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什麽?人為什麽會有美德?人性是如何從自然中進化來的?這裏我想向大家介紹一下MATT RIDLEY寫的THE ORIGINS OF VIRTUE(《美德的起源》)。
一、進化中的數學
人和人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利益的衝突。人與人的這種關係被形像地稱為“囚犯的困境”:兩個同案犯被分開關押,如果他們都不與警方合作,很可能因證據不足而一齊逃脫製裁;如果一人坦白將受到從寬發落,而他的同伴將受到嚴懲。如果你是其中一個左7d犯,你是相信朋友呢還是盡快坦白呢?這個例子可以被推而廣之,比如老板便是警察,你與你的同事既合作又競爭;比如市場便是警察,你與別人在做買賣,你會不會一有機會便敲別人一把;比如命運便是警察,你在命運麵前做選擇,你是相信別人幫助別人呢還是“過河拆橋”--以防備別人成為你的競爭對手。
經濟學家對“囚犯的困境”的傳統回答是:如果你相信你的朋友而他出賣了你,你的損失太大,所以這是你首先應避免的結局;而你的朋友也在這樣想,所以你應盡早盡快地出賣你的朋友。你這樣做以小的代價避免了大的損失,所以這是你最佳的選擇。“囚犯的困境”還被數學化,即將各種可能性設成概率,用概率去乘各個可能下的損失值(比如刑期)求和,和最小的選擇便是最佳的選擇,這便是數學上的經典對策論。在實際生活中,“警方”也在時刻與你玩“囚犯的困境”的遊戲,比如故意分隔你和你的同伴,常常“通知”你同伴已經出賣了你,並根據同伴之間的信任程度調整出賣者與被出賣者之間的得失差。所以,盡早盡快地出賣你的朋友是你的唯一選擇。“囚犯的困境”已是經濟學上的一個經典的例子。經濟學上的金科玉律便是:個人利益至上,其它原則都要服從這一原則。這樣的原則也被用於政治和宗教上,比如基督教與天主教之爭、聖經與古蘭經之爭,比如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法西斯的民族至上、和其它新新舊舊的民族主義。
那麽,人類還有人性的一麵,人類之間充滿感情與美德。這又如何解釋呢?特別是當達爾文的進化學將人“退化”成動物大家庭裏的一員,並揭示了“適者生存”是生物個體和群體進化的普遍規律,對人性的解釋麵臨危機。達爾文以後,竟爭以生存差不多成為每個人和每種信仰的首要問題。人們對“生存竟爭”的傳統理解是:“竟爭”對弱者是殘酷無情的,“竟爭”是“你死我活”的。傳統上對進化學的態度有三種:一、徹底拒絕進化論,忽視進化論的科學事實,堅持人類是上帝的特選子民,堅持人類尊從不同的規律;一些信教的朋友因此喜好用科學研究中正常的對進化論某些結論的懷疑來否定進化論整體。二、將“適者生存”當做人類的新的道德律,做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信徒,實現無產階級專政、法西斯主義、或極端的民族主義、或損人利己的自私主義。三、將倫理和道德特殊化,同時相信進化論,“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個文明一起抓,這為時下最為流行的一種態度。這樣一來,每個人的“理性”便不免常常要和他的“人性”打架了。在現代科學技術發達的西方,青少年中流行“反文化”的文化,便是在人文還沒有深厚基礎的青少年身上“物質文明”向“精神文明”挑戰的一個實例吧。
我們真的了解我們所處的世界嗎?損人以利己一定是我們必要的生存竟爭的手段嗎?我們的“人性”是不是不利於我們人與人之間的生存竟爭?
