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栗子

老在異鄉,懷舊當作補品
正文

鋼筆

(2025-06-28 08:32:40) 下一個

 

這世上,功名、榮譽之類的很難打動我,可是一見到誰的字寫得漂亮便垂涎一尺,馬上拿來照貓畫虎地練習,羨慕人家的書法功底。想想一定和我爸媽沒事愛練習寫字有關係,耳濡目染之下,我也養成了寫字的習慣。因為有愛塗寫的毛病,看見各式筆、紙、本之類的辦公用品心中會癢,人家收藏古玩,幾十年後會是一筆財產。而我的抽屜、櫃裏住的不過是些分文不值的房客,臨到德國前都舍不得丟掉,統統堆在一處,認真地囑咐家人好生保管,我日後來取,很小農意識。

上小學三年級時,開始練習用鋼筆寫字,那時的普通學生鋼筆多少錢一支我記不得了,隻記得鋼筆不是便宜之物,若有人不小心把筆摔壞了,可是一件不小的事情呢!尤其是男生,會揪著另一個男生的脖領大喊大叫:“你給我賠!”我媽有時會從單位拿回一些記賬用的簡易沾水筆尖,我就用它代替鋼筆練習寫字。筆尖很細小,套在隻有毛衣針粗的筆杆上,很不得勁,稍稍用勁,墨水就會滴下來,寫不了多久筆尖就會用劈開。到了六年級,使用的鋼筆也開始升級,得到一支鐵帽的銥金筆,大概值一元多錢,對我們來說也是最了不起的了。我也鬧不懂銥金是怎麽回事,學生們對銥金都持鄭重其事態度,多少沾了點金字,在一切公有製的情況下,能沾金掛銀的很不容易,我為自己有支銥金筆感到得意。

文革來了,老爸被關在外地近五年不能回家,五年後再見到我們時,他摸著小弟和小妹的頭問:“這兩個是誰家的孩子?”那時家裏隻有我和三個弟妹,姐姐們下鄉,媽媽隨大學遷到外地,在我這個自由散漫之人的領導下,家中一派零亂不堪,衣物破舊,家具破舊,衛生破舊,把我爸的眼睛都看濕了。第二天,他打開樟木箱,找出以前買的兒童風衣,逼我們四個穿上,然後浩浩蕩蕩地去了王府井。

那幾件兒童風衣是文革前的產物,樣式都是蘇聯的,米色的外料,彩色花格的內料,還有腰帶,我們一進百貨大樓,就被人們不斷地圍觀,“嘿,看啊,小外國人!”把我們煩得真想鑽進一條縫裏。我爸怎麽想的我不知道,他的孩子們被人們圍觀,或許他覺得很得意?他帶著我們在百貨大樓穿梭,買了各種生活用品和衣物,他那時剛補發了幾年工資,花錢跟大款似的。我們每個人手上都提著東西,開始還很興奮,後來就奄奄一息了,不耐煩地跟在他身後磨蹭,盼著他快點收兵。

我爸拉著我來到文具櫃台,他知道我有愛劃拉的毛病,“你選一隻鋼筆吧。”他對我說。我漫不經心地瞟了一眼櫃台裏的陳列,太長時間的采購把我對文具的偏愛都磨淡了,我故意挑了一支不是最貴也是第二貴的鋼筆,差不多快十元錢啦,反正他也不會給我買,我想的就是快點回家。我爸看了我的選擇後,毫不遲疑地對小夥子售貨員說:“拿二支出來挑挑看。”

聽到他的話,我和那個小夥子售貨員全傻啦!十塊錢在那時很值錢啊,可以作為一個月的生活費,我爸竟然同意真的為我買下那金尖的鋼筆!我興奮之餘帶著一些內疚,甚至有些慌裏慌張,等我挑好了筆,我爸付了錢,筆進了我的風衣口袋,我隔著布料摸著它,怎麽都不太相信,它是我一生中最貴的鋼筆!是在我還未成年的時候,我爸爸給的!

從此後,這枝筆就成了我收藏中的上品,我總喜歡帶著它,隻要是寫字,就幾乎隻用它,用它寫出的字就是比用別的好看!幾年後,我進廠當了工人,仍舊帶著它上班,那時是極左的年代,天天下班後開會學習,能把人煩出神經病來。我坐在角落裏,拿著我的筆瞎劃拉,抄抄報紙、默寫首詩什麽的,結果沒人批評我不好好參加學習,反而覺得我挺有文化,金筆的功勞也是金的!因為天天帶來帶去的,一天竟把我的寶貝帶丟了!我心疼啊,第一次領教了心疼的滋味,懊悔得隻能自己罵自己,自己的氣出在自己身上,等於沒出一樣!每天上班從西郊跑到東郊,車要換好幾部,售票員叫我問個遍,我的金筆始終下落全無。

半年後,尼克鬆訪華,中美關係開始微妙轉變,是兩國曆史上的大事,更是我當年的大事,這麽大的北京,讓尼克鬆哪裏不好參觀,偏偏選中了我們廠,上帝要不是我親戚才怪呢!因為尼克鬆的到來,全廠大搞衛生,辦公樓粉刷一新精神煥發,車間裏的沉年油垢清除得一幹二淨,就連廠裏道路都被刮得露出本色,真是用心到了極點!我對中美關係的改善完全不感興趣,從來都不是站在哪裏都可以放眼世界的人。我更厭煩打掃衛生,一堆人擁在那裏集體行動,最不對我個人主義散漫的胃口,我機械地跟著大家打掃,領導說掃哪兒就掃哪兒,直到聽見有人大聲驚訝:“喲!鏟出一枝鋼筆來!”

