時候心裏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人的生命就這樣輕而易舉地結束了,而且還死得可恥。“      講出這番感受的武警今年24歲,經他手已經處決了23名死囚。他說他行刑後的最大感受就是“永遠不要犯罪,永遠不要與人民為敵“!      我們這執行的確實是法警。      執行的程序和方法與天蟹說的差不多,我參加過兩次刑場的警戒,離被執行人也就十米八米的距離吧。      記得去年有一個在公審的時候對押解他的武警說:“別緊張,你一緊張弄得我都緊張了!“      記得有一次執行死刑的時候,一個死刑犯突然轉過頭來對看守所的幹事(哪個監倉有執行死刑的,幹事都要跟到刑場)喊道:“幹事,多謝照顧,改天回來找你喝酒。“當時那個幹事臉都白了,我們在旁邊覺得挺好玩的。      現在似乎各地都在搞注射,這樣比較人道一些。象 .那樣坐電椅,三萬伏的高壓一個不慎把人活活烤焦還沒死,那就挺慘!      其實死刑是阿富漢、非洲等不發達. 惡心,竟然還有用石頭將人活活砸死的。。。      我們這裏的是:1。看守所的武警中隊派武警執行,每次兩個,一個輔助,另一個執行。      2。使用的是自動步槍,裏麵一發子彈。      3。打完後,法醫用一根金屬捅條插入彈空,攪一下,然後對旁邊檢察院的說:一槍擊斃。死了。      4。補槍的情況我沒遇到。全部都是自動步槍頂住後腦打,一般來說不會失誤      5。罪犯從刑車上脫下來,基本都癱了,把他架著跪在地上,武警中隊長喊:預備,執行武警用槍頂住後腦,助手武警扶住罪犯的左肩,在打的瞬間放開。喊:打就開火了      6。我參加的都是這樣,最壯觀的一次冬天,在一個河邊的白雪的上,一次執行7個,有個女犯,故意殺人的~      我們這兒是由法院的司法警察執行。      到達刑場後,讓犯人跪下,對他說,張開嘴,子彈會從你嘴裏穿過去,配合點就不會破相了。用54式挨著後腦,一槍下去當場斃命,通常不會補槍。 現在的死刑應該是由法警來執行,似乎是注射毒針。以前的行刑手一般從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選,死刑犯被帶到刑場後一排跪開,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槍,站在死刑犯的背後兩步距離,然後由法醫將刺刀頂在死刑犯背後的心髒部位,以保證擊中心髒。最後驗明正身後由一武警喊口令執行死刑。      刑場上的氣氛是非常恐怖的,所以經常會有一些新兵臨時怯場,要不就是扣扳機扣不完,要不就是沒發射就跳開(一般開槍後向右邊跳開),當時覺得很滑稽。      開過第一輪後,由法醫上前檢查,如果發現還沒斷氣的(一般第一槍不會死),那麽還要補槍,我見到最多的一個是補了五槍。      確定死亡之後在各公安、法院、武警等單位撤離刑場的時候,守候在旁的醫生就會馬上上去要器官,當然是無人認領的。      海南的死刑還有點人情味,不打腦袋,聽說上麵是直接站在身後用步槍設計腦袋的,經常頭都不會完整,也就是死無全屍。      我見過的差不多。但是有一次有個犯人生命力很強,總是不死,結果有個武警軍官就用手槍打了8槍,打得跟馬蜂窩似的。      至於什麽賣器官的,我所知道的是在我所在的地區是沒有的。犯人的屍體是被直接拖到火葬場的。         我前後參加5、6次死刑執行,最後一次是96年參加的,當時我在防暴隊工作(巡警前身),那是一個夏天,下了雨,行刑地是在垃圾填埋場(固定行刑地),麵對大海一馬平川,海麵出現9道“龍吸水“,以為異象,當地人卻說十分常見,不足為奇。還有印象就是垃圾場氣味難聞。我和另一名同誌押一個23歲的男子,搶劫殺人(被害是小學學生),他從公判會到刑場一直在說:“我該死,我民憤太大。“那天處決18人,有一個犯人是秘密執行的,那犯人捕前是警察,也是我的同事,搶劫殺人(關於他,一言難盡,有機會再談)。      有一次記得押一個農民,54歲,故意殺人罪。他總是說,“他是到我家院裏我才打他“,認為不應該死。後來,我轉移話題,問他監舍吃的如何,他興致勃勃起來,說8個月了,隻有昨晚吃了大米幹飯,以前都是吃窩頭。我問他家裏有人來看他嗎,他說誰也沒來,就隻托人捎來新衣服了,現在在身上穿的,很平靜的。死刑犯穿的衣服看不出檔次的,因為要五花大綁,腿上還紮了繩,衣服褲子都皺了。我把他的判決書揣到他的兜裏,安慰他說,你不賠,一命抵一命(當時想不出更好的說辭),他很認可,一直到行刑都很配合。      還有一個老頭,60多歲, . 60多W,賠盡家產,差20W沒還上,槍斃。一路喊冤,隻好攥住背後麻繩,勒脖子,他一竄一竄的,差點被勒死。這時候根本顧不上別的了,完成任務是最主要的。      槍對後腦打,武警戰士執行,排練了2天。每個犯人麵前都挖了一個淺坑,一鍬深,犯人跪在坑前。口令後,“砰“,血和腦漿濺到前麵,人齊唰唰倒下。收隊,把手套擼下扔掉回頭就走,身後有時有一、兩聲槍響,很脆,那是法醫用手槍補槍,其實人是死了,有時還有些抽搐就補上一槍。鑽回車上,從車窗看,把死者頭部用塑料袋罩住紮緊,袋裏還有紅的血漿,幾個人把屍體裝棺。救護車閃著燈(要器官的)先走了,拉屍體的在後,屍體用紙棺材乘的,有的棺材不夠長,屍體的腳還在外麵。車直接到火葬廠。      行刑沒有人圍觀,因為有3道封鎖線,有知道的遠遠看,很遠,槍聲都聽不到。回去的路上誰都不願說話,感覺人命其實很輕。 我們這裏刑場不固定,但基本上分兩種情況.一是常規執行,早上,武警到號裏把犯人捉住,用繩子捆上,一般一次有8個,人多了分兩天,一般就是早上八點。刑場就那麽大地方,容量有限,然後到門口監控室內聽二審判決,排著隊進去聽,所有的判決念完後,武警把他們挨個拉到看守所後麵的一塊小空地上,自動步槍,一槍斃命。二是開公開宣判大會,完了後就要在外麵找刑場,不固定,我知道的一次是在本市南郊新修的一條路邊上,刑車到了後,交警馬上實行交通管製,通常時間不長,因為犯人從車上下來到槍打響,時間也就是一分鍾,醫院的救護車在旁邊等著去器官。      公開宣判的犯人脖子上係的有細繩,如果現場喊冤,法警就勒,有個女囚(投毒殺人)被勒得嘔嘔的,臉上的表情全變了,想想挺不是滋味的。犯人被執行時靜悄悄的,從沒有聽說過什麽“二十年後老子又是一條好漢“之類的。      我見過最惡心的一次執行真不人道,執行前夜,法警隊長來到看守所,把第二天要執行的犯人提出來,集中在一起,揮個小旗子,用濃重的本地方言說:“為了發揚革命人道主義,依法對你們執行死刑,現在預演一下。立正!跪下!“然後就聽見一片拉槍栓的聲音,犯人的表情可想而知,真比死都難看。真他媽活折騰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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