我們的一個常犯的毛病便是太自以為是。我們對世界的了解才剛剛開始,便以為我們有了掌握世界的答案。我們可能沒有看到:“竟爭”隻是“生存”的一麵;“合作”其實是“生存”重要的另一麵,缺而不可。“人性”相對於人類,就像“自然環境”對每個生物個體那樣重要。因為自己的一知半解,我們曾瘋狂地破壞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並瘋狂地實踐許多在“人類進步”幌子下的反動政治。
說得具體些,我們從經典對策論上得出的“出賣朋友”的對“囚犯的困境”的數學解,僅當此情況隻發生一次時才是對的。當這一情況重複多次,“與朋友合作”並“信賴朋友”才是最好的解。這一結論是顯然的,也是每個人的做人常識,無須經過任何數學計算。不過還真有人在數學上計算過多次重複情況下的最好對策。
1979年,十四位經濟學家、心理學家、數學家和社會學家用三十多種不同的對策程序在計算機中演習了“囚犯的困境”。演習的規則是:一、生存:每個程序都盡量地多占資源,當資源足夠多時一個程序繁殖成兩個相同的程序;二、死亡:每個程序時時消耗資源,當資源不足時該程序隻有最小的執行機會;三、謀生:兩個以上的程序合作才能要到資源;四、竟爭:資源的總量一定,在未占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兩個合作者要不到資源;五、善惡:如果兩個程序都“善”,它們平分資源,如果一個“惡”另個“善”,惡者占有全部要到的資源;如果兩者都“惡”,雙方都得不到資源。參賽的程序既有無條件的善者,也有無條件的惡者,更有許多十分狡猾的程序。出人意料的是,成功者的前十名都是傾向善的程序,並且一個最簡單的程序最終站有了大部分資源,這個程序的邏輯是:一、對遇到的對手第一次行善;二、如果上一次對手也行善,便繼續合作,反之,便報複它;三、不換對手。這個程序的名字因此被叫做“一報還一報”。善惡相爭的過程大致如下:一、很惡的程序首先消滅了很善的程序;二、很惡的程序開始自相殘殺;三、一旦“一報還一報”找到另一個“一報還一報”,它們開始十分成功的合作與繁殖;四、很惡的程序在“一報還一報”那裏得不到好處而死亡。“一報還一報”是很成功的,類似的演習做了多次,它總是最後的勝利者,並總能戰勝科學家專門針對它寫的程序。寫出“一報還一報”的人,並不是一個數學家或經濟學家,而是一個海洋學家和環境保護主義者。
然而“一報還一報”並不是現實世界中的成功者。當係統中引入隨機的錯誤,兩個一報還一報”因一次偶然錯誤而開始了互相毀滅的過程。這時更成功的是“寬容的一報還一報”,即它隨機地原諒對手的錯誤。然而“寬容的一報還一報”仍然不是最後的勝利者。當“寬容的一報還一報”占有了主導地位,很善的程序在樂園裏漸漸抬頭,很惡的程序利用很善的程序卷土重來,係統處在周期震蕩之中。真正能主導並穩定隨機係統的,是“尋找機會的一報還一報”,即它報複了惡者以後立刻去找另一個合作夥伴。心理學家馬上意識到:“尋找機會的一報還一報”很像人類嬰兒時期的學習的習慣。
對重複的“囚犯的困境”的演習開始了一門新的學科,即用計算機來模擬社會活動。這一實驗給我們的啟迪是:一、人的相互關係很重要;二、最幸運的人不是占了別人的便宜的人,而是找到了一個理想的合作夥伴的人。
二、自私的基因與群體精神
達爾文進化論的中心,是“適者生存”。六十年代,漢彌爾頓和威廉斯堡提出“適者生存”的主體是生物的基因而不是生物的個體。從此,生物界裏的許多“利它主義”和其它令人迷惑的現象得到了解釋。比如生物都有自然死亡,是為了利於自己基因的繁殖。比如致命的病毒厲害如HIV在自然界裏是不成功的,因為它們殺死的是自己賴以生存的環境。比如工蟻放棄了自己的繁殖機會並拚命工作,是因為她的姐妹在基因上都是他的複製,利它便是“利己”。“自私的基因”還顯示我們所生活的自然界在數學上是很精確的,比如工蜂與工蟻在合作行為上的不同,完全是由於它們攜帶或傳播基因不同,完全輔合最佳的對策計算。