立即我飛了過去,抓過來細看,心一下子就掉蜜罐裏啦!那真是我的筆!擦去泥土後,不鏽鋼的筆帽一閃一閃地看著我,看得我眼淚都要流下來了,筆準是在冬天下雪時丟掉的,人們把筆和雪一起清掃到路邊,慢慢地就沉進泥土裏去了。總聽人家描述見到偉大人物時的幸福,我雖然從未見過,當我的鋼筆失而複得的那一刻,讓我領會了那種幸福和激動。後來尼克鬆因水門事件下了台,我始終都沒有輕視他,他的政府、政策好壞與否,我不太在乎,我隻知道如果沒有他,我的鋼筆恐怕會在地下沉睡不知多少年。從那以後,我出門再不帶它了,我經不起再丟一次的打擊,我把幸福捧在手心裏,全心全意地愛護著。

後來,市場上漂亮的金筆越來越多,我也有能力去承擔,可我仍舊死心塌地地守著它。因長期使用,即使是金尖也會磨損,我換了新尖後,那舊的仍舊保存著。筆杆裂了,先用膠布纏起來,實在不行了才去換掉,挑來挑去也配不到原來的本色,那破筆杆也就被當作原裝文物收藏了,想想自己的習慣很可笑的。記不清是哪一年了,發生了一件更叫我驚奇的、和筆有關的事情。

那天我在王府井買東西,完事後在那裏等電車。王府井那站總是人山人海的,車一來,人就得拿出拚命的精神往上擠,講文明的話就總也到不了家。擠車是個技術活,最要緊的是事先估計好車來時門的位置,如果門在你眼前開,那上車就容易多了。那天電車沒有按我的估計停位,我隻好貼著車幫子隨人往上擠,車上有個男人一個勁地替我著急,當我擠進車門時,他甚至伸出手來幫忙拉我。我雖然被拉上來了,可一臉的老大不願意,我又不認識他,拉拉扯扯的有傷風化不是!我板著臉表情嚴肅,拒人千裏之外,可他似乎什麽也未覺察,還跟我熟人似的聊上了,鬧得我倒有些不好意思,懷疑自己的記憶力或許出了問題。不過他還是覺出了我的疑惑:“你不認識我了,我是百貨大樓賣文具的,你爸在我這兒給你買了枝鋼筆啊!”

我如夢方醒!我當時隻顧看筆,沒有太留意他。

“可是這麽久了,你怎麽還會認出我呢?百貨大樓每天出入的顧客太多啦!”我驚訝地問他。

“其他的人我記不住,你可是忘不了的,那時候,哪有家長給孩子買那麽貴的筆的,你爸一定特別喜歡你。”

我的心像琴上的弦被重重地撥了一下,嗡的一聲顫動著,半天都不能平息。我怎麽就沒想到那鋼筆裏更深刻的含義呢?!我珍惜它,因為是金尖的,是昂貴的,至於我爸對孩子的心,我卻從未認真考慮。家長對孩子的愛天經地義,好像日出日落般正常普通,孩子享受就是啦。那位賣文具的售貨員,卻為此印象深刻,以至於那麽多年過去了,他竟然能夠一眼認出我來,又是在北京王府井大街,一個人山人海的地方,難道是我從父母那裏得到的關愛太多了?多得不拿它當回事了?

那枝鋼筆一直伴著我,兒子長到用鋼筆寫字的時候,也要求用它,因為我曾多次告訴他,我的筆是不同凡響的!他試過之後不屑一顧,我們倆對那筆的感情不一樣,效果當然出入很大。有兒子以後,自己的時間幾乎都花在他的身上,有喘氣的時間就聽聽音樂看本書,字寫得很少了,那不再年輕的筆也被冷落在寫字台抽屜裏。最不可饒恕的是,我出國時竟喪盡良心,沒有把它帶出來,雖然對家裏人叮囑要好生保管,等我出國幾年後第一次回國,還是不見了它的蹤影。

現在敲上電腦,用筆寫字的時候少之又少,以至於提筆忘字,呆傻的程度與日俱增。盡管如此,我仍舊忘不了我爸當年給我買得那隻鋼筆,和那位售貨員說的話,還有我那不可饒恕的罪行,我死死地抓住舊時的回憶,在往事的流水裏漂流,隻是再也漂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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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陵海陵延陵 回複 悄悄話 毛姐好故事。父母之愛很多時候隻有在做了父母以後慢慢才能體會到。等到真正明白,很多時候已經是時不待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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