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阿立

阿立,杭州人,理工男,浙江大學工學學士、碩士,美國肯塔基大學博士。 近幾年在海外中文網寫些回憶、隨筆、遊記和詩詞曲,筆名杭州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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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陪審記12 柳暗花明戴月歸

(2025-10-19 03:39:33) 下一個

聯邦法院陪審記12 柳暗花明戴月歸

杭州阿立

2025年10月19日

書接上集《聯邦法院陪審記11 陪審團選拔迷霧重重》: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82791/202510/12626.html

法官秘書逐次在小紙板箱裏掏啊掏,掏出一個小紙條,報號碼。

中間之人到陪審員席入座。

如此這般,已有5、6個人中獎。

我正暗自僥幸,“看來我這次逃脫了。。。”

法官秘書又在小紙板箱裏掏啊掏,掏出一個小紙條,報號碼:某某某號。

艾瑪,這是我的號碼!

這次真正逃不了和尚逃不了廟,無處可逃了。

但從正麵看,這不正好讓我再一次體驗陪審,而且是聯邦法院,大案子,好事啊。

所謂“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閑話休提,言歸正傳。

我按指揮走到陪審員席,被安排坐在第一排最靠左(最靠近證人座位和法官所在)的皮椅子上。

法官秘書繼續在小紙板箱裏掏啊掏,繼續報號,不再贅述。

。。。

白爺爺法官:“我們的陪審員選拔程序已經完成了。沒有被選中的不要覺得自己‘不夠好’(not good enough)、‘不適合’(not fit)做陪審員。這隻是根據案件、控辯雙方的協調討論,接受了現在的16位陪審員。你們以後還是有機會參選、有機會做陪審員。隻是一年之內你們沒有陪審員服務的義務和責任了。”

白爺爺再次感謝所有來參選的人,請落選的依次退庭。

白爺爺(對我們陪審團):“感謝你們的服務。今天你們要晚一點回家,燒雷(sorry)。我還有些注意事項,之後法庭秘書會帶你們去陪審團室(Jury Room)。”

“下麵這段話我每次開庭和休庭時都會重複關照:你們不能與任何人談論與案件有關的任何人或事,家人、親友也不行。人家提問,你‘搖頭不算點頭算’也不行。不能查看任何媒體報道,無論主流媒體還是社交媒體、自媒體,都不能看。你們唯一可用的依據,是法庭的呈堂證據(admitted by the court)。。。”

“Trial期間你們要集中注意聽,而不是看(表情、點頭、搖頭之類)。可以簡要做些筆記,但不要把精力放在做筆記上,因為你們肯定來不及做筆記而且會影響你們的注意力。筆記本不能帶回家,隻能留在陪審員室。。。”

“16位陪審員中,有4位是候補陪審員。不要猜自己是不是候補的。我也不知道誰是候補陪審員,(就是)知道我也不會告訴你。法庭秘書知道,但別想套她的口風。”

白爺爺如此這般,交代完畢。

法庭秘書:“All rise to the jury(全體起立,向陪審員致敬)。”

法庭內所有人員,包括白爺爺法官集體起立,目送我們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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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立注:

以後每次我們陪審團進入法庭和退庭時,法庭秘書都要先說這句“All rise to the jury”。

法庭內所有人員,包括白爺爺法官集體起立,歡迎我們入庭/目送我們退庭。

有幾次我們進入法庭時,白爺爺還在自己的辦公室。等法庭秘書去通知他,才出來。

按理白爺爺進入法庭,法庭秘書也會叫大家起立(All rise)。法庭內所有人員都要起立,包括我們陪審團。

但法庭秘書後來基本不再說“All rise”,而是讓大家“Please remain seated. United States Court is in session(請大家繼續安坐,美國法庭開庭。)”

大概白爺爺年深日久對這種繁文縟節有點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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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秘書帶著我們從陪審員席前方(法庭左邊)的小門直接進入陪審員室。

牆上掛著陪審員注意事項(Focus on the Courtroom):

不要和任何人談論本案,也不要允許任何人跟你談論本案

不要收或發送與本案有關的電子通信

避免來自互聯網或其他來源的外部信息

房間中央是一大長桌,周圍都是椅子。另外靠牆的三麵也有椅子。房間兩邊都有通道。剛才進來是小門直通法庭、陪審員席,另一邊的小門通向特殊通道,走過各位法官的辦公室,可以一直拐出去進入法庭長廊。室內靠兩個門之處都有衛生間。

長桌上放著庭審時間表Timing of the Trial):

庭審時間從3月3日(星期一)到3月24日(星期一),共三周加一天。

接下來兩天(3月25,3月26)陪審團議案(Jury Deliberations)。

每人發一個陪審員證:

我的陪審員證編號:

每人有一小本活頁筆記本。秘書關照:“筆記本不能帶回家。封麵不要寫你們的名字,隻寫編號。”

秘書:“明天你們早上來,要走法庭特殊通道。門口有電子按鈕,白爺爺的按鈕是上麵那個。秘書詢問時,頭對著上麵的攝像鏡頭、陪審員證拿在胸前,自報姓名。”

阿立注:以後每天特殊通道進入我們陪審員室的門前有法警站崗,除了法庭秘書,閑人莫進。我們如果有問題、有不明之處,法庭上不能提問,回到陪審員室後,可以把問題寫在小紙條上,由法警或法庭秘書轉交白爺爺。白爺爺收到問題,會在法庭上當庭解答。

秘書繼續:“每天我們會提供一些點心、水果。室內有飲水機,電咖啡壺。還有個小冰箱,你們帶的午餐需要冷藏的話可用。有微波爐可加熱。到陪審團議案時,我們會提供午餐。”

還有問題嗎?

我沒問題,別人的問題就按下不表了。

秘書:“法庭的公用電梯晚上5點就關閉了。等會我帶你們繞道,另外有一個電梯,我可以刷卡讓你們電梯下去,然後如此這般走到法庭入口。法警還在,可以谘詢如何去停車庫,如何去捷運車站。”

我們跟著秘書繞道去另一個電梯,秘書刷卡,我們下去,到了入口詢問法警如何走。

步行到奧克蘭市停車庫不遠。

找到我的棗紅馬,車燈沒有亮著。早上我沒忘熄火,隻是車燈熄火後沒有馬上關閉,有個滯後時間。我拍照時車燈還亮著,一場虛驚。

車庫出口電子儀器上插入我的停車卡,顯示:“Your balance $40您欠款40)。”

啊?

讀卡器不夠靈敏?

再插一次,還是“Your balance $40您欠款40)。”

乖乖籠滴凍,一天停車40,要我自費?

不掏錢出不去,沒招。

信用卡老老實實插進去,吐出一張收據:

星期一找陪審員秘書講理去。

5點半了,趕緊打道回府。

出停車庫,沒多久就上了高速。

勝利在望。。。?

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下集《聯邦法院陪審記13 通勤受罪捷運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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