有一個很有趣的例子:人的血糖是由胰島素控製,沒有胰島素人的血糖會過高,即為糖尿病;在人類中。孕婦和胎兒是最為互相依賴的;但胎兒要分泌一種激素使母親的胰島素失效以多攝取血糖,母親的胰島素腺超負荷工作以抵抗胎兒的激素,雙方在血糖問題上激烈鬥爭消耗大量的資源,孕婦可能因此會有糖尿病的症狀。胎兒這種激素的基因是在性染色體上由父親傳來的!可見,自私的基因不僅能解釋生物界的和協,也能解釋生物界的不和協。
在自私的基因之先,對“適者生存”的主體的還有另一種解釋,即認為它是一種生物的群體而不是個體,由此來解釋生物謀生群體內如狼群裏比較普遍的“群體精神”。而自私的基因認為,除了群體中每個個體都是象工蟻那樣是基因上的複製,群體中的個體因所攜基因的不同,不可能是完全地合作的。因為在一個完全地合作的群體中,任何自私的基因都會充分地利用其它成員的合作而無限製地膨脹與括張。外來的威協,是維係一個群體之間合作與團結的主要因素。一旦一個群體較長期地處於樂園之中,“群體精神”本身便會處於危險之中。自私的基因的這一結論很符合對生物群體和人類社會的長期觀察。如果說人類有如何特點的話,那就是人類群體的上層經常性地誇大生存環境中的危險、強化敵我的意識、激勵群體中個體的群體精神、否定個體的存在,以利於得益者自己的自私基因的膨脹與括張,即在人類社會中的種族主義、民族主義、法西斯主義、和無產階級專政、等等--雖然這一政治藝術並非人類所特有。
構成群體的利益的實際上是個體的利益。一個群體中的個體互相之間,在行為上時時表現出各種“一報還一報”的特點,即:每個成員都要記憶與其它每個成員的“善”與“惡”的曆史,並由此出發,結成群體內部的“敵”與“友”的小集團,並由此出發,決定對其它每個成員的“善”與“惡”。群體中的個體的合作關係,是建立在“互惠”的利益基礎上;群體中的個體在本質上都是自私的。群體中的個體的這種”互相關係”對於所有動物群體是如此地重要與普遍:同一類的動物、如犬類、貓類、靈長類,個體的腦前體(VORTEX)的相對大小,與它所謀生的群體大小成精確的比例。按照靈長類的此比例,我們人類的自然群體是一百五十人,這也大概是我們能一下很快想起的人數。
人類的社會也尊從同樣的互相關係。比如猴子群裏的“主公”(α MALE)往往是最強壯的公猴子;而黑猩猩群裏的主公往往是最聰明的公黑猩猩--即最會挑起、利用其它公黑猩猩之間的矛盾爭鬥並從中漁利的公黑猩猩,有時,這樣的主公為了暫時拉攏某位重要的支持者不惜給它充分的性權,有時,它也是會為了保住權柄而有意挑起群體間的戰爭--這和人類的政治家們和政治交易何其相似。比如小鎮上的人相互有禮貌,因為大家都“抬頭不見低頭見”,心中都有一本賬;大城市裏人人粗暴蠻橫,因為施惡者雙方再見麵的機會很少,因不再忌諱相互關係而人人變得肆無忌憚起來。比如在自然的農業社會裏,一個社區對水資源能夠很公平合理地利用;而一旦水資源的分配權被政府所掌握,本來曆史上合作本分的農民無一例外地變得很“缺德”和不守信用;何況政府官員也可能借機在此以權謀利。所以,人的“相互意識”和“社區意識”,可能是管理人類社會的最好財富,而不被“相互意識”所監督的“群體精神”,可能是在和平環境下最靠不住的。
三、感情的社會價值
那麽,“人性”在哪裏?
人類與其它生物的不同,便是生命與基因上沒有關係的個體之間的社會分工關係。分工的結果是大家都極大受益。一個人做一桌菜可能要花去大半天的時間,而一個廚師一天可以做十幾桌菜,所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請人下館子可能遠比自己做菜請客經濟。人可以選擇合作,並因這樣的選擇而文明起來。社會分工不僅僅限於“取長補短”,在經濟學上有這樣一個有趣的命題:如果1和2是並且隻是A和B兩個群體的日常生活用品,A製造1很有效率、製造2更有效率,B製造兩者的效率都不高,製造2的效率更低些;A與B之間僅限於一對一的交換,A與B之間有生意可做嗎?答案是有:A可以用2去與B換1,這樣它得到1的效率也提高了;B也基於同樣的原因要與A做生意。做生意的這一人類活動非常古老:已知最為原始的澳洲土人,語言仍然非常原始,社會關係仍然以圖騰為主,但商業活動已經很發達,有了合夥人、合同、信譽與期貨等概念。