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三)
4月25日的前一天, 兒子從辦公室頻頻text我。
【你明天服裝要整齊, 不要隨便穿。】
【不過也不用穿得像貴婦。】
【你不要說話, 律師會去的,他幫忙你說】
【你明天要表現得很對不起的謙虛態度, 人生有時就是要演戲嘛!】
【你一定要早點到啊!】
我覺得我這張罰單拿的太冤枉了, 現在似乎還越來越嚴肅了。兒子好心的提醒, 反而讓我越加緊張起來。
兒子又說, 明天律師的堂兄弟也會去, 他是代表二個人, 這倒是讓我比較壓力沒那麽大了。律師是可以同時間代理好幾個case的。
我的好朋友看我緊張, 也安慰說:【沒什麽好緊張的, 頂多交罰款了事, 又不會把你抓去關起來!】
哎呀! 這倒提醒我了, 明天最壞的情況會不會真的把我抓走關起來呀? 有沒有這個可能?
這天,夜深人靜時, 我不禁慢慢回想, 我來美國這幾十年,現在 除了手上這張交通違規罰單, 我還幹過些什麽壞事。
現在移民局不是動不動就抓人, 還有海關更趨嚴厲。
我的一個朋友, 他的弟弟就是從美國回台灣, 再從台灣來美國時, 被扣留在海關不讓進, 當天就被遣返回台灣。 當然, 他的弟弟以後再也沒有來美國, 而且經過這次打擊, 他弟弟變得神經兮兮, 腦子也不正常了。這件事還是二十幾年前發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