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是覺知的捷徑:療愈與被療愈,照見與被照見
如果有機會穿越時空,我想去看的地方,不是什麽曆史大事的現場,而是一張小小的木桌——簡·奧斯汀坐在那寫作的桌子。也想去密西西比河邊,看看馬克·吐溫小時候長大的小鎮。湯姆·索亞曆險記曾是我小時候最喜歡的書之一,那個男孩的自由和調皮,是我童年幻想中從未擁有過的冒險。
童年的閱讀,是一種夢。有些書,年紀一過再讀,就沒那麽有意思了,比如《吹牛大王曆險記》。但也有些書,是“相逢永不恨晚”的。比如《長襪子皮皮》。當然,能在小時候讀到,可能是更幸運的。
但是,大約在三十歲出頭的時候,我讀到了皮皮背後那位作者阿斯特麗德·林格倫的真實故事。
她16歲在報社做實習記者,被49歲的已婚主編看中,懷孕、去往哥本哈根生子,產後幾天就把孩子托付他人,自己孤身回到瑞典謀生。那時她才19歲,經曆了孤獨、貧窮、恥辱與絕望。她後來回憶,那是她“想自殺的日子”。
她曾說:“如果沒有這件事,我大概也會成為作家,但不會這麽出色。”
原來,我小時候所敬仰的“力大無比的皮皮”,她背後的創造者,也曾經曆過生命中最黑暗的深淵。她不是“天生強悍”,而是在被現實打到穀底後,靠能力勉力爬了上來——並且選擇用投射生發升華。
寫作,是對自己最深的觀察
好的作家都有抽離的能力,對世人,也對自己。她們有時也會織一段夢,給浮世蒼涼留一點縫隙。張愛玲曾說自己“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上麵爬滿了虱子”,她比誰都清醒,卻也能用文字給嬌蕊一個家。蕭紅在兵荒馬亂中寫生死場,《呼蘭河傳》,寫童年、寫鄉愁、寫麻木人性,也寫短暫但珍貴的親情。
這些作家身上有一個共同的特質:敏感與傷痛共生,抽離與反思同在。她們寫,是把天賦充分的打磨,最終不單可以賴以謀生,也在其中照見與療愈自我。又有多少人,被她們的文字照見,與療愈。
書寫,不在於單純說出“我是誰”,而在於通過寫作,發現“我是什麽”。
當你落筆,你就站在了那個觀察自我的位置上。你的覺知開始放大,——你開始感知四時風雨,感受“我”隻是宇宙流動中的一粒沙。而這粒沙,是獨一無二的。
寫作,是讓你在混沌中停下來,給自己一個角度,慢慢看清楚那些紛亂的念頭和情緒。它讓你一邊消融於天地,一邊用文字刻畫自己和周遭。在有我,與無我境中往來,升揚,沉降,反複。這才是writing的妙處。
而那些一張口發言就是我我我,毫無抽離之意的,網絡之大,竟也榨不出皮囊下的小你。
書寫,是覺知的捷徑
寫作不是炫耀,也不是證明,而是一條回到真實自我的路。它讓你在無數碎片化信息和情緒中,找到自己的節奏和方向。它讓你學會在生活的喧囂裏,靜靜地“有我”和“無我”來回穿梭。
林格倫用寫作,將自己那些傷痛和掙紮,化作了皮皮那個明亮、調皮、大力的小女孩。我猜想,也許是她作為母親的經曆,賦予了她足夠的堅韌,得以與內在的小女孩建立起連接。
寫,是一條捷徑,如果你敢於踏上那條看似荒蕪的小徑,並與內在的淩亂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