澳洲土人的交易品--森林部落的木器與沙漠部落的石器--產地之間相差五百英裏,中間上百個部落做轉口貿易賺差價,兩頭許多部落搞專業化生產;歐洲人的到來立刻引發了從延海向內地的鐵器交易,一些內陸部落在開始使用歐洲商品半個世紀後才第一次接觸到歐洲人。商業活動是那樣普遍和古老,與社會分工的關係又是這般密切,可能從猿人時期便開始了。商業活動在人類的部落中也是如此重要,原始部落常常要人為地製造商業活動以促進聯盟之間的平等交流。歐洲中世紀的封建領主總愛宣布自己是商業的保護人,而實際情況是歐洲的民法、商業法規是與歐洲城市一道自發地形成的,封建製的確立反而大大地破壞了民法、商業法規和貿易,並促成某些地區商業觀念的倒退。
人類的感情常常使我們去做不符合我們生存利益的事,我們的感情是不是在物質上有害的呢?回答了這個問題的是經濟學家:假設A與B合開餐館,A當大廚采購B跑堂算賬;如果A為了自己多賺錢炒菜時偷工減料,B也為了自己多賺錢虛報收入,A與B合開的餐館便隻能倒台;A沒有理由不相信B會虛報賬目,B也沒有理由不相信A會偷工減料,因為那樣最合乎“理性”--特別當A和B沒有基因的關係--在“理性”的基礎上A和B似乎無法合作;而促成A與B開始相互信賴、合作、以生存的,恰恰是非“理性”的感情紐帶,這便是感情的社會價值之一。社會學家早已發現,下層的人更注重相互之間的感情;幾個人合開的小商業,下層人的往往在幾個老朋友之間,其成功率更高。
有一種病人因大腦的局部損傷而失去了感情。這種病人在心理和智力測驗上完全正常,然而他們無一例外地是生活中的徹底失敗者。因為不再有感情幫助他們作選擇,在這個充滿矛盾的世界裏,他們常常憂柔多疑無法做最簡單的判斷。他們被稱作“理性”癡呆者。我懷疑今天的人工智能,即使用“深藍”做大腦,在現實生活中,可能仍然是一些“理性”癡呆者。
人類之間的合作,不僅僅是相互利用,更是相互依賴。在一個人的生活中,有許多幸與不幸。在你弱小的時候和不幸之中,是與你有感情的合作者幫助著你,你在依賴著他們,比如你的家庭成員、你的同事、和你真正的好朋友。而在他們的困難中,你也會伸出你的手。別人困難時你給他的幫助對你價值很小對他價值很大,因人的“相互關係”這一幫助在你最為需要時又反饋給你,這便是你在合作中的所得。不僅相互利用的人之間有依賴關係,人類的社區裏也有著充分的依賴關係。比如世界上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保險事業,就是古希臘風險極大的航海商人們自發地組織的。
在人類的早期,人類的生活更多地受到偶然因素的影響,人與人之間的依賴關係對一個人乃至一個部落的生存是至關重要的。尼德安人在各個方麵都比現代人更適應在遍布冰川的歐洲平原上生存,比如他們的身材更高大、肌肉更發達、打獵更有效、也有了火;尼德安人的大腦並不比現代人的小。但考古發現,他們有兩點不如現代人:一、他們不知道把石頭放到火堆中,然後把烤熱的石頭給不在火堆旁的人取暖;二、更重要的是,有許多證據表明,尼德安人不像現代人那樣有很強的家庭觀念,婦女和兒童靠吃青壯年男性的剩飯為生,婦女和兒童的骨骼經常有營養不良的跡象。不難想象,在冰天雪地裏,誰的後代更有可能存活。歐洲的尼德安人很快地被剛剛到來的現代人取代了,其原因可能並不在身體上而是在文化上。可以想象,人類的感情和人性也是長期進化的產物。
所以,人類無私的善行其實也是有其利己的目的。行善的人其實是在向眾人顯示:我不是一個貪婪的損人利己者,而是一個可以信賴的合作夥伴。人們從來樂於公開自己的善行而掩蓋自己的惡行,人們從來規避自己所知的惡者,“道德”其實是行善者自我保護的對策。行善的人通過善行找到理想的夥伴,因成功的合作而產生更多的後代。因此,行善的人可以是進化中的最終成功者,人性也可以由進化中產生。
心理學家也用人來做過“囚犯的困境”的遊戲。他們發現:在完全陌生的人中間,人總是盡快地出賣自己的同伴。而當兩個實驗者事先有過五分鍾的“盲目”接觸,合作的比例大大提高,並且實驗者有很準確的判斷他的同伴的能力。超脫了文化背景、層次、與性的吸引力,人對他人善惡的直覺驚人地準確。
這裏,“適者生存”的主體可能不再僅僅是人類的基因,它也包括了人類的文化。人類的文化象基因一樣,也可以繼承、變異、與互相竟爭。聖母特瑞莎並沒有基因上的後代,但她的人道行動已經是我們現代文化中的一部分而可能被更多的人所繼承。
四、人之初
行善不是沒有代價的,善要用善去回報。在親密的小鎮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監督更多;在人與人隔膜的大城市裏,個人的自由更多。一個現代的例子發生在人與人之間很醇樸親密的蘇格蘭小鎮。瓊斯太太中了三百萬磅的彩票。鎮上的所有人都很為“自己的人”中彩而高興,並把瓊斯家的慶祝聚會辦成全鎮的盛大節日。不久瓊斯先生去世,鎮上的人又盡心盡力地為瓊斯辦喪事。然而瓊斯太太始終一毛不拔,鎮上人的高興漸漸化為暗地裏的怨忿、漸漸化為公開的詛咒,直到瓊斯太太移居到它鄉的海濱別墅裏。所以,維護著善的,仍然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意識”。
人性的一個有趣的例子,是人們宴請賓客時的行為。動物界沒有比人類更為好客的了。在宴會上,人們大量消耗比日常生活中比例高得多的肉類,以大塊的肉類做一道道主菜;而主人在分菜時,也盡量做得公允與等量,並因此暫時地獲得了較平時高的社會地位;在宴會上,人對性的態度也遠比日常生活中寬鬆。人類的這個行為,與我們的親戚黑猩猩很像:公黑猩猩的主要集體行動,就是圍捕和分食猴子,然後用肉食去與母猩猩換取性。在多數從事狩獵與采集的原始部落裏,婦女采集的植物在家庭內部分食,男子的獵物由部落共享(大的獵物毫無例外),由於打獵是完全靠不住的營生,一旦成功一個家庭又遠遠無法消化獵物,這樣的分享顯然是對部落中每個人都有利的。然而,分享到別人的獵物並不是白來的,一個男人在部落中的地位是由他提供的獵物決定的,提供的獵物多的男人也享受到更多的“婚外戀”,由此“善”的基因才能在部落的後代裏傳播。在我們的心中,我們對別人的禮物,有一種根深地固的負債感,所以送禮能很有效地達到送禮的目的。在歐洲封建製裏,敵對的國家如果不打仗,就用昂貴的禮物去羞辱對方。所以,善的起源可能並不是善。
在北美許多環境保護者的書籍裏,都引用了印地安酋長西雅圖將華盛頓州賣給美國聯邦政府時的講演:
“我們怎能來賣天和地?我們怎能來分割天和地?這對我們是多麽奇怪的主意!這裏的每一撮土對我們都是神聖的。每一葉衽b亮的鬆針、每一片沙洲、每一屢黑森林中的霧汽、每一塊草地、每一個微不足道的蟲,都是我們記憶和生活中的神聖。而你們能不能像我們那樣教導你們的子孫:大自然是人類的母親;如果人類使大自然失望,大自然便會使人類更失望;人類不擁有大自然,大自然擁有人類,人的血液與大自然的血液融為一體;人類不要妄想羅織捕捉大自然的羅網,因為我們人類本身便是大自然的一根絲線。”
環境保護者常常把對環境的破壞歸罪於貪婪的歐洲文明和工業革命。曆史上歐洲白人曾在亞洲、美洲和大洋洲發現過一個個“無私的人類樂園”,特別地在歐洲人經曆了大的動蕩之後。以上這段文字既成了環境保護者們的向歐洲文明宣戰的標準宣言,也成了今天印地安人的文化遺產,故我們最好知道這段文字的真實作者是一位白人大學教授:寫於他在1971年為電台編一個特別的節目裏。印地安酋長西雅圖的原話是:感謝白人酋長給的好價錢,讓我們繼續合作。他賣給聯邦的土地,也很可能是他從被他殺死的對手那裏得來的。隨著我們對各個“樂園”的進一步了解,我們看到“樂園”和我們自己的世界是這樣的相同--樂園的發現者無一例外地心甘情願地受了導遊的騙。
另一個曆史的神話便是印地安人很注意保護大自然,在巫師的指導下,采取很科學的輪獵製度。其實,對輪獵製度的另一個解釋是經濟原因:到一個獵物已經稀少的地方打獵不值得。印地安人隻要看到合適的獵物,照樣在已經打過獵的地方打獵。而且印地安人同任何其它人類一樣,首選的獵物從來都是健壯漂亮處於生殖高峰中的動物,在這一點上他們的環保意識其實還不如群狼。在印地安人到達美洲以前,美洲有許多獨特的動物。印地安人到來後滅絕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美洲原有的動物,反而是與印地安人同時從歐亞大陸過來的野牛和野鹿繁演生存到現代。在出土的最早期印地安人的遺跡裏,常常有隻動過一點的大塊的肉,和毫無理性的對動物的大規模屠殺的屍堆。巴西曾有一個人類學家和環境保護者們所公認的“環保意識”的模範印地安部落,他們與外界建立貿易後在去幫助他們的人類學家和環境保護者們眼皮底下很快引進槍殺戮光所及範圍內的動物,然後放火燒森林賣土地。這與世界各地發現了新資源的人類的行為完全一樣,也與“文明的”歐洲人到別人家園裏探險時的行為一樣。印地安文化在環境意識上不特別地好,歐洲文明在環境意識上也不特別地壞。當工業革命使大自然整體將成為幾個產業的私產時,也同時成為人類的公共財產時,促使人類去保護自然行善的,其實是人們的互相意識。人性既不“善”也不“惡”,決定人類善惡的,是人的生存本能、能力,知識、對社區資源的分享,與相互之間的製約。
那麽,如果我們把一切交給政府或教會來管理,我們是不是就獲得善了嗎?我們隻要看看英國的社會福利的現狀就明白了。在現代化的社會裏,社會福利是必要的人道。然而,當管理者大於參與者的互相關係,善所創造的資源正好變成了無主資源,由善產生出的是惡:因人們的互相關係與社區意識不再起作用,有多少懶人寄生在別人身上,有多少曾經美好的社區墮落了,善的接受者們中犯罪率又是那麽高。在曆史上,由高高在上的政府好心幹出的傻事夠多了,何況做政治家的動機從來就是從公眾的福利裏謀私利。
文明是一個人逐漸地學會善待他人的過程。
五、結語
我不是學進化論的,而是學物理的。在朋友秋明的推薦下讀了這本書,上麵的那句話就是他最愛的箋言。這篇文章,是我一點粗淺的讀後感。其中肯定有許多不正確的理解,特別地:對人的善與惡的理解根本無法脫離我原有的對人和社會的看法。一個世紀前,嚴複按照自己的思想,反譯赫胥理的《進化與倫理》,從而在中國引發了持續了一個世紀的革命潮。所以,我十分歡迎讀者們批評、指正、討論、和訂正,特別希望大家都去讀一讀那很值得一讀的清新簡潔的原文。在此感謝朋友秋明的指點。
一九九九年一月,於長島石溪
《美德的起源》這書以前沒注意到,經您介紹,今天開始讀。謝謝分享。
又:我也是最近幾天剛在這裏開了博客。第一篇是關於我的另類北大記憶中的一件趣事。當時您大概在北大上二年級,轉眼快四十年了。
粗略看了一下,覺得您講得太亂了。起首兩句:“人和人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利益的衝突。人與人的這種關係被形像地稱為‘囚犯的困境’”就要把明白人搞糊塗。
囚徒困境是博弈論中的一個基本概念,它闡述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之間的衝突。這個理論涉及兩個理性的參與者,他們必須在為共同利益合作或為個人利益背叛對方之間做出選擇。這與您所說的“人和人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利益的衝突。人與人的這種關係被形像地稱為‘囚犯的困境’”有很大的區別。
在經典場景中,兩名囚犯被分開審訊,並被提供以下選擇:
如果兩人都保持沉默(合作),每人服刑1年。
如果一人背叛(背叛)而另一人保持沉默,背叛者可以自由,沉默者服刑3年。
如果兩人都互相背叛,每人服刑2年。
困境在於:
對每個囚犯來說,無論對方選擇如何,背叛都是占優策略。
如果兩個囚犯都理性行事並選擇他們的占優策略,他們最終會得到次優結果(每人2年),相比於互相合作的結果(每人1年)更差。
這個悖論表明,理性的個人決策可能導致集體不理想的結果。
其次,在您的描述中: “如果他們都不與警方合作,很可能因證據不足而一齊逃脫製裁;如果一人坦白將受到從寬發落,而他的同伴將受到嚴懲。”
“不與警方合作”是個模糊說法,精確地說是“不認罪”。 “很可能因證據不足而” 是多餘的話。”從寬“與”嚴懲“都是模糊概念。您又遺漏了”如果兩人都互相背叛“的情況。必須對三種情況都給出定量的懲罰,這個概念的意義才能明確。
您的文章篇幅都很大,他處隻能略而不論了。